第九篇 建造的意義乃在於建造神在人身上的權柄

一般人都認為,建造乃是使弟兄姊妹能彀配搭在一起,從單獨的個人,成為一個團體的身體。然而,建造真正的意義,乃是把基督建造到弟兄姊妹裏面,使弟兄姊妹因著建造到裏面的基督,而成為一個身體。保羅在以弗所四章說,神將各樣的恩賜賜給召會,乃是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就是建造召會。(11~12。)他在林前三章說到,建造這一個身體,就是建造神的居所;身體和居所乃是同一個東西。保羅指出要用正確的材料—金、銀、寶石來建造,若用木、草、禾秸建造,是存不住的。(12~15。)

三章十二節給我們看見,建造的材料是金、銀、寶石。金是重在神的性情,銀是重在子基督的救贖,寶石是重在那靈的工作;這是指三而一的神,表明這個建造的材料是金、銀、寶石,就是父、子、靈。乃是用父的神聖性情、子的救贖和那靈的工作建造。然而,這裏並沒有說到要建造甚麼。比方用磚頭、石頭或木頭建造,這是材料的問題;但到底要造出一個住宅、一間教室、或是一個大禮堂,這是建築物的問題。

在整本聖經裏,題到神在宇宙中的建造只有兩個,一個是居所,一個是城。從聖經的記載來看,一切的建造,不是說到居所,就是說到城;不論是神的建造,或是人的建造,在聖經裏只有居所和城這兩個。居所、殿、宮都是指同一個東西;殿就是居所,宮也是居所。除了巴別塔之外,聖經裏所題的建造若不是居所,就是城。今天神所建造的是居所,召會是神的居所,是神的家;到將來神所建造成功的,就是一座城—新耶路撒冷。按以弗所二章二十二節說,神所建造的是居所;照希伯來十一章十節說,神所建造的乃是一座有根有基的城。

建造神的殿

在舊約的豫表裏,有聖殿,即神的居所,也有聖城,就是新耶路撒冷。以色列人進了迦南,就他們而論,是在那裏得享流奶與蜜之地的福氣;但就神而論,他們是在那裏為神建造一個殿、一座城。(王上八12~21。)聖殿和聖城耶路撒冷,乃是以色列人的中心,也就是他們在神面前的一個建造。以色列人到了迦南之後,他們在神面前的建造,就是建造城和殿。在舊約裏,神和以色列人之間一切的故事,都在於那個殿和城。因此,在詩篇裏,有多處說到聖殿和聖城;聖殿和聖城乃是神和祂子民之間的一個中心問題。

所以,神的仇敵撒但,無所不用其極的要來破壞神子民和神之間的關係;他藉著拆毀聖城和聖殿,來拆毀神子民和神之間的關係。以後,在以色列人中就有一個恢復。恢復甚麼?恢復建造。建造甚麼?建造聖殿和聖城。這給我們清楚看見,建造基督的身體,一面是建造神的殿,一面是建造神的城。基督的身體一面是神的家、神的居所、神的殿,一面是召會,也是基督的新婦。到了啟示錄二十一章,就看見一座新耶路撒冷城,這一個聖城就是新婦。所以,在召會身上有殿的故事,也有城的故事。建造召會就是建造神的殿、神的城。

建造殿乃是建造神與人的調和

建造召會,建造基督的身體,乃是聖經裏一個總稱的說法。在聖經裏還有更具體、更明確的說法,就是建造殿、建造城。殿是重在神的同在,神的同在乃是神與人的調和。所以,建造殿是重在建造神與人的調和。林前六章十九節說,『豈不知你們的身體,就是在你們裏面之聖靈的殿麼?』我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我們裏面,這是神與人的調和。所以,殿乃是一個神與人調和的問題。當舊約的殿造好時,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殿。(王上八10~11。)這個殿象徵以色列人如何成為神的居所;神把祂自己調在以色列人中間。當我們治理召會,或供應話語建造召會時,就是在人身上建造神與人的調和。我們對召會的治理,乃是為著能彀產生神與人調和的結果。我們傳講信息,供應話語,都是為著能彀產生神與人調和的結果。我們一直使人產生這個神與人調和的結果,我們就是在建造殿。

這個原則可以應用在許多事上。比方,在工人之家,有兩位弟兄雖然不鬧意見,卻也合不來。他們同住一個房間,見面總是客客氣氣,但是在他們裏面,卻沒有建造。試問在他們中間有神的同在麼?有神的殿麼?沒有。因為他們缺少建造,他們兩個是獨立的,是張不問李的事,李不問張的事。他們兩個不過都是弟兄,不過是一同事奉主,一同住在工人之家罷了;他們兩個人之間沒有神的同在,沒有神的殿。

這樣的人我們該如何幫助,如何建造他們呢?我們若是一個被建造的人,學過建造的功課,我們定規知道他們兩個人身上都缺少神的調和。毫無疑問,在他們兩個人身上,己的成分相當多,所以與主調和就不多。因此,我們在他們身上的工作,就是建造他們,讓基督更多調和到他們裏面。我們要特別注意他們身上那個不能讓神進來的部分,他們那個不能讓神調進來的部分,如果被對付了,他們就能有神的調和,而在他們裏面就有了神的殿。我們讓神在我們裏面調和有多少,我們和別人的聯結就有多少。一面說那是一個建造,一面說那是神的一個殿,有神的同在。

有一件事是定規的,就是每一次我們真給人屬靈的幫助,就叫人裏面多得到一點神的調和;並且每一次人多有一點神的調和,就越和同作肢體的人有聯結。裏面越缺少神成分的人,就越與弟兄姊妹合不來。所以,凡是站講臺的弟兄們,都要注意你們的話語,是否叫神在人裏面更多調和。比方,你作青年工作,你對青年人所講的那些信息,是不是叫神在他們裏面有更多的調和。如果你的信息,不是叫神在人裏面有調和,那麼你所作的就不是建造的工作,也不是在建造殿。甚麼叫作建造殿?建造殿,就是你所作的那個工作,能讓神得著居所,能讓神住到人裏面。我們的工作,都必須使神能更多住在人裏面,與人調和。

建造神的城

城和殿是有分別的,殿是居所、居住的問題,而城是管理的問題。所以,殿是同在的問題,城是主權、權柄的問題;等到新耶路撒冷出現時,這兩個就調和在一起了。新耶路撒冷一面是城,是權柄的問題;一面是神的帳幕在人間,是住處的問題。所以,在新耶路撒冷裏,你看見神的同在,也看見神的主權;雖然二者都調在一起,但卻重在權柄這一面,重在城這一面。因此,新耶路撒冷的中心,乃是神和羔羊的寶座,是權柄的問題,是主權的問題。(啟二二3。)

建造城乃是建造神在人身上的權柄

建造殿乃是建造神的住處,是叫神在人裏面有地位、有居所,叫神能調到人裏面。建造城乃是建造神的主權,將神的權柄建造在人身上。首先是將神的同在,建造在人裏面,這是初步的,是開頭的;末了將神的權柄、主權,建造在人身上,這是最終的,是更高的。所以先有居所,先有召會、神的家、神的殿,而後纔有新耶路撒冷城的顯出。在任何人身上,當我們作這建造的工作時,都是先建造殿,而後建造城;都是先建造神的同在,而後建造神的主權;都是先建造神在人裏面的調和,而後纔建造神在人身上的權柄。

殿雖然是中心,但是那個保障卻在於城。一個人被建造,若只有殿的成分,而沒有城的成分,這個人身上就沒有保障。若只恢復殿,沒有恢復城,殿就沒有外圍,沒有保障。所以,以斯拉恢復了殿,尼希米還得恢復城。在殿的恢復上沒有爭戰,因為不是保障問題;但在城的恢復上有爭戰,因為城是為著保障的。

神的同在不是一個爭戰的問題,神的權柄纔是一個爭戰的問題。撒但在人身上不是要破壞神的同在,乃是要破壞神的主權;同在不是神最終的目的,權柄纔是神最終的目的。聖經最末了顯出的一個東西,乃是一座城,裏面有神的寶座為中心。這意思是,神最終的目的乃是要作出一個結果,使祂能在其中掌權,設立祂的寶座。

有了神的調和、神的同在,就能使你和別人聯結成為神的殿。你有神的同在,有神的調和,我有神的同在,有神的調和,就能使我們在這一個同在、調和裏,聯結成為神的殿。然而這還不能作神的城,乃要一直等到你我被建造到一個地步,你在神的權柄底下,我在神的權柄底下,你身上有神的主權,我身上有神的主權,那時我們就能聯結成為一座城。僅僅有神的調和,只能讓神得著居所;乃必須有神的主權,纔能讓神掌權。

所以,建造的意義乃是建造神在人裏面的同在,神在人身上的掌權;也就是建造神在人裏面的調和,建造神在人身上的管治。若是地上沒有殿,也沒有城,神就只能留在天上,只能在天上掌權。惟有當地上有了殿,神纔能住到地上;當地上有了城,神的旨意能通行到地上,神纔能在地上掌權。換言之,你裏面一被神建造,有了神的同在,你就與被神建造、有神同在的人,聯結成為殿。再進一步,你身上有神的權柄,有神的掌權,就能叫你和那些身上有神權柄的人,聯結為一座城。

故此,我們必須讓神在我們身上作這個工,好讓我們被建造。在任何事上,只要我們沒有讓神調和,我們就不是神的殿;在任何事上,只要我們沒有讓神掌權,就不是神的城。我們必須讓神建造;惟有當我們有被建造的經歷時,我們碰著人,纔能知道這人身上是否荒涼,是否有神的同在;並知道在他身上有沒有殿,有沒有被建造過。或許他很熱心,好像也愛主,但你在他身上所摸著的,卻是一片荒涼。在對事情的經歷上,他也沒有神的同在,你最多只能摸著他是一個熱心的人,是一個能活動的人,是一個有魄力的人;但你卻沒有辦法在他身上看見殿,摸著神的同在。所以,他無法和任何一個基督徒一起配搭事奉。

這樣一個人,你如何幫助他?就是作建造的工作,把神建造到他裏面。換言之,就是建造神的同在,建造神的調和;把神建造到這人裏面,使他有一點神的殿,有一點神的同在,有一點神的調和。這一點的同在,這一點的調和,就是你建造到他裏面了;就是這一點的同在,這一點的調和,會使他與你,或與別人聯結。也就是在這一點同在、調和上,他不單獨,他被建造了。你若在他身上再多作一點,他身上那個神的同在、神的調和,就會又多了一點,神的殿在他身上也又多了一點;同時,他和別人的聯結也又多了一點。他越這樣被建造,就越脫離單獨;他越這樣被建造,就越脫離個人,越學習與一同被建造的人聯結為一。

這個人經過你相當的工作,在他身上就有建造。到了一個時候,他身上會有神的殿。然而,還沒有神的城;他還不懂甚麼叫作神的權柄,甚麼叫作神的主權。城完全是權柄的問題;當人在地上建造巴別塔時,就是在推翻神的權柄。(創十一3~4。)所以,你把人建造到神的殿時,還得在人身上建造神的城,建造神的主權、神的權柄,叫這人學習在每件事上,不僅有神的同在,並且是在神的權柄之下。

甚麼叫作在神的權柄之下?權柄到底是甚麼?我們不僅要看見,在召會中是有權柄、有次序的,還要看見整個宇宙也是一個權柄問題。例如,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的身體與魔鬼爭論時,不敢以神對他的判辭譭謗他,只說,主責備你罷。(猶9。)這是一個權柄問題。在馬太八章,百夫長對主說,『我也是一個在權柄之下的人,有兵在我以下;我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9。)這也是一個權柄的問題;整個宇宙都是一個權柄問題,一個次序問題。在你家裏有一個次序問題,在工人之家也有一個次序問題;次序就是權柄問題,在召會裏更是如此。

從創世記開頭以來,宇宙一直是紊亂的,因為失去了次序。從新約馬太福音開始,神就一直作恢復的工作,越恢復,越進到次序裏;一直到啟示錄末了,一切都在次序之中。所以,當那一座城顯出來時,一切都在權柄之下。我們所作建造的工作,開頭就是建造神與人的調和,最終就是建造神在人身上的權柄。人裏面越有神的調和,就越與別人聯結;人身上越有神的權柄,就越與別人聯結。在召會中,僅僅守規矩是不彀的,因為在召會裏,不只是一個守規矩的問題,更是一個被建造在神權柄之下的問題。

殿與城二者缺一不可

我們所作建造的工作,乃要一直給人認識,甚麼叫作神與人調和的工作,甚麼叫作人在神的權柄之下。這兩者缺其一,就沒有建造。沒有殿,就沒有居所;沒有城,就沒有保障。具體的說,你若只懂得甚麼叫作神的同在,而不懂甚麼叫作神的權柄,就沒有城;這樣,遲早連殿都會沒有,連神的同在都會失去,因為沒有保障。在你身上必須有神的同在,還要有神的權柄,你這個人纔有保障。

沒有一個建造是不需要爭戰的,以弗所二章說到建造,到了六章就說到屬靈的爭戰。爭戰不在殿這一面,乃在城那一面;爭戰並不是為著同在,乃是為著權柄。尼希米回來建造城的時候,就遇到爭戰。好像恢復殿的時候,仇敵並不怎麼來破壞,等到要恢復城的時候,仇敵就來破壞,因為那是關係到神的主權。簡單的說,我們要看見仇敵今天在召會中所作的,就是破壞那個權柄,那個次序問題。因為仇敵相當清楚,只要沒有城,殿就很容易毀了;沒有城,殿就沒有保障。撒但知道在召會中只要沒有次序,沒有權柄,神的同在就很容易毀掉。

凡是為主作工的人,都必須清楚看見,甚麼叫作建造召會?建造召會就是在各地把神的權柄建造起來。一個地方召會裏只有熱心,只有熱鬧,只有彼此相愛,而沒有等次,沒有權柄,那就是最錯誤的一個召會,那個召會定規沒有保障。這樣的召會,今天可以很好,明天很可能就垮臺了,因為沒有保障。

相親相愛不一定是神的同在,那也可能是出自人天然情感的一個東西,根本沒有神的調和。即使有神的調和在其中,若是沒有神的權柄,也是沒有保障。在召會中必須建立起權柄。一個地方召會一遇到事情,東一句,西一句;他說的算,你說的也算,或者你說的不算,他說的也不算,這樣的召會是最弱的,是沒有建造的,不過是一堆亂石堆在一起的。一個強而有能力的召會,乃是滿了神的同在,並且滿有神的權柄;既有殿也有城。

以基督教而言,難得有一個團體是有神權柄的,多是滿了人的意見。美其名說是隨著民主潮流,講民主,事實上,卻是沒有神的權柄,都是人的意思,是老底嘉的光景;所以,裏面幾乎都是吵吵鬧鬧,執事和長老吵,長老和牧師爭。我們不是要批評別人,乃是要給眾人看見一個事實,若是我們失去神的權柄,只重人的意見,結果就是吵鬧不休。

神的召會是殿,神的召會是城;神的召會有殿,神的召會有城;神的召會有神的同在,神的召會有神的主權。我們必須捫心自問:到底我們是在作甚麼工作?我們在這裏是建造召會,還是建造基督教?在我們身上首先要學的功課,就看我們是否在神的權柄之下,我們在神所安排的那個等次裏面,有沒有守住自己的地位。相信少有人知道,建造召會乃是建造神的同在,建造神的主權。或許你從來沒有想到建造基督的身體,就是建造神與人的調和,就是建造神在人身上的主權;然而從此刻起,你我都必須看見這一個,並作這一個工。

讓神建造到裏面

讓主建造過,是甚麼意思呢?具體的說,就是在每一件事上,都讓神作過工,都讓神自己調和進來。我們若是在每一件事上讓主建造過,服在祂的主權之下,我們就能幫助別人,也在別人身上作建造的工作。我們在別人身上作工,頭一步乃是要把神一點一點調和到人裏面,使他在他的實際為人生活中,點點都有神的同在,而變作神的殿。爾後,我們在他身上再作一個工,要他認識神的權柄;我們要在他身上砌起牆來。這樣,他裏面不僅有神的同在,還有神的主權,是一個被建造過的人。從此,無論他到何地,他都是被建造的,他在宇宙中是一個被建造過的人。他懂得甚麼叫作神的同在、神的調和;他也懂得甚麼叫作神的主權、神的權柄、神的等次,他是一個被建造的人。

有的弟兄姊妹,你只能說他很熱心,但你無法說他有神的殿,更無法說有神的城。在有的人身上,你能說,他有一點神的同在,卻不能說他懂得神的權柄;在他身上只有一點以斯拉的恢復,根本沒有尼希米的恢復。然而有的人,你碰到他,你就覺得在他身上有殿,也有城;他有神的同在,也有神的權柄;在每一件事上,都有神調在他裏面,在他身上能看見他是在神的主權之下。他是一個在等次裏的人,是一個在權柄之下的人;他也是一個掌權的人,在他身上有神的權柄,他有神的城。乃是等到我們身上有神的城的時候,我們身上的屬靈光景纔有保障。

認識仇敵的詭計

舊約裏說,大衛城是為著大衛的保障;大衛城就是大衛的保障。(代上十一5,7。)所以,當尼希米出來恢復城時,仇敵就來了。(尼四7~8。)尼希米的豫表是清楚的,所有建造城的人都得一手作工,一手拿兵器。(17。)這意思是,建造的人都得一面建造,一面爭戰。權柄的問題是召會的一個保障,我們必須為這個權柄爭戰。我們要為召會的權柄爭戰,就需要我們這些作建造工作的人,都學這個功課。當我們帶領弟兄姊妹愛主,滿心歡喜為著主,得到神的同在時,還不會遇見爭戰的問題。然而慢慢的,當我們帶領召會要上軌道,有一個次序,有一個等次,要進到神的權柄裏,建造神的城時,仇敵就來了。

在尼希米記裏,我們看見仇敵第一步的詭計,不是正面的攻擊,而是側面的詭計。所有作建造工作的人,都得學習屬靈的爭戰;在屬靈的爭戰裏,第一個要對付的,就是仇敵的詭計。保羅在以弗所六章十一節說,要抵擋魔鬼的詭計。我們並非不曉得他的詭計,每當我們在建造召會的次序時,撒但就會用巧妙的方法,破壞這一個。他會藉著我們所愛的一位弟兄,或一位姊妹,來一個最好的題議;你若接受那個題議,整個建造就被拆毀了。我們常常看見仇敵在召會裏,一個接一個的詭計;仇敵所作的是非常奸詐的工作,他乃是在那裏隱藏著,作破壞召會次序的工作,來拆毀這個建築的城牆。

所以,屬靈的爭戰,首要的不是拿刀去對付仇敵,乃是識破仇敵的詭計;這是尼希米所作的。在尼希米記裏,我們沒有看見尼希米拿刀去對付仇敵;他乃是首先識破仇敵的詭計。當他的仇敵說,『請你來,與我們彼此商議』時,尼希米回覆說,『你所說的這些事,一概沒有,是你自己心裏捏造的。』(六1~9。)尼希米識破了仇敵的詭計。所以我們要看見,作建造的工作需要有三個認識:第一,要認識人;第二,要認識事;第三,要認識仇敵的詭計。認識仇敵的詭計,乃是根據於對前面兩者的認識,就是認識人和認識事。許多時候就是因為我們不認識人,也不認識事,所以讓撒但藏在裏面。若是尼希米不認識事情,高興的接受了仇敵的題議,那就中了仇敵的詭計。我們若對事不認識,就不能認識仇敵的詭計,也就容易中仇敵的詭計。那個詭計是甚麼?就是破壞召會中神的權柄,破壞那個等次。

比方,已過關於擘餅的杯子,由大杯改小杯的問題。這還不在於大杯或小杯,乃在於權柄的問題。在你所在的分家或地方召會裏,按原則說,當地的長老在行政上,有行政的權柄,可以定規大杯或小杯。如果你是臺北召會的一個分家,則行政權柄不在分家負責手裏,乃在長老手裏。不要以為這是小事,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則。你我要建造召會、治理召會,問題不在於小杯或大杯是否合乎真理,乃在於是不是長老定規,有沒有服長老的代表權柄。

若是原來這裏的地方召會是用大杯,而你這個分家要改作小杯,因著這是行政上的問題,就算你的主張、題議合於真理,在行政上還是得由長老定規。這個大杯換小杯的主張,即使合於真理,還是得經過正當的手續和途徑,把這件事題到長老聚會裏議決。否則,這一分家要改小杯,那一分家要改大杯;明天又有一分家說,受浸怕傳染病毒,所以要自己帶一個澡盆來受浸。這樣就不得了,定規起爭執,就大亂了。這樣的情形,乃是不法的舉動,是不按規矩而行,也就是不懂得甚麼叫權柄;換言之,是在權柄的事上,從來沒有被建造過。

嚴格的說,在任何地方你都可以發表意見,只有在召會裏沒有意見發表。你若是要跟隨外邦人的例子,學習所謂的民主,定規失去神的同在和保障。我們要認識神建造的工作,要懂得甚麼叫作神的同在,甚麼叫作神的權柄。沒有一個事奉主的人,在這樣的事上可以東一嘴、西一嘴;你一個意見,我一個意見,小杯也可以,大杯也可以。這不叫作召會,這叫作『吵』會。

這裏的意思不是說,大家都不該說話,不該有意見,乃是要看見神的權柄。你若是分家負責弟兄,碰到問題有難處時,不是不可以說話,而是要經由正當途徑,到長老聚會裏,把你所感覺、所碰到、所遇到的問題,擺在長老們跟前。長老們若是說,『哦,弟兄,這個不合真理,我們不能接受。』這太輕率了,也不對。長老們必須好好的、慎重的把弟兄們的感覺和見地,帶到主面前去禱告,尋求主的意思,看看主怎麼帶領;這纔是正當的。若是過一段時間,長老們尋求的結果,覺得這件事在召會中不能作,那個分家負責弟兄,就應當服權柄,沒有話說。若是過一些時間,長老們考慮的結果,覺得那樣作有道理,不只這一分家需要這樣作,全召會都需要這樣作。這纔是一個召會。

建造召會中正確的權柄

不僅召會如此,甚至今天任何一個國家的行政都該如此,不能是吵出來的;他們有他們的議會,有他們的立法機關,他們要通過甚麼,一定要合法纔可以,不是大家亂吵就可以的。你我要學厲害的功課,不是一碰到問題,你一個意見,我一個意見,你一個主張,我一個主張。在召會裏沒有甚麼可吵的,召會在這裏乃是要建造一個權柄,建造一道城牆,來保護眾聖徒。你我要厲害的學這功課,纔能作厲害的工作。這裏有仇敵的詭計,要破壞神的建造;所以,隨便出意見的風氣不可長,否則一發就不可收拾,召會就不是召會了。我們在召會中,不可助長肉體的行為,也不可加強人意的表達,乃要受神對付,讓神能建造到我們裏面。

凡是在主面前學過功課,受過造就的人,都能知道在召會裏,有其次序,不是他講的算,或你講的算,乃是有其等次的。你我若是沒有學過功課,沒有被神建造過,你我的工作就永遠沒有建造。你可以熱心救罪人,但你沒有被神建造過,以致你所救的罪人都是野蠻的;你可以在那裏造就人,但你所造就的都是野蠻的;你根本沒法建造,因為你是一個沒有經過建造的人。結果,在你身上就沒有主的路。

今天的基督教世界是混亂的,若是你願意走這條混亂的路,是有很多機會的,甚至你也可以隨意設立一個會。然而,我們若要作神建造的工作,就需要學厲害的功課,識破仇敵的詭計。這不是真理上的爭執,不是大杯小杯的問題。即使你的主張對,只因你是個沒有學過功課,是個不按規矩而行、不服權柄、從來沒有受過對付的人,你就不會懂得甚麼叫召會。

如果你是一個分家聚會的負責弟兄,你就沒有權柄定規召會行政的事。若是在臺灣的眾召會都用大杯,惟獨你這個小分家改小杯,這乃是愚昧、放任的;只能證明你沒有學過任何功課,從來不懂得甚麼叫召會,甚麼叫建造,你是個任意妄為、膽大包天的人。你我都得學厲害的功課,纔能作厲害的工作,並且所作的那個工作纔是建造,纔有價值。

建造權柄並不是建造你個人的權柄,乃是建造神在召會中的一個次序。當人碰到那個權柄時,就能知道這是召會,在這裏有神的次序。若是這樣,神纔有路,你我也纔有路。基督教的路處處皆是,幾百年來已經有人走過那條路,但在那裏沒有神的路。願主恩待我們,叫我們真懂得甚麼叫作建造;要治理召會,就要認識這個;要站講臺,為主說話,也要認識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