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喫與喝(二)

前一篇信息說到喫與喝,最重要的一段經文是約翰六章。本篇信息我們要就這一章聖經,再說一點關乎喫與喝的事。

正確的基督徒信仰,就是喫喝基督、享受基督

我們已經說過,每一次我們來到主面前,都要認清祂之於我們,乃像一棵樹,也像一道河;祂所要我們作的,就是喫祂,喝祂,享受祂。不要以為神是要我們怎樣作好,怎樣行善,怎樣為祂作些甚麼,討祂喜歡。這些觀念必須完全去掉,因為這完全是從善惡樹出來的,不是從生命樹出來的。我們要看見,神不是要人注意善惡,乃是要人注意祂自己如何作人的生命。祂要餧養人,作人的糧食,作人的活水,叫人把祂喫飽,把祂喝足。每當我們喫飽祂,喝足祂,裏面滿了祂時,我們就不僅能行善,還能過一種聖別的生活。這個聖是超過善的,這個聖就是神自己。神要飽足我們,滿足我們,並從我們裏頭把祂自己滿溢出來。這種神聖的光景,遠超過人所注重的善。

比方,我們都認為基督徒應該發熱心傳福音,也常聽人勸說,『你應該熱心傳福音。』我從來不喜歡這樣勸人;因為這樣勸人,即使勸成功了,人發熱心,傳福音了,也不過是一種行為,在神面前並沒有多少價值。況且這種行為不會太長久,因為基督徒的一切行動,不僅是行為,更是生命的表顯,是裏面把生命的主喫飽喝足了,自然就流露出來。

好比這裏有一棵柑樹,你不需要勸它,你多結一些柑子罷。這毫無作用,因為結柑子,乃是它裏面生命自然的流露。你若是能給它加一點水分,加一點肥料,給它多一點陽光,多一點空氣,把土壤整理得很好,它裏面喫飽,喝足了,到一個時候,自然會豐豐滿滿的結出柑子。如果陽光、水分、肥料、土壤都不合式,任你怎樣勸它結果子,也是枉然。

同樣的,一位聖徒若是沒有喫飽神,喝足神,裏頭沒有肥料,沒有水分,你在外面勸他熱心傳福音,簡直就像勸一個死人作活人的事。然而我們應當相信,如果這裏有一位聖徒,他天天與主交通,天天享受主作滿足,天天因喫主而活著,他是不需要人勸他傳福音,不需要人勸他發熱心的。因為他裏面滿了主自己,他裏面喫飽,喝足了,他裏面有火在燃燒,對福音他就沒法不熱,沒法不傳,沒法不這樣流露,不這樣表現。這些乃是他必有的生活,因為他裏面滿了這樣的生命。

這給我們看見,神的路是甚麼,人的觀念又是甚麼。人的觀念一直是外面的行和外面的作,但神是要進到人裏面,供應人,變化人。祂要在人裏面起一種作用,說是水沖也可以,說是火燒也可以;因為祂是水,又是火,祂要進到你裏面來沖你,燒你。祂一這樣在你裏面充滿你,佔有你,祂就會從你裏頭發表出祂自己。這就是神的路;這也纔是基督徒生活真實的意義。基督徒生活不在於行為,也不在於良善,乃在於基督自己,是基督進到人裏面,作了人的生命,作了人的供應,而從人裏面把祂自己活出來。基督徒正確的信仰不是告訴人說,少年人,要孝敬父母;而是說,少年人,你自己無法孝敬父母,你要接受基督,讓基督進到你裏頭作你的生命,作你的供應,作你的糧食,作你的活水,而充滿在你裏面。當基督這樣充滿你的時候,祂就要從你裏面活出一種光景,孝敬父母。這纔是正確的基督徒生活。

盼望我們會分別這幾種情形,宗教家是告訴人,要修改自己,修養自己。不太正確的基督教會告訴你,耶穌能改你這個人。然而,正確的基督徒信仰是告訴你,耶穌基督乃是你的生命,是你的糧食,也是你的活水;你要接受祂,要喫祂,喝祂,享受祂,讓祂進到你裏頭,把你這個人充滿,而從你裏面活出祂那神聖的生命。所以,甚麼叫作正確的基督徒信仰?簡單的說,就是詩歌三百八十四首副歌所說的:『神在基督裏作人食糧,基督成為靈供人營養;這無限之靈給我飽嘗,我就將神全享。』我們若把神全享,那個結果是太榮耀了。神若活在我們裏頭,充滿在我們裏頭,佔有我們,並從我們裏面表現出來,那個生活太榮耀了。這是正確的基督徒信仰,這是喫基督、喝基督的信仰,是真正享受基督的基督徒生活。

約翰六章中喫喝主的重點

對於這件事,主耶穌在約翰六章說得非常清楚。祂的話可以分作幾個重點:

主是生命的糧

第一,主先說,祂是生命的糧,或說生命的餅(『糧』原文與『五餅二魚』的『餅』同字)。在四十八節,主說,『我就是生命的糧。』五十節又說,祂『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喫了就不死』。因為主是生命的糧,所以這糧裏頭有生命,人喫了這糧就必得著生命。

主的肉就是糧

五十一節,主又轉了一下說,『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到這裏,糧變成了肉。我們都知道,糧屬於植物生命;肉乃是屬於動物生命。主從糧轉到肉,就是從植物轉到動物。祂在這裏是從植物的糧,轉到動物的肉了。

主的血是真正的飲料

猶太人聽不懂,就問說,『這個人怎能把祂的肉給我們喫?』(52。)主耶穌就加上一句說,『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飲料。』(55。)到這裏主把血又加進來。相信這時,猶太人應該有點懂了,因為猶太人有一個歷史背景,就是他們的逾越節。猶太人每逢過逾越節時,每家都要殺一隻羊羔,把羊羔的血流出來,抹在門框和門楣上;另一面,他們把那隻羊羔的肉喫了。(出十二1~8。)所以,主在這裏一題到血和肉,他們很容易就會想到逾越節的故事。不過在這裏主所說的,比他們逾越節所作的還多一點。他們過逾越節只是流血,抹血,沒有喝血;他們光喫肉,不喝血。主卻在這裏說,『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飲料。』

在這裏,主乃是給我們看見,祂要作我們這些人的糧食,不能單是植物的餅或糧。若是我們沒有罪,祂單作植物的餅就可以了;但我們現在有罪,祂單作植物的餅,就不能解決我們的罪。因為按神的定規,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來九22。)主若單是餅、是糧,就沒有流血的故事。祂若不流血,我們的罪就不得赦免。我們的罪不得赦免,這罪就成為我們與祂之間的間隔,叫我們無法接觸祂,祂也無法給我們享受。所以,自從人類犯罪以後,主要來作我們的糧食,給我們享受,就不能單作麥子的餅,還必須是一隻羔羊,為我們被殺,流血。祂的血為我們流出,先洗淨我們的罪;然後,祂的肉纔能給我們喫,作我們真正的食物。

從出埃及十二章,我們看見當以色列人過逾越節時,殺了羊羔,流出牠的血,就喫牠的肉。當以色列人喫羊羔肉時,還配著一種東西喫,就是無酵餅。(8。)酵在聖經中是指罪說的。喫無酵餅,是豫表享受主那無罪的生命。主為人流血受死,除去人的罪,人纔能喫祂這餅,享受祂這無罪的生命。因此,以色列人喫無酵餅,配羊羔的肉,就等於我們今天喝主的血,來配主的肉。所以你必須看見,在約翰六章裏有一個大的轉彎,就是從植物的糧(麥餅)轉到動物的肉。必須轉到肉纔有流血的事;血流了,我們的罪纔能得解決,我們纔能享受主的生命。

這在經歷中也是如此。每一次當你要來享受主時,頭一個感覺,就是覺得自己有罪。有罪怎麼辦?立刻你看見,這一位你所要享受的主,祂不只是麥子的餅,祂還是一隻被殺的羔羊。祂的血在神面前解決了你罪的問題,所以祂自己就成了你可喫的肉。從另一面說,祂就是你的餅,你的食糧。因此,你必須清楚,當你喫主、喝主、享受主的時候,你所享受的這一位,乃是一位曾為你被殺流血,捨去生命的主。祂怎樣把自己給你喫?祂乃是為你死了,被殺,流血,把祂的身體捨了;所以祂纔說,祂的肉是真正的食物,祂的血是真正的飲料。因著祂的受死流血,成功了救贖,解決了你的罪,所以祂纔是你的食物,纔能作你的供應。

每逢我要享受主的時候,頭一個感覺,就是覺得需要主的血潔淨我。即便我早晨蒙主的血潔淨過,下午進到主面前,還是需要主的血重新潔淨。晚上再進到主面前,也需要主的血再潔淨。我裏頭常感覺,乃是因為主為我死,為我被殺,為我流血,為我捨了祂的身體,我纔能坦然無懼的來接觸祂,享受祂。

永遠要記得,你是一個墮落過、有罪的人。直到今天,你還在墮落的天性裏面。若是我們的主光是餅、是糧;而不是被殺的羔羊,流血成為可喫的肉,你我這些罪人,就毫無辦法喫祂這餅。我們的罪,叫我們不能享受祂。但是感謝讚美主,祂今天不僅是一塊餅,更是一隻羔羊,為我們被殺;祂的血流了,祂的血和肉分開了,所以祂今天能對我們說,『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飲料。』

喫主喝主的結果

不只如此,主在約翰六章還說到喫祂肉、喝祂血的榮耀結果:

有永遠的生命

第一,有永遠的生命,就是有主的生命。(54。)一個人喫了羊羔的肉,羊羔的成分就進到他裏面。照樣,你喫了這一位被殺、流血、捨身的主,祂的成分就進到你的裏面,作了你永遠的生命。

與主聯結

第二,住在主裏面,主也住在他裏面。(56。)這就是聯結。我們一喫主的肉,喝主的血,就與主有一個奇妙的聯結;我們住在主裏面,主也住在我們裏面。我們喫甚麼就與甚麼聯合,我們喫魚就和魚聯合,喫雞就和雞聯合,喫牛就和牛聯合。這雖不是一個好聽的比方,但原則是對的。那一位被殺流血的主耶穌,一被你喫到裏面,你就和祂,祂也和你有了一個聯結。所以祂說,『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住在我裏面,我也住在他裏面。』(56。)我們住在主裏面,主也住在我們裏面。

因主活著

第三,因主活著。主說,『那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57。)我們可以用聚會作比方。好比一場晚上的聚會,時間雖然已經很晚,眾人都還聚精會神沒有離開;而講道的人還能站在講臺上講,這是因為講道的人早晨喫飽,中午喫飽,晚上也喫飽了,所以他能因他所喫的食物活著。若是前天他沒有喫飯,昨天也沒有喫飯,今天又沒有喫飯,他就沒有力氣站在講臺上說話。為甚麼呢?因為沒有進食,就無所憑以活著。然而,今天這個講道的人喫飽了,他所喫的,就能叫他藉以活著。同樣的,你喫了主,你就有主的生命,你與主有了聯結,主在你裏面作了你的供應,你就因主活著。

中國人早先彼此見面問安時,常會問人:『喫飽了沒有?』這話雖然土,卻很合於生命的原則。因為人若不喫飽,甚麼事情都談不上,根本沒有辦法生活,也沒有辦法作事。喫飽了,整個生活纔有憑藉;因為我們乃是藉所喫的活著。今天我們作基督徒,不只要顧到身體喫飽,還要顧到靈裏喫飽。所以,你們早晨見面的時候,不妨彼此問問:『弟兄,你靈裏喫飽了沒有?』『姊妹,你靈裏喫飽了沒有?』我們必須靈裏喫飽了主,纔能正常的因主活著。

我們信了主,就有主的生命,這是一次永遠的;但我們若要一直憑祂活著,就需要天天喫祂,常常喫祂。這是一件很實際的事。我們不願意講許多高深的道,只願意問你們,到底你們作基督徒,是不是一個天天喫飽喝足的基督徒?不要盼望懂得太多的道,卻要基本的認識一件事,主對你乃是生命的糧食,你必須常常喫祂,天天享受祂。

從肉轉到靈,從靈轉到話

再者,約翰六章還有一點,就是從肉轉到靈。主說過祂的肉是可喫的,祂的血是可喝的,猶太人還是不懂。所以主在六十三節上半,就再轉一個彎說,『賜人生命的乃是靈,肉是無益的。』主這話乃是說明,喫祂的肉就能得生命,這肉不是指那看得見物質的肉。那物質的肉並不能叫人得著主的生命,不能叫人因祂活著,所以是無益的;能叫人得著主的生命而因祂活著的,乃是靈。

接著主又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63下。)所以,六章這一段話裏,一共有三個轉彎,從糧轉作肉,從肉轉作靈,從靈再轉到話。主先說,『我就是生命的糧;』(48;)接著立刻轉一個彎說,『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55;)再轉一個彎說,『賜人生命的乃是靈,肉是無益的;』(63上;)然後再轉一個彎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63下。)你能把這段話裏的三個彎轉清楚,你就懂得甚麼叫作喫主、享受主。你要喫主享受主,首先必須看見,主是生命的糧。然而,祂這糧是被殺流過血的肉,而這肉不是物質的肉,乃是在靈裏面,也就是祂的靈;這個靈又是在祂的話裏面,祂的話就是靈。糧轉到肉,肉轉到靈,靈再轉到話。倒過來說,摸著話就碰著靈,碰著靈就喫到肉,喫到肉就是喫到糧,也就得到主生命的供應。因此,我們要實際的喫主,享受主,就必須好好注意靈與話的問題。

原刊於一九六二年二月『話語職事』第一百二十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