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召會的信仰

本篇信息要說到召會的信仰,這牽涉到有關召會的見證與立場一些現實的問題。因此,我們要來看相關真理的根據。

召會的見證乃是彰顯基督以彰顯神

多年來,我們雖相當注意召會的見證與立場的問題,但要我們簡要、準確的說出召會的見證與立場是甚麼,卻不太容易。我們所說的雖不能說不對、不真,但在說法上的確不彀高明。因此,在過去不免引起一些誤會和難處。有時連我們中間許多聖徒也不太清楚。我為此花了許多工夫,在主面前思想,到底召會的見證是甚麼。我們常說到召會的見證,也常說到召會為主作見證,但這見證到底是甚麼,我們並不清楚。藉著主話語的亮光,我們纔清楚看明,召會的見證,簡單說就是彰顯基督,而基督乃是神的彰顯。比基督小一點、或少一點的,都不是召會的見證。

召會所以有這見證,要從神的兒子基督說起。神的兒子基督是神的受膏者,受神委派來為神作事。然而,祂究竟來作何事?祂受神所膏盡神所派給祂的職分,到底是甚麼?對此,我們已往有些說法,雖不能說不對,但都不彀中肯。今天,我們要用一句簡單清楚的話說,神兒子受膏來為神作事,其中心乃是彰顯神自己。神先把祂自己擺在祂兒子裏面,設立祂兒子作基督、作受膏者,委派祂兒子專一來作彰顯神的事。從一面說,神膏祂兒子,要祂兒子為祂作事,是要祂兒子成就祂的旨意,但這還不是中心。神差祂兒子來的中心目的,是要將祂自己源源本本、完完滿滿的擺在祂兒子裏面,要祂兒子彰顯祂自己。

在馬太十六章十六節,彼得對主說,『你是基督,是活神的兒子。』意思是,主是神的受膏者,是神所委任的,而這位受神委任的,乃是活神的兒子;神乃是委任祂自己的兒子。神委任祂自己的兒子來作甚麼?我們都知道,兒子是彰顯父親的。神既委任祂兒子,而不委任天使或天使長,這委任的用意,就是要這位受委任者彰顯神自己。如果神這一個委任,只是要成功祂的一個旨意,作一件大能的事,或許神祇要委任天使中的米迦勒、加百列,或任何一位就可以了。

舊約記載,在希西家的時候,神差遣一位天使出去,殺死了亞述的軍兵十八萬五千人。(王下十九35,代下三二21。)由此可知,天使何等有大能。然而這一次,神並沒有委派任何一個大能的天使,乃是委任祂自己的兒子,就證明這不僅是一件成就神旨意、或顯出神大能的事,乃是一件表彰、表明、彰顯神自己的事。約翰一章十八節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這說出只有子能表明父。除了神的兒子,沒有第二位能表顯神自己。這位活的神要彰顯祂自己,乃是把祂自己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的擺在祂兒子裏面,(西二9,)藉著祂兒子彰顯出來。因此神膏祂兒子作基督,作祂的受膏者,就是委任祂的兒子,專一來作這件彰顯祂自己的事。

神的兒子如何彰顯神呢?乃是藉著兩個步驟:第一步,是在祂自己裏面,在祂三十三年半為人的時間裏,在宇宙中,在地上,在人群裏,實實際際的把神活出來。四福音給我們看見,這位拿撒勒人耶穌雖是過著為人的生活,卻是實際的把神完全彰顯出來。然而,這只是一個標本,一個樣品,還不是大量的出產。在全人類中間,只有這一個人是神的兒子,只有祂是神的彰顯。祂就如照相機所用的一張底片,還沒有印成千萬張照片。所以,這只是一個中心,還沒有普及到圓周。

祂是怎樣從這個中心達到圓周,把這個標本、樣品,變成大量的出產?祂怎樣能把這張底片,翻印成千萬張照片?這需要第二步,就是藉著祂的死與復活來完成。祂未死之先,是一個中心,就像一個樣本、一張底片。祂經過死與復活之後,這個中心就普及到圓周;這一個樣本,就變作大量的出產;這一張底片,就翻印成千萬張照片。在福音書裏是一個加利利人,作神的兒子,神的彰顯;到了使徒行傳,就是千萬個加利利人,作神的眾子,神團體的表現。

使徒行傳頭幾章所描繪的光景,以性質、水準來說,與福音書裏的光景沒有兩樣。所不同的是,在福音書裏是一個中心,一個人的事;到了行傳,就達到圓周,成為團體的事。在福音書裏,只有一個人是神的彰顯;到了行傳,乃是一班人成了一個團體,作神的彰顯。在福音書裏,是頭在那裏彰顯神;到了行傳,不只有頭在那裏彰顯神,還有一個身體在那裏彰顯神。在福音書裏,只有一張底片;到了行傳,就有千萬張翻印出來的照片。一粒麥子變作了許多子粒。(約十二24。)主耶穌這位神的兒子,自己先作彰顯神的標本,而後再把自己繁生為許多子粒。祂自己就在許多子粒,許多肢體裏,作他們的生命、性情,作他們的本質,也作他們的元首。他們就成為祂團體的身體,祂與他們成為一個整體,作神的彰顯。這就是召會的見證。

或許有人會問:基督怎樣經過死而復活,把祂自己翻印到千萬信祂的人裏面?祂乃是在復活裏成為那靈作成這事。我們要看見,父在子裏,子成為靈,靈又在身體裏,就是在召會裏。約翰十四章二十節說,『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主從死裏復活之後,就成為那靈降下,進到門徒們裏面;(二十22;)這節的幾個『在裏面』就同時發生了。父在子裏面,子成為靈,靈在我們裏面。在十七章,主向父禱告說,『使他們都成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21。)主向父禱告,要門徒們像祂與父一樣,完全的合而為一。父在主裏面,主又成為靈,靈又進到門徒們裏面,所以不僅父、子、靈三而一的神是一,並且這三而一的故事,還進到門徒們裏面,叫他們像三而一的神一樣,完完全全合而為一。父在子裏,子就是父的見證。子成為靈,所以聖靈來了,就是為子作見證。這一位靈又包含著子進到召會裏,因此召會也就為子作見證。這就是召會的見證。

召會的見證一點不是一個道理,一個真理,或甚麼禮儀規範。召會的見證乃是三而一的神,父在子裏,子成為靈,靈在召會裏,把父與子完全彰顯出來。這就是召會的見證。召會僅僅給人看見真理並不彀,雖然提前三章十五節說,召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但接著說,『大哉!敬虔的奧祕!…就是:祂顯現於肉體。』(16。)這個『肉體』是擴大的肉體。從前,神是在拿撒勒人耶穌一個肉體裏顯現,現今神是在千萬個信徒的肉體裏顯現。所以這裏的意思是,召會不只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召會乃是極大敬虔的奧祕,就是神顯現於肉體。召會只讓人看見一點真理不彀,召會還必須給人看見一位三而一的活神。當召會聚集在一起時,光叫人聽見一篇道還不彀,光叫人看見真理的光也不彀,乃必須叫人在其中能低下頭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林前十四25。)所以召會的見證,就是在基督裏作為那靈的神,也就是把這位活的神活出來。

召會的見證就是召會的立場

或許有人會問:為甚麼在講召會的立場時,要著重的講召會的見證?答案是你若沒有看見召會的見證是一個包羅一切的見證,是萬有的主作為那靈,由召會活出來的,你就不會懂得召會的立場,也無法認識召會的立場。有一班講災後被提的人,好像災後被提就是他們的見證,因此災後被提就變作他們的立場。他們一直在維持災後被提的見解,結果那個見解就變作他們的立場。我們在這裏維持甚麼呢?有的人誤解地方立場,以為我們是在維持一個召會地方的立場,維持一個見證,說『召會是地方的』。這個觀念和說法都是錯誤的。我們不是維持一個地方召會的立場,我們的見證不是地方召會。然而,我不是說沒有地方召會這事實,也不是說地方立場不對,乃是說召會的見證不是地方召會,也不是地方立場。召會的見證乃是萬有的基督,召會乃是活出那在基督裏作為那靈的神。你若看見這個見證,立刻就知道召會的立場是甚麼。

若是召會的見證是一個真理,就會造成許多問題。因為聖經裏有許多真理,這一班人維持一個真理,作為他們的見證;那一班人又維持另一個真理,作為他們的見證;還有一班人又維持另一個真理,作為他們的見證。一個真理既變作人所維持的見證,那個真理自然就變作他們的立場。比方,有一班人要維持受浸這個真理,作他們的見證,這個真理就變作他們的立場,而產生浸信會。同樣的,另一班人要維持長老治會這個真理,作他們的見證,見證召會是由長老來治理,因此這個真理就變作他們的立場,而產生了長老會。還有一班人要維持聖潔作他們的見證,這也變作他們的立場,而產生聖潔會。因信稱義也是個真理,有人維持這個真理作他們的見證,這個真理就變作他們的立場,而產生出信義會。這些都是宗派的立場,公會的立場,不是召會的立場,因為這些立場都使召會分開,破壞召會的一。

召會的『一』是甚麼呢?召會的『一』就是神,就是基督,就是聖靈。換言之,召會的『一』就是三而一的神。為甚麼千萬個基督徒能成為一呢?為甚麼東方人和西方人能成為一呢?為甚麼希利尼人和猶太人,兩班素不來往的人,竟然變作一個身體呢?為甚麼自主的和為奴的,兩個絕對不同的階級,能成為一呢?是因為道理相同,意見相同,還是因為大家都受浸,都注意聖潔,或者是因為大家都相信因信稱義?並不是。固然大家都相信這些真理,卻不是因著這些而成為一。我們不論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自主的,是為奴的,都在基督裏成為一個身體;我們都在一位靈裏受浸,且都喝一位靈。(林前十二13。)乃是因為一位靈,一位主,一位神,我們眾人成了一個身體。因此,以弗所四章四至六節說,『一個身體和一位靈,正如你們蒙召,也是在一個盼望中蒙召的;一主,一信,一浸;一位眾人的神與父,就是那超越眾人,貫徹眾人,也在眾人之內的。』一個身體,一位靈,一位主,還有一位神,一個盼望,一信,一浸,共有七個一。乃是這七個一,叫許多原來絕對沒有辦法成為一的人,竟然成為一。因著召會的見證是一,所以召會的立場也是一。

召會的信仰是一個,召會的見證和立場也是一個
信仰是得救的條件

我們要來交通一點真理的根據。試問,基督徒的信仰共有多少條?今天各公會都有他們的信條,就是他們的信仰。譬如,聖公會有一個信條是:『信聖公會』。請問,『信聖公會』這一條該不該列為基督徒的信仰?當然不該。這完全不是基督徒的信仰。基督徒的信仰,最多只有以弗所四章所說那七個一。(4~6。)乃是這七個一,纔是基督徒的信仰。其他的都是意見或看法,不能算作信仰。比方,有人問你:『信災前被提,還是信災後被提?』認真說,這個問法不對,不應該加『信』這字。因為這是個看法,不是信仰。應該問:『你看災前被提對,還是災後被提對?』若是問姊妹們:『你們信蒙頭,還是不信蒙頭?』這個問法也不對。因為蒙不蒙頭是一個見解,不是信仰。

甚麼叫作信仰?信仰就是你信它就得救,不信就滅亡;信就作神的兒女,不信就不能作神的兒女;這纔是信仰。不是姊妹們都信蒙頭,所以得救了,弟兄們不信蒙頭,就不能得救。只要人信主,不管他蒙不蒙頭,或信不信蒙頭,都是得救的。不是信聖公會的就得救,不信聖公會的就不得救。這完全是意見,不是信仰。當然有的意見是對的,有的是不對的。然而,即使是對的意見,若當作信仰也是不應該的。信仰乃是能叫人變作神兒女的一個條件。凡在這個條件裏無分的,都不叫作信仰,不過是見地或見解。連受浸、受洗,都不是信仰,乃是見解。難道人信點水洗,就不得救麼?所以受浸或受洗不是信仰,乃是看法和意見。

召會的信仰是召會的見證

關乎基本見證的纔叫作信仰。我們見證的條件,就是信仰的條件。我們不是見證受浸,受浸不是我們的信仰。我們乃是見證一位活的神,在祂兒子裏,藉著聖靈,經過人而活出祂自己。這纔是信仰。擘餅不是信仰,基督徒可以擘餅,也可以不擘餅。這不是說,基督徒不擘餅是對的。雖然基督徒擘餅是對的,不擘餅是不對的;但是擘餅或不擘餅,都不涉及基督徒的信仰。喝杯用的是大杯還是小杯,是一個杯還是許多杯,這都不是信仰,乃是意見。

人的意見五花八門,比方受浸這事就很不簡單,不僅有點水與受浸的分別,連受浸要如何浸到水裏都有許多種說法。有的人認為只浸一下就可以,有的人認為要奉父的名浸一次,奉子的名浸一次,奉靈的名再浸一次,三浸纔可以。有的人說,必須俯面浸;有的人說,要仰面浸。主張俯面浸的人說,主耶穌釘十字架時,不是頭一垂下就斷氣了麼?我們受浸,既是歸入主的死,和祂一同死,當然也要垂頭俯面。有的人說,在人工的水裏受浸不算,必須到天然的水裏受浸纔可以,因為主耶穌就是在天然的水裏受浸的。(太三13。)還有的人說,即使是天然的水也有講究,必須是河水、淡水纔可以,海水、鹹水不可以,因為主耶穌是在河裏受浸的。有人甚至主張必須到約但河受浸纔算數。由此可見,人的意見是如何的偏差。

以上這些都是以物質的水來受浸,此外還有靈然派的意見。比方,貴格會主張不在乎物質,只在乎屬靈,無論人在海水、淡水或任何的水受洗,都沒有得救,如果沒有得著聖靈,就不算數。既然如此,就不需要物質的浸。所以,他們只要人得著聖靈的澆灌,就算是受洗了。又如救世軍這派的人,是用一面旗在人頭上搖一搖,就是給人施浸了。試想,這些能叫作信仰麼?這絕不是信仰,乃是人不同的意見;因為人不是因信這些而得救。甚麼叫作信仰?乃是你不要它,不信它,就不能得救,這纔叫作信仰。

召會的信仰是召會的立場

信仰乃是我們的見證,所以信仰就是我們的立場。我們的立場不是受浸,不是蒙頭,也不是地方召會,乃是召會的『一』。召會的立場,就是召會的『一』。召會只有一個立場,沒有第二個立場。你稱它作召會的立場也可以,稱它作地方的立場也可以,稱它作合一的立場、或交通的立場也可以,怎麼稱呼都可以。但無論如何,召會的立場乃是『一』的立場,沒有第二個立場。這個立場是從召會的信仰和召會的見證而有的,乃是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有的,就是信神在祂兒子裏,信神的兒子成為靈,信聖靈進到得救的人裏,使眾人成為一個身體。

貴格會的人信這個,救世軍的人信這個,美以美會、或安立甘會的人也信這個;沒有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不信這個,這纔是我們的信仰。我們的見證就是在維持我們所信的,我們的見證就是彰顯我們所信的。我們乃是信父在子裏,子成為靈,靈又在召會裏。因此,我們的見證就是把三而一的神從我們身上彰顯出來。這就是我們的見證,也是我們獨一無二的立場。只有這一個,沒有第二個。你若信受浸,受浸就變作你的立場。你若信長老治會,長老治會就變作你的立場。你若信聖潔,聖潔就變作你的立場。你若信任何別的東西,那些東西就變作你的立場。這些立場就會破壞召會那獨一的立場,因此都不是召會的立場。召會的立場只有一個,因為召會的信仰只有一個,見證只有一個。

今天人可以有許多不同的意見,但是信仰還是一個。羅馬書給我們看見,有的人守日,有的人不守;有的人喫素,有的人不喫素。(十四2~6。)這些都是人的見解、觀念或見地,不能算作是立場。

召會絕不可因意見不同而分

召會的光景不一定要完全一致。我們不能把召會像切豆腐般,切得整整齊齊。在召會中有一種不整齊的美麗,有的人蒙頭,有的人不蒙頭;有的人主張用帽子蒙頭,有的人主張用長布蓋起來;各樣的情形都有。有的人就覺得這樣實在不好看,但從某一面說,這就是召會的美麗。神從來沒有意思,把召會裏所有的事都弄得整齊劃一。若是有的弟兄們要在週六擘餅,另有一班人要在主日晚上擘餅,而仍然能彀不分派、不分會,這在召會中是何等美麗。

人的肉體是要整齊,但神不是這樣。羅馬十四章明說,『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是為判斷所爭論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喫,但那軟弱的,只喫蔬菜。喫的人不可輕視不喫的人,不喫的人也不可審判喫的人,因為神已經接納他了。你是誰,竟審判別人的家僕?…有人斷定這日比那日強,有人斷定日日都一樣,只是各人自己的心思要堅信不移。守日的人是向主守的,喫的人是向主喫的,因為他感謝神;不喫的人是向主不喫的,他也感謝神。』(1~6。)使徒保羅說信心剛強的,要接納信心軟弱的。一個正常家庭的光景,不都是整整齊齊的。家庭越繁榮,定規越不整齊。

在哥林多前書,有些信徒犯了淫亂的罪,使徒確實說得很清楚,要把他挪開,不可與他交往,甚至與他一同喫飯都不可。(五11~13。)然而哥林多召會裏還有許多得救的人,有的人不信將來有復活的事,(十五12,)有的人告弟兄,(六1,6,)還有的人喫祭偶像之物;(十19~21;)使徒保羅並沒有說,把這些人都挪開。保羅所寫的書信,從來沒有給我們看見,他要把召會弄得整整齊齊的;反而,他曾說,『我們剛強的人,應該擔代不剛強之人的軟弱。』(羅十五1。)

若是有一個分家聚會用無酵餅擘餅,另一個分家聚會用切開的有酵麵包擘餅,用無酵餅的聖徒能和用有酵麵包的聖徒不分開麼?若是覺得為難作不到,就分了麼?有人信無酵獨一的餅,有人信切開有酵的麵包,因著大家信的不同,就分了麼?若是這樣,你們的立場就是無酵餅,就會成了一個宗派。這個不是信仰,而是意見。很可能有的意見完全合乎聖經,但這些意見絕不能構成信仰的條件。

若是我們把意見當作信仰,就定規要分,因為意見太多。信仰不是信這些意見,而是信三而一的神,為我們死而復活,住在我們裏面,叫我們成為祂的身體。我們是得救的人,是得著重生,有主生命的人,我們在這地上一同作肢體,配搭成為主的身體,彰顯祂自己,作祂的見證,這就彀了,不需要再多加一點。不必爭論受浸或受洗,蒙頭或不蒙頭,全部被提還是局部被提,災前被提或是災後被提。在談到召會的立場時,這些都不能也不該題起。

我們必須看見甚麼叫作召會的見證,召會的見證乃是三而一的神,和信祂的人調在一起,使這些人成為祂的一個身體,在這地上維持祂的見證,彰顯祂自己。這就是召會的見證,也是召會的信仰,召會的立場。如果我們這些蒙恩的人看見這個見證,毫不離開這個見證,我們的立場就很清楚,甚麼爭論都沒有了。你信點水洗也可以,信受浸也可以;你願意仰面浸一次也可以,俯面浸三次也可以;你和我還是同一個信仰,同一個生命,同一位主,同一位靈,同一位父,在同一個身體裏。或者他主張擘餅用有酵麵包,你主張用無酵餅,但你們還能在一起擘餅;如果彼此能接納包容到這個地步,這是何等的美。

沒有一個理由可以叫基督徒分開,無論是屬靈的,或是外表的,都不能分。他擘有酵麵包,你擘無酵餅,這並沒有分;但你若成了無酵會,他成了有酵會,這就是分了。我們要看見,在哥林多的召會,雖然有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林前一12。)從一面說,好像他們分了;但從另一面說,他們還是沒有分。他們並沒有像今天的光景,分了不一樣的會。召會中有不一致的事,不是一個好的光景。從另一面說,我們若能忍受這種光景,那是美麗的。我不是鼓勵不一致的事,也不是稱義不一致的事,乃是說當我們遇到這樣的試驗時,我們到底有沒有看見召會在地上的見證是甚麼。召會的見證不是無酵餅,也不是有酵麵包,而是三而一的神住在我們這些信祂的人裏面,要我們成為祂的身體,彰顯祂自己。在這一點上不能分,也不能不同;我們的看見必須到這一個地步。

盼望眾人都能領會,我乃是用這些相反的例子來說明召會是絕不可分的。在使徒們那個時代,他們從沒有把事情切得整整齊齊。『弟兄會』的失敗就在此,他們一直要把所有的事切得整整齊齊,以致分派越來越多。我們絕不能那樣作。一面,我們看見使徒們對於犯明顯罪的人,要從召會挪開;(林前五11~13;)對於傳越過基督教訓的,不承認基督是神成了肉體來的,完全不能和他交通。(約貳7,9~11。)但另一面,使徒對許多事都是聽憑的,要守日的人就守,不守日的人就不守;喫祭偶像之物的人,若喫得平安,就不必說甚麼;喫也可以,不喫也可以,不要去攪擾別人,要聽憑人自便。使徒從沒有把任何一件事帶進來,作為一個分的因素。除非人所行所為羞辱神,有明顯粗鄙的罪,那沒有辦法,必須從召會挪開。或是有人違背基督徒基本的信仰,是敵基督的,我們自然不能和他交通。

基本的信仰就是父在子裏,子成為靈,這三而一的神又住在我們這些信祂的人裏面,使我們成為一個身體,在地上彰顯祂自己,維持祂的見證。只有這一個是我們的信仰,其他的都是人的意見。即使是最合乎聖經的,也不能算作信仰,只能說是某項真理。所以,那些和召會的見證無關的,不能變作召會的立場。末了我們必須看見,整齊不一定就是屬靈。我們的肉體最忍受不了的,就是不整齊;不和我們一致、一樣的,那最叫我們的肉體受試驗。我們要求主憐憫,叫我們能受得住這個試驗,而竭力保守召會的一。

原刊於一九五八年二月『話語職事』第八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