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題 擘餅

擘餅就是喫主的晚餐,乃是新約中的一件大事,說出我們和主耶穌的關係,也說出我們和眾聖徒的關係,所以是我們不可不注意的。

壹 擘餅的設立
一 設立者

(一)『主耶穌。』林前十一章二十三至二十五節,路加二十二章十九至二十節,馬太二十六章二十六至二十九節。

擘餅這件事,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不是使徒們所定規的。使徒們不過是把主所設立的傳給我們。所以我們擘餅,不僅是遵守使徒們所傳的,更是接受主所設立所定規的。

二 設立的時候

(一)『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林前十一章二十三節。

主耶穌設立擘餅,是在祂被賣的那一夜,就是在祂末了一次和門徒們一同喫逾越節筵席的時候,也就是在祂在地上末了一次喫晚餐的時候。那是在猶太人的正月十四日晚間。(出十二2~11。)主所以在這時設立擘餅,是非常有用意的。

三 設立的用意

(一)頂替舊約的逾越節。路加二十二章十四至二十節,林前五章七節。

在舊約的時候,以色列人過逾越節,是記念神當日在埃及怎樣藉著逾越節的羔羊救了他們。那羔羊豫表主耶穌,牠的被殺豫表主耶穌的受死。到主耶穌和門徒們末次喫逾越節筵席的時候,祂就要被殺流血,成立新約,所以祂就在那時設立擘餅作新約時蒙救贖之人的記念,以頂替舊約的逾越節。祂和祂的受死既已成全了逾越節和逾越節的羔羊所豫表的,所以祂就廢掉了逾越節,而設立擘餅作頂替。祂和祂的受死如何成全了逾越節的豫表,祂所設立的擘餅也如何頂替逾越節的記念。

貳 擘餅的表記
一 餅

(一)『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喫;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擘開的。』馬太二十六章二十六節,林前十一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

主耶穌當日設立擘餅,第一是把餅擘開,遞給門徒,要他們拿著喫。祂說,那是祂的身體,為他們捨的。所以我們每逢擘餅,都有一個餅擺在那裏,豫備給大家擘開喫。照主所說的,那餅乃是一個表記,指明祂的身體。祂的身體是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了。祂是藉著在十字架上受死,將祂的身體擘開,分給我們享受。我們每逢擘餅,把餅擘開喫下去,都是表明並宣告,主的身體已經為我們擘開,已經藉著十字架上的死成為我們的分。

『餅』在聖經裏是說到生命。主說,祂是『生命的餅』,『是那…賜生命給世人的。』(約六章30~33,原文。)所以一說到『餅』,我們就該想到『生命』。主把祂的身體擘開,像餅一樣的分給我們,意思就是祂為我們捨了祂的身體,是叫我們得著祂的生命。我們接受祂被擘開的身體,就有分於祂的生命。他的生命是藉著祂的身體被擘開分給了我們。所以祂是將祂被擘開的身體,當作生命的餅分給我們享受,作我們生命的分。這是我們每次擘餅,和我們每次擘開的餅所表明的。

聖經給我們看見,神永遠的目的,是要在祂兒子我們的主耶穌裏面,將祂的生命賜給人。所以祂將祂的生命放在主耶穌裏面,叫主耶穌到地上來,使人得著祂的生命。(約一4,十10。)主耶穌要叫人得著祂裏面神的生命,就必須受死,使祂的身體裂開,將祂裏面神的生命釋放出來。祂是藉著祂肉身受死,將祂裏面神的生命分給我們。這是祂在十字架上捨身受死的主要目的。所以祂設立擘餅的時候,第一就是把餅擘開,遞給我們,以表明祂如何為我們捨了祂的身體,使祂裏面神的生命成為我們的分。因此我們每逢擘餅的時候,一看見那餅,一接過,一摸著那餅,一擘那餅,就該想到,更該以信心表明並宣告,主耶穌的身體已經為我們裂開,使我們有分於神在祂裏面的生命。這是我們每次擘的餅所該向我們說明的,也是我們每次擘餅所該向宇宙和其中的一切表明的。

二 杯

(一)『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馬太二十六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林前十一章二十五節。

主當日設立擘餅,不只把餅擘開,遞給門徒,要他們拿著喫,還把杯拿起來,遞給他們,要他們接去喝。祂說,那是祂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所以我們每逢擘餅,不只都有一個餅擺在那裏,豫備給大家擘開喫,還有一個杯放在餅的旁邊,豫備給大家接去喝。照主所說的,那餅是一個表記,這杯也是一個表記。那餅是指明祂為我們所捨的身體,這杯是指明祂為我們所流的血。祂的身體是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的,祂的血也是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的。祂在十字架上,不只為我們捨身,也為我們流血。祂為我們捨身,是分給我們生命,叫我們有分於祂;祂為我們流血,是為我們贖罪,使我們的罪得赦。

雖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主要的目的,是要把祂裏面神的生命釋放出來,分給我們,但祂在十字架上不只為我們釋放出神的生命,也為我們贖清我們的罪。因為雖然神永遠的目的,是要在主耶穌裏面將祂的生命賜給我們,但我們因著墮落,在神面前成為有罪的,所以主耶穌要叫我們得著神在祂裏面的生命,就也必須為我們解決罪。因此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一面為我們捨身,叫我們得著祂裏面神的生命,一面又為我們流血,使我們的罪得赦。就是為這緣故,主要我們擘餅的時候,不只要用一個餅指明祂為我們所捨的身體,和祂為我們捨身所賜給我們的生命,並且要用一個杯指明祂為我們所流的血,和祂為我們流血所成功的救贖。

『杯』在聖經裏的意思是『分』。大衛說,『耶和華是我杯中的分。』(詩十六5。)我們原來犯罪作惡,在神面前應得的分,是『神忿怒的杯』,就是在火湖中永遠受滅亡的痛苦。(啟十四10,二一8。)但神叫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替我們喝了那忿怒的杯,(約十八11,)為我們受了神公義的審判,嘗盡了滅亡的痛苦,流出祂的血來,贖清我們的罪,為我們立了新約,換來這『救恩的杯』,作了我們的『福杯』。(詩一一六13,二三5。)在這救恩的福杯裏,神自己和神所有的一切,成了我們的分—成了我們永遠的福分。因著主耶穌為我們流血成功救贖,神和神所有的一切,在神的救恩裏就成了我們杯中的分。

原來我們的罪不只使我們在神面前有罪,成為可怒之子,並且使我們與神遠離,以致我們失去了神和神的一切。現在主耶穌既為擔當我們的罪,替我們受盡神的忿怒,而流了祂的血,祂的血就一面贖清我們的罪,使我們得蒙赦罪,免去神的忿怒,一面又將我們贖回,使我們得著神和神的一切。主耶穌就是用祂這血在神面前為我們立了新約。這新約就是我們因著主耶穌的血,從神應得的分,所以是一個杯。這杯—這新約的分—乃是主耶穌用祂的血為我們所成功的。所以祂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主這話給我們看見,祂的血為我們所成功的,不僅是一個福杯,不僅是平常的福分,更是一個新約,更是立約所定規的福分,是沒法更改的。祂的血為我們所成功的杯,就是祂的血為我們所立的新約。在這新約裏,神因著主耶穌的血,必須赦免我們的罪,並將祂自己和祂的一切都賜給我們。所以得蒙赦罪,並得著神和神的一切,乃是我們在新約裏所得的分。這分就是主的血為我們所成功的杯。祂的血一面為我們除去罪,一面又為我們帶來神和神的一切。這是我們在擘餅的時候所喝的杯,和我們每次喝杯所表明的。

我們知道這杯裏所裝的是葡萄酒。這葡萄酒是指明主的血。所以這杯不只是指明主用祂的血為我們所立的新約,也是指明祂為我們所流的血。這杯是主用祂的血所立的新約,也是祂立新約所用的血。祂的血是為著立新約的,新約是用祂的血立的,所以祂的血就成功了這新約的杯,所以我們喝這杯,不說是喝祂的血,乃說是喝祂的杯。(林前十一27。)因為祂的血已經為我們立了新約,已經成為杯,作了我們應得的分。這分就是使我們脫去罪,而得著神和神的一切。

參 擘餅的中心
一 記念主

(一)『主耶穌…拿起餅來,…擘開,說,…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十一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

我們來在一起擘餅,不是為著禱告求恩典,也不是為著聽道受造就,乃是為著記念主。所以擘餅聚會的性質,和任何別種聚會的性質都不同。別種聚會是以禱告、聽道、勉勵或見證為中心,都是為著叫我們有所得著;擘餅聚會是以記念主為中心,是為著叫主有所得著。所以在擘餅聚會中,無論是唱詩、禱告、(感謝或讚美的禱告、)讀經或有靈感的話語,都該是以主為中心,說到主的身位或工作,主的恩愛和美德,主在世上的生活或苦難,或是主在天上的尊貴或榮耀,好叫人想到或看見這些,以記念主自己。我們在擘餅聚會中,一切動作都該把人的思想和心情帶到主身上,叫人想到或看見主,而向主獻上感謝、讚美、敬拜或愛戴。在這樣聚會中,我們不該有任何舉動打岔人的思想和心情,使人裏面不能向主而去,使人的思想和心情不能集中在主身上。在這樣聚會中,我們該在自己裏面想到主,瞻仰主,使我們裏面對主有了靈感,而在外面藉著詩歌、禱告、讀經或話語發表出來,好將整個聚會的感覺都帶到主身上,使大家都感到主或主的某一方面,以記念主。

在擘餅聚會中,當我們看見或接過我們所擘之餅的時候,我們應該想到主如何為我們成為肉身,如何在肉身裏為我們受死,如何將祂的身體為我們擘開,分給我們,使我們得著祂的生命。當我們看見那餅,或接過那餅來擘的時候,應該想到那餅如何是從麥子而成的;那麥子如何經過風吹日曬,如何忍受磨碎烘烤,纔成為可擘的餅;那餅又如何被擘開,纔成為我們所能享受的分。這些都是象徵,都是說出,主—為著要使祂裏面的生命成為我們所能享受的分—所必須有的經歷。我們該憑著這些象徵的意思,想到主為我們所經歷的苦楚,以記念主自己。在主的餅跟前,我們只該想到主和主的愛為我們所作的這一切,不該想到我們自己和我們的甚麼,因為在那裏我們是記念主。

(二)『拿起杯來,說,…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十一章二十五節。

在擘餅聚會中,不只當我們看見或接過所擘之餅的時候,我們應該想到主和主為我們所作的,就是當我們看見或接過所喝之杯的時候,也應該這樣。當我們看見那杯,或接過那杯來喝的時候,應該想到主如何為我們『成了血與肉』,(來二14原文,)如何不只為我們捨身,使我們得著祂的生命,並且為我們流血,使我們得著那無上的福分,就是脫去罪,而得著神和神的一切。我們該想到我們所喝的杯,如何是葡萄經過壓搾,流出牠的汁來所成功的。我們該憑著這個像徵的意思,想到主如何為我們被神壓傷,如何為我們擔當罪,為我們成為罪,替我們受了審判,受了咒詛,而流出祂的血來成為我們的福杯,作了我們的福分。我們也該想到主的血如何使我們得蒙救贖,得蒙赦罪,成為聖潔,得著稱義,與神和好,蒙神悅納;如何洗淨我們的罪,洗淨我們的良心,使我們的良心不再定我們的罪,使我們能坦然無懼的親近神;如何在神面前作我們更美的辯護,為我們說出更美的話語;如何為我們抵擋邪靈的攻擊,使我們勝過那控告我們的撒但。在主的杯跟前,我們只該想到主為我們流血的愛,和主為我們流血所受的痛苦,並主流血為我們所成功的這一切,不該想到我們的罪過和虧欠,因為我們看見了主的血—就是我們喝的杯所指明的—就不該再想到自己的罪。我們所喝的杯,是叫我們記念主,想到主為我們流血所成功的,不是叫我們記念我們的罪,想到我們的虧欠和過犯。

二 享受主

(一)『耶穌拿起餅來,…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喫;』『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擘開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又拿起杯,…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這是我…的血,』『為你們流出來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馬太二十六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路加二十二章十九至二十節,林前十一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

擘餅的中心雖然是記念主,但這記念不是僅僅想念到主和主為我們所作的一切,乃是更享受主和主為我們所成功的一切。主說,我們喫祂的餅,喝祂的杯,就是記念祂。祂的餅和祂的杯,乃是指明祂的身體和祂的血。所以喫祂的餅,喝祂的杯,就是喫祂的身體,喝祂的血。祂的身體和祂的血,是祂為我們所捨的自己,也是祂為我們成功一切的憑藉。並且喫與喝,不只是接受,也是享受。所以我們喫主的身體,喝主的血,不只是接受,並且是享受主自己和主為我們捨身流血所成功的一切。我們這樣接受,這樣享受主和主為我們捨身流血所成功的一切,就是記念主。所以擘餅的記念,不是客觀的,乃是主觀的,不是記念一位在我們身外,離我們很遠的主,乃是記念一位被我們接受到我們裏面,作了我們享受的主。

世人記念一個人,不過是想到那人和他的恩情德行,或豐功偉績。但我們記念主,不僅是想到主和祂的恩愛美德,尊貴榮耀,以及祂奇妙的工作,更是接受且享受祂和祂這一切。世人只能記念一位遠離他們的人,不能把他們所記念的人接受到他們裏面,作他們的享受。但我們不只能記念一位離開我們的主,並且還能接受祂進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生命的供應,心靈的享受。

所以我們每逢擘餅記念主,不只要用安靜的心想念到主的身位和工作,向祂獻上讚美和感謝,並且要用敞開的靈接受主和祂的一切作我們裏面的享受。我們越享受主,越是記念主。記念主的真正意義,就是享受主。我們擘餅的時候,在我們裏面接受主和祂的一切作我們的享受,纔是真正記念主。

肆 擘餅的表明

(一)』你們每逢喫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林前十一章二十六節。

這裏的『表明』二字,在原文是『陳列』。使徒說,我們每逢喫主的餅,喝主的杯,是『陳列主的死』,就是把主的死擺出來。主的餅是指明主的身體,主的杯是指明主的血。所以這杯放在這餅旁邊,乃是表明主的血現在是在主的身體旁邊,在主的身體之外,是已經從主的身體流出,已經與主的身體分開。我們都知道人的血與身體分開,就是死。所以我們擘餅的時候,把餅和杯擺在那裏,就是陳列主的死,就是把主的死在宇宙中擺出來,給神,給天使,給撒但和鬼魔,並給一切受造之物和我們自己看。(就是為這緣故,在擘餅的時候,不該把餅和杯用布蓋起來。)我們每逢看見餅和杯擺在那裏,就該看見是主的死陳列在那裏。我們擘餅雖然是記念主自己,卻是陳列主的死。在擘餅的時候,雖然我們的心是記念主自己,我們的靈是享受主自己,但我們的眼卻是看見主的死。

主的死,乃是祂救贖工作的中心,主的救贖工作,完全是藉著並根據祂的死作成的。祂的死為我們解決了罪,滿足了律法的要求,消除了神公義的忿怒,使我們與神和好,蒙神悅納。祂的死為我們解決了我們的舊人、肉體、和一切屬於舊造的,使我們脫離罪、和律法,並舊造一切的捆綁與轄制。祂的死也為我們解決了撒但、鬼魔和世界,使我們向這一切誇勝。祂的死是包羅萬有的。無論是罪,是肉體,是撒但,是世界,是舊造的一切,凡是頂撞神、與神相反、與神不合的,凡不是出於神、屬於神、為著神的,都包括在祂的死裏解決了。我們擘餅的時候,就是藉著擺在桌子上的餅和杯,把主這包羅萬有、為著神和我們解決一切的死,在宇宙中陳列出來。我們這樣把主的死陳列出來,也就是把主的死所成功的一切,在神和宇宙中一切受造之物並我們自己跟前,擺出來展覽。

伍 擘餅的仰望

(一)『直等到祂來。』林前十一章二十六節。

我們擘餅的時候,不光有記念,有表明,也有仰望。記念是記念主自己,享受主自己;表明是表明主的死,陳列主的死;仰望是仰望主再來,等候主再來。在擘餅的時候,我們該一面想念主自己,而接觸主自己,一面看著主的死,而仰望主再來。因為祂已經離開我們到天上去了,所以要我們記念祂。但祂應許我們,要從天上再來接我們,所以又要我們等候祂。記念是說,祂不在我們這裏了;等候是說,祂要再來到我們這裏。雖然現在祂在靈裏,在我們裏面無形的與我們同在,但祂在外面有形的與我們同在,卻必須等到祂再來。我們在擘餅的時候,雖然能在裏面接觸祂這無形的同在,但我們更盼望在外面得著祂那有形的同在。祂這無形的同在,使我們羨慕祂那有形的同在。所以我們擘餅的時候,一面享受祂無形的同在,一面仰望祂有形的同在;一面接觸祂自己,一面等候祂再來。

陸 擘餅的兩面
一 晚餐的記念

(一)『喫主的晚餐』—『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主)』。林前十一章二十至二十五節。

擘餅雖是一件事,但有兩面的意義。第一面是喫主的晚餐,記念主。在這一面,像我們在前面所看的,是想念主和主的一切,藉著喫主的餅,喝主的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這是說到我們和主的關係,是林前十一章講擘餅,所注重的。

二 筵席的交通

(一)『喫主的筵席』—『基督之血的交通…基督之身體的交通』。林前十章二十一節,十六節原文。

擘餅第二面的意義,是喫主的筵席,與眾聖徒相交。『喫主的筵席.』原文是『有分於主的桌子』。所以在這一面,我們是有分於主的桌子,在主桌子上,和眾聖徒同領主的身體和主的血,藉以相交。主的身體和主的血,在這一面是我們和眾聖徒的享受,也是我們和眾聖徒的交通。所以這是說到我們和眾聖徒的關係,是林前十章講擘餅,所注重的。

所以我們擘餅,一面是喫主的晚餐,一面是喫主的筵席。喫主的晚餐,是記念主,是我們和主之間的事,說到我們和主的愛情;喫主的筵席,是與眾聖徒相交,是我們和眾聖徒之間的事,說到我們和眾聖徒的交通。這個交通,在後面我們要比較詳細的說。

柒 擘餅的交通
一 與主的交通

(一)『耶穌拿起餅來,…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喫;』『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又拿起杯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這是我…的血,』『為你們流出來的。』馬太二十六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路加二十二章十九至二十節。

在擘餅的時候,主把餅和杯遞給我們,我們從祂接過餅和杯,乃是祂和我們,我們和祂有交通。祂把餅和杯遞給我們,就是把祂的身體和祂的血,也就是把祂自己交通給我們。我們從祂接過餅和杯,就是從祂接過祂的身體和祂的血,也就是從祂接過祂自己,藉此和祂有交通。祂把祂的身體和祂的血交通給我們,是藉著祂為我們所捨的身體,和祂為我們所流的血,把祂自己交通給我們享受。我們接過祂的身體和祂的血,是藉著祂為我們所捨的身體,和祂為我們所流的血,享受祂自己,和祂有交通。

交通乃是兩方面的人彼此相交,互通情愫,所以兩方面要彼此交通的人,必須有相同的生命和相等的情形。主耶穌道成肉身,是叫祂有我們的性情,和我們一樣;祂捨了身體,是叫我們有祂的生命,和祂一樣。祂的道成肉身和祂的捨了身體,叫祂和我們,我們和祂,有同一的生命和性情。祂雖然是神,但祂有了我們人的性情;我們雖然是人,但我們有了祂神的生命。所以祂和我們,我們和祂,有了同一的生命和性情。在這同一的生命和性情裏面,祂和我們,我們和祂,能彼此相交,互通情愫。我們原來雖是有罪的,不能和祂這無罪的接觸,但祂的流血已經贖清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成為無罪的,和祂的情形相等,所以能和祂接觸,與祂相交。

因為主的捨身流血使我們能與祂相交,所以祂的身體和祂的血就成了我們與祂相交的因素。我們是藉著祂的身體和祂的血與祂相交,也是在與祂相交的裏面享受祂的身體和祂的血。祂的身體和祂的血使我們能與祂有交通,也是我們和祂之間的交通。在這個交通裏面,我們是憑著祂的身體和祂的血接觸祂自己,也是從祂接過祂的身體和祂的血,以及祂的捨身流血為我們所成功的一切,作我們的享受。

二 與眾聖徒的交通

(一)『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基督之血的交通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基督之身體的交通麼?』林前十章十六節原文。

這話不只說到我們在主的血和主的身體裏,與主的交通,更說到我們在主的血和主的身體裏,與眾聖徒的交通。我們喝主的杯,喫主的餅,就是享受主的血和主的身體,當然叫我們和主有交通。但我們不是自己單獨的喝主的杯,喫主的餅,不是自己單獨的享受主的血和主的身體,乃是和眾聖徒共同喝,共同喫,共同享受。我們喝主的杯,是和眾聖徒共同享受主的血;我們喫主的餅,是和眾聖徒共同享受主的身體。所以我們喝主的杯,喫主的餅,是在主的血和主的身體裏與眾聖徒相交。主的杯和主的餅,進到你裏面,也進到我裏面,進到我們和眾聖徒每一個人裏面。我們和眾聖徒每一個人都有分於主的杯和主的餅,都有分於主的血和主的身體,都蒙了主流血所成功的救贖,都有了主捨身所分賜的生命。主的血和主的身體,是我們和眾聖徒共同享受的分,使我們與眾聖徒有交通,也是我們與眾聖徒的交通。所以這裏說,我們所喝的杯,是主血的交通;我們所喫的餅,是主身體的交通。我們每逢喝主的杯,喫主的餅,乃是與眾聖徒在主的血和主的身體裏有交通。所以我們擘餅,不光是記念主,享受主,與主相交,也是與眾聖徒有交通;不光是我們和主之間的事,也是我們和眾聖徒之間的事。擘餅若不是叫我們與眾聖徒有交通,若不是說出我們和眾聖徒的關係,就是不正確的,就是有問題的。

捌 擘餅的見證
一 見證我們與主的聯合

(一)『耶穌拿起餅來,…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喫;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這是我…的血。』馬太二十六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

在擘餅的時候,主把餅和杯遞給我們,要我們喫喝,就是要我們把祂的身體和祂的血接受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享受。這是說到主與我們的聯合,也是見證我們與主的聯合。我們把主的餅和杯喫喝到我們裏面,就是表明主藉著祂的捨身流血,已經進到我們裏面,與我們聯合,也就是見證我們因著接受主為我們所捨的身體,和祂為我們所流的血,已經有分於祂和祂為我們所成功的一切,與祂有了聯合。所以我們每逢擘餅,都是在那裏見證,因著主捨身流血的救贖,我們與祂,祂與我們,已經聯合為一;我們已經在祂裏面,祂也已經在我們裏面。我們所擘的餅是見證說,因著祂的捨身,因著祂身體被擘開,祂的生命已經釋放出來,成為我們的生命。我們擘餅是見證說,因著接受祂為我們所捨的身體,並祂捨身為我們所成功的,我們已經得著祂的生命,與祂有了生命的聯合。我們所喝的杯是見證說,祂的流血,祂所流的血,已經消除了我們的罪,使我們配與祂聯合。我們喝杯是見證說,我們已經有分於祂的血,並祂流血為我們所成功的救贖,所以因著祂的血和祂血的救贖,我們能得著祂的生命,配在祂的生命裏與祂聯合。

二 見證教會的合一

(一)『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林前十章十七節。

我們擘餅,不只是見證我們與主的聯合,也是見證我們與眾聖徒的聯合,與眾聖徒的合一,就是教會的合一。這是我們所擘的餅,在主的筵席這方面所表明的。我們所擘的餅,一面在主的晚餐方面,是指著主自己的身體,(就是祂的肉身,)表明主自己的身體如何為我們被擘開;一面在主的筵席方面,是指著主奧祕的身體,(就是祂的教會,)表明主奧祕的身體如何是合而為一的,如何是一個。主捨去那肉身的身體,換來這奧祕的身體。祂原是一粒麥子,死而復活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要這許多子粒成為一個餅,成為一個身體。這許多子粒,就是我們古今中外所有得著祂生命的人。我們這許多子粒,並不是一粒一粒的散著,乃是在聖靈裏成了一個餅,『成了一個身體。』(林前十二13。)我們雖是許多有生命的子粒,有生命的人,但不是一粒一粒的,一個一個的單獨存立,乃是大家合成了一個餅,成為一個身體。所以使徒在這裏說,『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

所以我們所擘的餅,在主的筵席這方面,是指明基督整個的身體,包括古今中外一切蒙恩得救的人。彼得、保羅在這個餅裏,路德、達祕、慕勒、慕迪,和我們今天得救的人,以及將來蒙恩的人,也都在這個餅裏。一切蒙恩得救的人,不論已過的、現在的、或是將來的,都在這個餅裏,都是這個餅裏的一分。

所以我們擘餅,一面見證我們與主是合一的,一面又見證我們與眾聖徒—就是古今中外一切蒙恩有主生命的人—也是合一的。我們和古今中外所有的聖徒,在主的生命裏是合一的—合一成了一個身體。不論古今中外,一切有主生命的人,都是主奧祕身體裏的一分,都在主的生命裏合一,成了一個身體。這是我們所擘的那一個餅,在我們喫主的筵席這方面所表明的,也是我們擘餅在這方面所見證的。所以我們所擘的餅,不該是只指明主自己的身體,也必須是指明,是代表我們和古今中外所有的聖徒。我們擘餅,也不該是只記念主,表明主的死,也必須是見證我們和古今中外所有的聖徒是合一的。我們和古今中外所有的聖徒都有分於這一個餅。雖然大家在許多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方,擘這個餅,但大家所擘的卻是一個餅,從前彼得、保羅所擘的是這一個餅,今天我們所擘的也是這一個餅。我們在中國的弟兄是擘這一個餅,我們在外國的弟兄也是擘這一個餅。儘管我們古今中外的弟兄擘餅的地方有許多,但大家所擘的餅只有一個,因為大家都是屬於這一個餅,都是屬於這一個餅所指明的那一個身體。

我們所擘的餅,既也是指明基督在宇宙中那惟一的身體,所以我們每次所擘的,我們在各處所擘的,都是那一個餅,都是那一個身體的指明。我們去年和今年,上主日和這主日,在臺北和在高雄,在第一家和在第五家,所擘的都是那一個餅,都是指明那一個身體。因為在宇宙中基督的身體只有一個,也只是一個。我們所以只擘一個餅,就是見證這事。

玖 擘餅的分辨

教會荒涼了,擘餅的事就有了混亂,所以聖靈在聖經裏教訓我們,對於擘餅的事要有分辨。

(一)『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第一,我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林前十一章十七至十九節。

這裏所說的聚會,憑下文(二十節)看,乃是擘餅的聚會。照這裏所說的,有的擘餅聚會,不是叫人受益,乃是叫人招損。因為聚會的人『彼此分門別類』。這是『第一』個原因,也是主要的原因。信徒聚會擘餅,乃是見證基督身體—就是教會—的合一。如果聚會擘餅的人是彼此不合、分門別類的,或者一個擘餅聚會是在宗派分門別類的立場上,不是在教會合一的立場上,就那種擘餅是與教會合一的性質不合的,是有損於教會合一的,所以使參與的人不能受益,反而招損。因此,我們每逢要參加一個擘餅聚會,必須分辨牠的立場是分門別類的呢,還是合一的?是宗派的呢,還是教會的?我們必須分辨那個聚會有沒有分門別類的成分,有沒有宗派的因素,免得我們參加不受益,反招損。

(二)『所以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喫主的晚餐;因為喫的時候,各人先喫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林前十一章二十至二十一節原文。

使徒在這裏警告我們說,有的聚會擘餅,『算不得喫主的晚餐。』『所以…算不得,』第一是因為前文所說的『分門別類』。分門別類的擘餅,也就是宗派的擘餅,在使徒看,也就是在主看,『算不得喫主的晚餐。』主的晚餐裏所擘的餅,乃是指明基督整個的身體,乃是見證基督身體—教會—的合一。若是在宗派分門別類的立場上擘餅,或是帶著宗派分門別類的成分擘餅,就不合於教會合一的性質,就失去了擘餅的見證和意義,所以就『算不得』擘餅。

基督不是分開的,(林前一13,)教會乃是合一的。(林前十二13。)所以在教會裏屬基督的人,不該分門別類,更不該分成宗派,說,『我是屬某某會的,』『我是屬某某宗的。』(參看林前一10~12。)信徒擘餅是在正面見證教會的合一,同時也是在反面宣告分門別類的不該有,和宗派的無地位。但是有的擘餅竟然是在宗派的立場上,帶著分門別類的成分。所以難怪聖靈藉著使徒說,這種擘餅算不得喫主的晚餐。

使徒在這裏說,有的擘餅算不得喫主的晚餐,也是因為人把這事,和『喫自己的飯』混在一起,當作平常。當日哥林多的信徒就是這樣。他們一面要喫主的晚餐,一面又先喫自己的飯,甚至窮的不飽,富的酒醉。這樣作,是弄混了主晚餐的特性,失去了擘餅的意義,所以算不得喫主的晚餐,算不得擘餅。所以我們不能把主的晚餐當作平常的飯來喫,不能把擘餅當作平常的事來作。我們必須保守主晚餐的神聖特性,必須尊重擘餅的崇高意義;否則,我們所作的,就變了質,等於零,不只無益,反而有損。

(三)『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喫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林前十一章二十七節。

照使徒在這裏所說的,人擘餅,有『不按理』的可能。『不按理』原文是『不配』的意思。不配擘餅而擘餅,就是不按理擘餅。使徒在這裏所說的不按理,最少包括他在前面所說的(一)分門別類,和(二)把主的晚餐當作平常兩件事。凡是分門別類或把主的晚餐當作平常而擘餅的,都是不按理擘餅,也都是不配擘餅。這樣擘餅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主的身體是為我們捨了,叫我們得著祂的生命,成為祂一個奧祕的身體。主的血是為我們流了,使我們配得祂的生命,作祂這個奧祕的身體。這是我們喫祂的餅、喝祂的杯所表明所見證的。我們若分門別類的擘餅,若在宗派的立場上,帶著分門別類的成分擘餅,就破壞了祂這個奧祕身體—教會—合一的見證。我們若把祂的晚餐當作平常,就抹煞了祂捨身流血的特殊意義。所以我們這樣作,就是干犯祂的身、祂的血。這是不該的!

還有,使徒在這節(二十七節)以前也說,擘餅是藉著享受主的餅和主的杯而記念主,並表明主的死,等候主再來。所以他在這節所說的『不按理喫主的餅,喝主的杯,』也包括不照著他在前面所說的而行。擘餅,若不是藉著主的餅和主的杯,享受主,而記念主,並表明主的死,等候主再來,就是不按理喫主的餅,喝主的杯。沒有主生命的掛名教友,未得救的假信徒,既不能記念主,又不能表明主的死,等候主再來,就他們若喫主的餅,喝主的杯,必是不按理,必要干犯主的身、主的血,所以這也是不該的。

(四)『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喫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喫喝,若不分辨是身體,就是喫喝自己的罪了。』林前十一章二十八節。

因為擘餅有不按理的可能,有干犯主的身、主的血的可能,所以我們無論在那裏要擘餅,必須自己負責『省察』、『分辨』。『省察』是說,要察看那個擘餅:是否分門別類的?是否在宗派的立場上,有分門別類的成分?是否把主的晚餐當作平常?是否尊重擘餅的崇高意義?『省察』不只是要察看那個擘餅的立場、性質和情形如何,也是要察看自己的存心和情形如何,就是要察看自己:在教會中是否分門別類的?是否有宗派的成分?是否和弟兄姊妹有不合?是否把擘餅當作平常,看作無足輕重?生活的情形是否與擘餅的見證相合相稱?『分辨』是說,要鑑別那個餅:是否一面指明主所捨的身體,一面又指明基督奧祕的身體?是否代表基督整個的身體—全體的教會?是否見證教會的合一?是否證明『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是否不代表任何宗派、任何公會,只代表惟一的教會?如果我們分辨那個餅是代表基督整個的身體—全體的教會—的,就我們要擘那個餅,也必須要察看我們自己:是否與所有的聖徒,與所有同作肢體的人,都沒有不合,都沒有分爭,都沒有出事?是否還妒忌,或不喜歡、不愛某一個,或某一班弟兄姊妹?我們必須這樣『省察』、『分辨』;必須知道那個擘餅不是分門別類的,不是把主的晚餐當作平常的,自己也不是分門別類的,也不是和弟兄姊妹有合不來的,也不是把主的餅和杯看作無足輕重,而隨便喫喝的;必須看出那個餅是代表基督整個的身體的,是見證教會的合一的,自己也是和任何聖徒,任何同作肢體的人,都沒有問題,都沒有間隔的—必須如此,我們纔可以有分於那個擘餅,纔可以喫那個餅,喝那個杯。否則我們必干犯主的身、主的血,必喫喝自己的罪!『喫喝自己的罪,』原文是『喫喝自己的審判』,意思就是這樣的喫喝要叫我們受審判被定罪。所以我們若不照前面所說的省察、分辨,擘餅是會叫我們受審判被定罪的,就是會叫我們招損的!這是我們不可不當心的!

(五)『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免得…聚會自己取罪』。林前十一章三十一節,三十四節。

這裏的『聚會自己取罪』,原文是『聚會招來審判』。並且這裏所說的聚會,乃是擘餅聚會。所以這是告訴我們,擘餅聚會有叫我們取罪、招來審判的可能。因此,我們無論要到那裏擘餅,必須先分辨清楚,省察明白,然後再定規如何行。若是這樣,我們就不至於受審,就不至於取罪、招來審判,叫自己受到虧損。所以對於擘餅,我們要分辨!要省察!

拾 擘餅的懲治

(一)『聚會…招損』—『聚會自己取罪,』或作『聚會招來審判』。林前十一章十七節,三十四節。

我們聚會擘餅,若不按理喫主的餅,喝主的杯,而干犯主的身、主的血,會招來虧損,叫自己受審判被定罪。我們若有分門別類的成分,若在宗派的立場上擘餅,或是把主的晚餐當作平常而擘餅,都會叫我們取罪、招來審判,而受懲治。

(二)『喫喝自己的罪,』或作『喫喝自己的審判』。林前十一章二十九節。

我們若不分辨我們所擘的餅,是指明主捨了祂那肉身的身體,換來祂這奧祕的身體,是代表基督整個的身體,全體的教會的—我們若不這樣分辨,而輕意擘餅,就是喫喝自己的罪,喫喝自己的審判,叫自己被定罪、受懲治。

(三)『因此,在你們中由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林前十一章三十節。

哥林多的信徒,因為擘餅不按理、不省察、不分辨,就招來懲治。那個懲治叫他們中間有好些人軟弱,有好些人患病,死的也不少。因為他們中間有人不按理喫主的餅,喝主的杯,主就叫那些人身體軟弱,以警告他們。他們不理這身體軟弱的警告,仍舊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主就給他們更重的警告,叫他們身體患病。他們雖受到這身體患病更重的警告,仍是不省察、不分辨,所以主就給他們最後的懲治,就是叫他們死去!這是何等的嚴肅!這該叫我們受何等的警告!今天許多信徒在得救以後,身體軟弱,或是患病,甚至瀕於死亡,能一點都不是因為擘餅不按理、不省察、不分辨,而干犯了主的身、主的血麼?能絲毫都不是在擘餅的事上,喫喝了自己的罪,招來了主審判的懲治麼?但願今天那些在得救以後身體軟弱、患病或瀕於死亡的弟兄姊妹,在這點上尋求主的光照,接受主的警告,而在擘餅的事上有所更改,以免去主懲治的審判。但願我們所有蒙了主救恩的人,對於擘餅,要按理省察,慎重分辨,免得招來審判,受主懲治。

拾壹 擘餅的人

(一)『遞給門徒。』馬太二十六章二十六節。

主當日設立擘餅,是將餅和杯遞給門徒。門徒是蒙了主的救恩,有了主的生命,屬於主的人。當然只有這樣和主有關係,認識主是他們個人的救主的人,纔能記念主,纔能藉著主的餅和主的杯來表明主的死。沒有蒙到主的救恩,沒有在主的救恩中和主發生生命關係的人,怎能記念主?沒有接受主捨身流血之救贖的人,怎能藉著主的餅和主的杯來表明主的死?所以未蒙恩、未得救的人是不能,也是不該擘餅的。一切受了洗而未有主生命的掛名教友,一切有名無實的假信徒,也都是不能、且不該擘餅的。有人以為當日主設立擘餅的時候,賣主的猶大也在場。其實不然!因為事前猶大已經離去了。(見註。)主怎會叫一個未接受祂作救主,未在祂的救恩裏和祂發生關係的人記念祂?所以只有蒙了主的救恩,有了主的生命,屬於主的人,纔能,纔有資格擘餅記念主。

(二)『信的人…擘餅。』行傳二章四十四至四十六節。

擘餅的人應該是『信的人』。信的人,就是信而蒙了主的救恩,有了主的生命,屬於主的人。必須是這樣信的人,纔能,纔可以擘餅。

拾貳 擘餅的時候

(一)『都恆心…擘餅。』行傳二章四十二節。

這裏說,當初的信徒都恆心擘餅。『恆心』,原文是『繼續不斷的』,就是常常的意思。常常擘餅,是當初的信徒所留下的榜樣,是我們應該傚法的。

(二)『他們天天…擘餅。』行傳二章四十六節。

當初的信徒對於擘餅,恆心到天天都有。那時他們向主火熱,愛主深切,當然要天天擘餅記念主。這是告訴我們,若是可能,擘餅記念主,越頻越多越好。

(三)『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行傳二十章七節。

當初的信徒,起先是天天擘餅,以後漸入常規,每週一次,在七日的第一日舉行。七日的第一日,就是主日,乃是主復活的日子,也是一週的開始,象徵舊事已過,新生起頭。所以在這日擘餅記念主,是最適宜的。因為我們擘餅雖然是表明主的死,卻是在復活裏記念主。我們擘餅是在復活的境地裏,憑著新造的生命記念主。所以在這象徵舊造已過,新造開始,主復活的日子,來擘餅記念主,不只是時與事合,且是非常有意義的。

(四)『晚餐。』林前十一章二十節。

擘餅既是喫主的『晚餐』,就最好是在晚間舉行,使其名實相副。並且到了晚間,一天的事都作完了,身上的負擔也卸去了,心輕靈爽,適於安心記念主,容易摸著主同在的感覺。但這不是律法的。如果在晚上礙難舉行,或有不便,也可權宜而行,改在早晨或日間。

拾參 擘餅的地方

(一)『他們…在諸家中擘餅。』行傳二章四十六節原文。

最初信徒擘餅是在許多信徒的家中。那時他們人多,若要聚集在一處擘餅,無論在地點上,或在時間上,都有不便,所以自然只好分在多家舉行。所以,這給我們看見,信徒在一個地方,如果眾多,是可以分在多家擘餅的。

(二)『你們一起來在一處…喫主的晚餐。』林前十一章二十節原文。

在一個地方,信徒眾多,分家擘餅,固屬可以,但大家若能聚在一處,集中擘餅,更是相宜,並且更有味道。所以當初的信徒,也有全體『一起來在一處喫主的晚餐』的。今天我們擘餅,或聚或分,自然可以權宜而行。

拾肆 擘餅以後

(一)『你們每逢喫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林前十一章二十六節。

擘餅記念主的人,應該是想念主,等候主來的人。所以我們在擘餅以後,應該『愛慕主的顯現』,應該等候主來,應該過等候主來的生活。如果我們光按時擘餅記念主,而事後不渴望主來,不過等候主來的生活,就我們和擘餅的意義是不相稱的。

(二)『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喫主的筵席,又喫鬼的筵席。』林前十章二十一節。

這裏說,我們喫了主的筵席,就不能喫鬼的筵席;喝了主的杯,就不能喝鬼的杯。這裏所說的『鬼的筵席』和『鬼的杯』,憑前文看乃是祭偶像之物。所以這裏是說,我們擘餅以後,就不能喫祭偶像之物。我們擘餅是與主相交,而外邦人祭偶像是與鬼相交。我們與主相交之後,怎可再有分於與鬼相交之物?所以我們擘了主的餅,就不能再喫祭偶像之物。

這裏所說的『鬼的筵席』和『鬼的杯』,當然是指著祭偶像之物說的。但世界的享受何嘗不是鬼的筵席?世界的福分又何嘗不是鬼的杯?我們在主的筵席裏,既享受了主自己和主的一切,怎能再去貪求世界的享受和世界的福分?我們既在主的桌子前,從主得著滿足,怎能再去從撒但那裏得著甚麼?怎能再到屬撒但的世界裏去得著撒但所要給人的享受和福分?所以我們在擘餅以後,不該貪愛世界和其中的享受。

(三)『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林前五章七至八節。

在舊約的時候,以色列人過了逾越節,緊接著就過除酵節,從他們的生活裏除去每一點的酵。(申十六1~4。)新約的擘餅既是頂替舊約的逾越節的,就我們在擘餅以後,也該像以色列人過逾越節一樣,就守除酵節,從一切生活裏除去所有的酵。酵在這裏是指著一切的罪惡,和一切能叫人受敗壞的事物說的。所以我們在擘餅以後,應當從我們的生活中除去一切的罪惡,和一切能叫我們受敗壞的事物,不再過未得救時的舊生活,不再有從前的邪惡,舊日的酵,只憑著主那聖潔無罪的生命—就是那誠實真正的無酵餅—過聖潔脫罪的生活,作一個真正守除酵節的人,使自己與擘餅的事完全相合相稱。

註:在四福音書裏、馬太、馬可和約翰都告訴我們,賣主的猶大在主設立祂的晚餐之前就離去了,(太二六章20~28.可十四17~24,約十三2,21~30,)惟有路加不是這樣。(路二二章14~23。)這是因為路加的記載乃是按著道德的次序,不像馬太、馬可和約翰的記載,乃是按著歷史的次序。這是所有有權威的解經者所承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