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篇 召會-召會的聚會(一)

本篇信息我們要開始來看召會的聚會這件事。

召會的聚會是十分重要的。召會應該持續不斷的聚會,因為聚會能使信徒得供應、被建立、受成全,以完成神的目標。

參加召會的聚會是神給信徒的命定。希伯來十章二十五節說,『不可放棄我們自己的聚集。』這裏所說的聚集指召會的聚會。神命定宇宙間每一樣生物都有其生存的方式。若是一種活物履行那管制牠生存的律,牠就能存活、蒙福。這原則也適用於信徒。神對我們的命定乃是召會的聚會,這成為我們生存、蒙福的定律。就如魚必須活在水裏,鳥必須活在空中,照樣,我們也必須藉著召會的聚會,維持我們屬靈的生存和生活。

召會的聚會也是我們屬靈生命的要求。每一種生命都有牠自己的特性,且常有多種特性。我們所得的屬靈生命,就是神在我們裏面的生命,也有許多的特性。在這些特性中,有一個特性就是合群、集會。約翰十章三節、十六節啟示,我們得救了,並有神聖的生命,就是主的羊。羊生命的特性就是合群,不喜歡離群獨居。所以聖經說,我們不只是主的羊,更是祂的羊群。(徒二十28,彼前五2。)我們要作一隻分享羊群中福分的羊,就必須和羊群(召會)聚集在一起。我們裏面屬靈『羊生命』的特性,要求我們參加召會的聚會。

壹 信徒被主聚集到祂的名裏

召會聚會的基本原則乃是:聚會是信徒被主聚集到祂的名裏。召會的聚會必須是信徒被主聚集,主在馬太十八章二十節的話指明了這點:『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我的名裏,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這節不是說這兩三個人來在一起聚會,或他們聚在一起,而是說他們被聚集在一起。這裏的動詞不是主動語態,而是被動語態。這兩三個人不是聚在一起,而是被聚集在一起,他們是被主聚集在一起。我們若說兩三個人聚在一起,這個聚會就是由聚集的人所發動。然而,兩三個人被聚集,指明他們乃是被主聚集。

十八章二十節裏的動詞是被動語態,這事實指明無論何時我們來在一起聚會,發動者都不該是我們;反之,必須是主來發動這個聚會。祂聚集我們;所以,我們的聚會不是任何人所發動的,乃是主耶穌所發動的。每一次我們聚在一起,都應該是主聚集我們。表面看來,是我們發動聚在一起;事實上,是主發動把我們聚集在一起。是祂把我們聚集到祂的名裏,是祂發動每一個聚會。任何一個由我們發動的聚會可能不是真正的聚會,其動機可能並不單純,也不是單單為著主。因此,召會一切的聚會,必須由主作召聚者來發動。

主聚集我們到祂的名裏,就把我們從各種世界和屬地的打岔並霸佔中拯救出來。這就是說,我們若沒有被主聚集,就可能會留在許多別的事物裏。我們會被許多事物霸佔、扣留、約束,甚至在某種程度上被拘禁。若不是主聚集我們,不會有太多人經常來參加召會的聚會。所以,我們需要一位大能者,拯救我們脫離各種霸佔和打岔,將我們從其中帶出來。我們尤其需要從己裏出來。我們若留在己裏,就無法被聚集到主的名裏。每一次召會的聚會,我們都需要主把我們從一切主自己以外的事物帶出來,把我們聚集到祂的名裏。這乃是任何一種聚集的基本原則,無論是為著禱告、擘餅、研讀主話或建造的聚會;無論何種聚會,家中的小聚會或會所的大聚會,原則都是:首先我們要被聚集,從各種的霸佔出來,進到主自己裏面。

根據原文,馬太十八章二十節不是說主耶穌把我們聚集『在祂的名裏』,而是『到祂的名裏』。按照新約的原則,名是指人位。名就是人位。因此,被聚集到主的名裏,就是被聚集到主自己裏。不僅如此,主耶穌的名與聖靈緊緊相聯。實際上,那靈乃是主名的實際。主的名指祂的人位,而主人位的實際乃是那靈。這就是說,被聚集到主的名裏,就是被聚集到主自己裏,也就是被聚集到那靈裏。

當我們被主聚集到祂的名裏,我們就享受祂的同在。馬太十八章二十節主特別應許,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祂的名裏,那裏就有祂『在他們中間』。這指明我們乃是以一種特別的方式享受祂的同在。祂的同在當然帶給我們光照、恩典、供應、和各樣的祝福。這是何等寶貴!

貳 聚集的種類

根據新約,有不同種類的聚集,包括擘餅聚會,禱告聚會,運用屬靈恩賜以造就人的聚會,讀經的聚會,聽信息的聚會,傳福音的聚會,以及交通神行動的聚會。

一 擘餅聚會

頭一類的聚集就是擘餅聚會。行傳二十章七節說,『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集擘餅的時候。』擘餅就是喫主的晚餐,有分於主的筵席,記念為我們受死的主。(林前十一20,23~25。)這該是我們這些蒙主死所救贖之人第一種例常的聚會。

七日的第一日就是主日。(啟一10。)七日的第一日,信徒們聚集擘餅記念主。這指明當時使徒和召會認為,七日的第一日是為著主聚在一起,為著擘餅而聚集的日子。七日的第一日,就是主日,是主復活的日子,並且是一週的開始,表徵舊事已過,新生活開始。所以,這一天最合式擘餅記念主。

林前十章二十一節保羅用『主的筵席』一辭,在十一章二十節他卻用『主的晚餐』這辭。主的筵席和主的晚餐之間,有一個重要的不同。主的筵席是指在交通裏享受主;因此,主的筵席意義乃是享受以有分,享受以交通。我們說赴主的筵席,意思是我們在與主的交通裏享受祂,這是為著我們的享受和滿足。然而,主的晚餐是為著主的滿足,為著記念主。

主的筵席和主的晚餐乃是彼此互相的。主的筵席是為著我們的享受,而主的晚餐是為著祂的享受。有時我們會說,『主,我來到你的筵席上,有分於你的筵席。』這指明我們在享受主。另有些時候我們也許說,『主,謝謝你使我們能有分你的晚餐。』這指明我們在記念主,為著祂的享受和滿足。

1 記念主

擘餅聚會第一要記念主。路加二十二章十九節說,『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十一章二十五節告訴我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擘餅聚會不是為著別的,乃是為著記念主,以記念主為中心,叫主得著享受。這個聚會中的每一件事,無論是唱詩、禱告、讀經、或靈感的話,都該以主為中心,說到主的身位和工作,主的恩愛和美德,主在地上的生活或苦難,或是主在天上的尊貴和榮耀,好叫人想到或看見這些,以記念主自己。在這樣的聚會中,我們該在心裏想到主,在靈裏瞻仰主,使我們裏面對主有靈感,而在外面藉著詩歌、禱告、讀經,或話語發表出來,好將整個聚會的感覺,都帶到主身上,使大家記念主。

在主的筵席上,我們藉著喫餅喝杯以記念主;餅象徵祂為信徒所捨的身體,(林前十一24,)杯象徵祂為信徒的罪所流的血。(太二六28。)餅指生命,(約六35,)就是神的生命,永遠的生命;杯指福分,(林前十16,)就是神自己作我們的分。身為罪人,我們的分該是神忿怒的杯,(啟十四10,)但主耶穌為我們喝了那杯,(約十八11,)使祂的救恩成了我們的分,就是滿溢的(詩二三5)救恩之杯,(詩一一六13,)其內容乃是神作我們包羅萬有的福分。這餅和這杯是主的晚餐構成的成分。祂這晚餐就是祂設立的桌子,筵席,叫信徒享受祂作這樣的筵席記念祂。因此,我們向全宇宙見證祂豐富、奇妙的救恩,並陳列祂救贖並分賜生命的死。(林前十一26。)

我們參加擘餅聚會,就得著合式的餧養,叫我們在生命裏長大。的確,我們來到擘餅聚會是要記念主;然而,我們需要看見,有分於主的筵席是使我們得著屬靈餧養最好的路。在別的聚會中,我們不會像在擘餅聚會中那麼強調喫喝。我們在擘餅聚會中又喫又喝;藉著這樣的喫喝,我們就得著餵養。當我們喫主的身體並喝祂的血,我們不只得著餧養,也享受了主自己,以及祂藉著捨身流血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如此接受並享受主,乃是對祂的記念。我們喫主、喝主、享受主的時候,纔是真正的記念祂。

2 敬拜父

擘餅聚會不只是記念主,也要敬拜父。(太二六26~30,來二12。)擘餅聚會是為著信徒敬拜神的聚會。照著神救恩的程序,我們是先接受主,然後再親近父。因此,在這敬拜的聚會中,我們應當先記念主,然後敬拜父。在這個聚會中,記念主這一段,是以記念主為中心;而敬拜父這一段,是以敬拜父為中心。在敬拜父這一段裏,一切的禱告、詩歌和話語,都該是向著父的。

馬太二十六章三十節說,『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這詩歌是主在擘餅後,同門徒對父的讚美。這裏含示並建立了一個原則:我們擘餅記念主之後,應當由主率領我們一同敬拜父。所以,基於這一節,我們擘餅結束時向父唱讚美詩。

另一處與敬拜父有關的經節是希伯來二章十二節:『我要向我的弟兄宣告你的名,在召會中我要歌頌你。』這節啟示復活的基督在召會中歌頌父。主耶穌原是神的獨生子,但藉著死與復活,祂重生了我們信祂的人,(彼前一3,)使我們成為神的眾子;祂就成了神的長子,(羅八29,)帶著我們眾子,和祂一同進到父面前。祂復活後,來到門徒中間,(約二十19~29,)就將父的名宣告給祂這些弟兄,而以神長子的身分,率領祂的眾弟兄,就是神的眾子,一同頌揚父,就是一同敬拜父。根據這事實,我們在擘餅記念主之後,就要由主率同我們敬拜父。

當我們敬拜、歌頌父時,基督(長子)就在我們的歌唱裏歌唱。歷世紀以來,長子一直在召會中歌頌父。祂是如何歌頌的呢?乃是在祂的眾弟兄中,因為祂在我們裏面,祂就在我們的歌唱裏歌頌父。祂的歌頌就在我們的歌頌裏。我們唱,祂就唱,因為祂是在我們的歌唱裏。這樣,在擘餅聚會的時候,那位住在祂那組成召會之眾弟兄裏面的長子,就在許多弟兄裏面歌頌父。

二 禱告聚會

第二類的聚集是禱告聚會。主耶穌在馬太十八章十九至二十節說到這種聚集:『我又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若有兩個人在地上,在他們所求的任何事上和諧一致,他們無論求甚麼,都必從我在諸天之上的父,得著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我的名裏,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這裏主耶穌說到聚會的禱告。這種禱告比個人禱告更有能力,因為這種禱告能在地上捆綁在諸天之上所已經捆綁的,也能在地上釋放在諸天之上所已經釋放的。(18。)

行傳一章十四節說,『這些人同著幾個婦人,…都同心合意,堅定持續的禱告。』這裏所題到的禱告,也是聚會的禱告。這個禱告帶下了五旬節那天聖靈澆灌的祝福。

行傳一章十四節說到同心合意的禱告。同心合意,希臘文是homothumadon,由homo,相同,和thumos,心思、意志、目的(魂、心)組成。馬太十八章十九節主說到兩三個人在禱告上和諧一致。那節裏的『和諧一致』一辭,不如行傳一章十四節的『同心合意』那麼強。同心合意這個辭,原文的意義很強,而且包羅很廣。在行傳這卷書裏,一百二十人在一起禱告,他們有一樣的心思、一樣的意志,在魂和心裏有一樣的目的。每當我們禱告的時候,我們固然應該操練我們的靈,但我們也應該有一樣的心思、一樣的意志,在魂和心裏一樣的目的。

另一處說到聚集禱告的經節是行傳四章三十一節:『祈求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溢,放膽講說神的話。』那些日子門徒乃是在逼迫之下,但他們聚在一起同心合意禱告。那種禱告使他們在外面被聖靈充溢,並且放膽講說神的話。

行傳十二章五節和十二節也說到聚集禱告。五節說,『召會就為他切切的禱告神。』十二節告訴我們,在馬利亞的家裏『有好些人聚集禱告』。在彼得被囚的那一天,召會為他切切的禱告,並有好些人聚集在一位姊妹的家裏,專特的為他禱告。那個禱告使神行了一個大神蹟,拯救彼得從監牢出來。

召會為彼得禱告這個事實,指明在看得見的景象背後,有一場爭戰,就是神和撒但這兩個屬靈權勢之間的爭戰。表面看,這個衝突是希律和彼得之間的事;事實上,這場爭戰乃是神與撒但之間的爭戰。所以,召會與神一同爭戰扺擋那惡者撒但。要打這場爭戰,不是憑著肉體,乃是憑著禱告。這禱告是在馬利亞家裏獻上的。這指明為著彼得的禱告,主要是在一位姊妹的家裏獻上的。從這件事我們看見,在召會生活中,姊妹在禱告的事上應該領頭。這是彼得這件事例的情形。他從監牢被釋放以後,就到馬利亞的家去,那時許多聖徒還在那裏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