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身體的律

讀經:
使徒行傳八章四至八節,十二節,十四至十七節,提摩太前書五章二十二節,四章十四節,提摩太後書一章六節,雅各書五章十四至十六節,使徒行傳九章三至十二節,十五至十七節,馬太福音十八章十五至十七節,二十節。

我們要有基督的身體的生活,必須先得著基督的身體的啟示;我們若沒得著基督的身體的啟示,我們就不會停止個人的活動。有人說,看見甚麼是基督的身體,並不希奇。但是,弟兄姊妹,你不能說空話,你如果看見了基督的身體,你就知道基督的身體有牠的律,並且你要按著這些身體的律去行。一個人如果看見了基督,就不會靠自己作好來得救;照樣,一個人如果說他看見了身體,而他的行為還是個人的行為,還是單獨的行為,就不是持定元首,就沒有得著身體的啟示。一個人如果真得著了身體的啟示,就必定有改變,就需要交通,就學習順服。

生命的權柄

身體中有幾個大的律,交通是一個律,愛是一個律,還有一個大的律,就是和其他肢體一同順服元首。肢體自己沒有權柄,權柄是在頭上。肢體如果說自己有權柄,就錯了。肢體自己沒有直接的權柄,肢體只有元首寄託給牠的權柄。這權柄並非地位的,完全是生命的。這權柄並非『立』的,乃是『是』的。一個肢體如果不是眼,身體就沒有方法立牠作眼;一個肢體如果不是手,身體就沒有方法立牠作手。是因為牠能看見,所以牠有看見的權柄;是因為牠能操作,所以牠一作,就叫人能得著牠的幫助。

在一個教會裏面,如果權柄是地位的,不是生命的,如果不問人屬靈的情形如何,只因為人有社會上的地位,所以就立他作這樣、作那樣,那就是有毛病。神的話給我們看見,權柄是在生命裏,而不在地位裏,權柄是在生活裏,而不在設立裏。在教會中,人所以有權柄,不是因為他有地位,乃是因為他在經歷上受過對付,他在實際的事情上受過對付,他在神面前學習了別人所沒有學習的,所以主給他有生命的權柄。在基督的身體上,所有的權柄,都是生命的。在地方的教會裏,神是有所設立,但這不是按著地位,乃是按著生命。當生命和設立合一的時候,你就應該順服;你若不順服,生命就停止,你就脫離了身體,這就是不持定元首。你如果和肢體出了事,你就不能說你和頭的關係正常。你如果和肢體出了事,雖然道理你並沒有忘記,工作你還能照舊作,但是那個生命的話你沒有了。弟兄姊妹,你信主或者已經三年了,你到底有多少真實的長進呢?最可憐的就是你的禮貌、你的知識都似乎在那裏加增,但是基督身體的生命並沒有加增。在教會中,我們要學習彼此順服。肢體如果不彼此順服,羅馬八章所說的生命就不能彰顯,你就好像漏了氣似的,你很難往前去。看見基督身體的人,就頂自然的看順服是一件可喜樂的事。

行傳八章裏有一個例子,給我們看見身體的原則。那時,在耶路撒冷的教會頭一次大受逼迫,雖然使徒沒有離開耶路撒冷,弟兄們卻都四散了。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道。腓利並非使徒,他的職事是管飯食,但他因有生命,就下到撒瑪利亞城去宣傳基督,並且行了神蹟,他從許多人身上趕出污鬼,也醫好許多癱瘓的、瘸腿的,整個撒瑪利亞城都被福音充滿了。聖經說,『在那城裏,就大有歡喜。』(8。)可見撒瑪利亞城裏許許多多人都信了。主這樣用腓利,腓利如果要驕傲的話,他就可以說,在耶路撒冷救人的是彼得,在撒瑪利亞就是我腓利了,他要以為自己是歷史上一個了不得的人了。腓利在撒瑪利亞傳了福音,但是這些得救的人的經歷,和那些在耶路撒冷得救的人的經歷不同,因為在撒瑪利亞,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撒瑪利亞人雖然是真信了,也已經奉主耶穌的名受浸了,但是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這件事,使徒們知道了,就打發彼得、約翰往撒瑪利亞去。兩個人到了,就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就受了聖靈。

按手是甚麼意思呢?舊約利未記告訴我們,獻祭的時候要按手在犧牲的頭上。按手在犧牲的頭上是甚麼意思呢?經過按手的牛就可以獻上,其餘世界上千千萬萬的牛都不可以獻上,是甚麼意思呢?按手在牛的頭上,就是按手的人與牛聯合了;牛就是他,獻上牛就是獻上他了;牛就是他,牛蒙悅納,就是他蒙悅納了。所以按手的意思就是聯合。

在新約,也有多次說到按手。提前五章二十二節說,『給人行按手〔按:原文沒有『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因為按手是與別人聯合,所以,按手如果不小心,也會把別人的罪弄到自己身上。按手的意思就是聯合,按手的意思就是交通。

在舊約,設立君王、設立祭司的時候,就按手在君王頭上,按手在祭司頭上,同時再用油澆在他們頭上。所以按手的意思就是:第一,把人帶進元首的膏油之下;第二,把人帶進身體的交通裏。

今天在教會裏,使徒是基督身體上代表的肢體,使徒也代表基督的權柄。使徒為在撒瑪利亞的信徒按手,就是承認他們是身體裏面的人。他們一進到身體裏,聖靈就降在他們身上。若是使徒沒有到撒瑪利亞以前,撒瑪利亞得救的人就受了聖靈,那也許腓利要想,他們在耶路撒冷會作工,我在撒瑪利亞也會作工,這樣,在撒瑪利亞得救的人要與在耶路撒冷得救的人分開了。如果說在耶路撒冷有彼得,在撒瑪利亞有腓利,那就把身體的原則破壞了。如果這樣,神在耶路撒冷所作的工作,與神在撒瑪利亞所作的工作,就是兩個工作,不是一個工作了。在撒瑪利亞的事,是要叫他們看見,若不服在身體之下,就沒有膏油。要等到耶路撒冷的使徒來按手,膏油纔降在他們身上。聖靈是身體的聖靈,不是個人的聖靈,所以,要得著聖靈為著個人,根本就錯了。為甚麼有的人受欺呢?為甚麼有的人得著邪靈呢?就是因為他們有個人主義,他們沒有看見身體。今天主所要得著的器皿,乃是身體的器皿,不是個人的器皿。所以,個人的工作,個人的果子,永遠不能滿足主的心,永遠不能達到神最終的目的。一切的工作,都得有按手的原則在內。按手,就是承認有聯合;按手,就是承認有交通;按手,就是承認有一個身體。

希伯來六章一至二節說,『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浸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在這裏,有六件道理開端的東西。這六件可以分作三類:第一類是兩個行為,第二類是兩個外表上的見證,第三類是兩個關於將來的道理。懊悔死行和信靠神,是兩個行為;受浸和按手,是兩個外表上的見證;復活和審判,是兩個關於將來的道理。其中的五件,我們都沒有忽略,我們卻忽略了其中的一件,就是按手。聖經雖然沒有明令按手,但給我們看見,在使徒時代,得救的人一受浸就也按手。受浸是歸入基督,受按手是歸入身體。受按手,不只見證你和基督發生關係,也見證你和身體發生關係,叫你服在元首的權柄之下,不單獨行動,拒絕一切個人的生活,拒絕一切個人的工作。

保羅說,『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林前十二26。)你受按手以後,從今以後你就脫離個人,從今以後你不過是一個肢體。一個人受按手,就是為要站在他當站的地位上。

按手給恩賜

保羅告訴提摩太說,『為此我題醒你,使你將神藉我按手所給你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提後一6。)意思就是你受按手的時候所得的恩賜要振興、要挑旺。提前四章十四節:『你不要輕忽所得的恩賜,就是從前藉著豫言,在眾長老按手的時候,賜給你的。』在這裏,是使徒加上眾長老藉著豫言給提摩太恩賜。他們是藉著按手將他帶進身體,給恩賜的是膏油。他們為提摩太按手禱告的時候,神賜給其中一個人一個豫言的禱告,斷定他將來是怎樣的人,這一個禱告支配了膏油。一個有經歷的人替人按手時,他所禱告的就要成為受按手的人將來一生的特點。在這裏,就是元首的權柄,藉著代表的肢體,將當得的恩賜賜給那受按手的人。受過按手的人應當看見:從今以後,我不自是了;從今以後,我不獨立了;從今以後,我乃是身體裏的一部分;從今以後,我不謀個人的利益了,我追求屬靈的事也是為著身體了。從今以後,主如果要用你也可以,主如果要用別人也可以,這樣,當別的肢體被主用的時候,你就不嫉妒別的肢體了。有許多人作的工是個人的,他們所有的追求也是個人的;我們要求神拯救我們脫離這些,像拯救我們脫離罪一樣。

抹油禱告

雅各書五章十四節說,『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這必須和林前十一章二十九至三十節一起讀:『因為人喫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喫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疾病的原因,有的是因違背了天然生理的律,但有的是因違背了基督身體的律。基督徒如果不分辨身體,不按著身體的規矩而行,就不免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這一種病要請長老來。這些長老是神在一個地方的教會裏所設立的人,他們是代表的肢體,他們是代表基督的身體在那個地方。他們要來為病人抹油。

詩篇一百三十三篇二節說,『…那貴重的油,澆在亞倫的頭上,流到鬍鬚;又流到他的衣襟。』膏油是澆在亞倫的頭上,膏油又從亞倫的頭上一直流到他的衣襟。神的膏油是在基督的頭上,聖靈是賜給子的,基督徒是在元首基督之下接受膏油。這個病人要長老來為他抹油,這是甚麼意思呢?比方:一個人病了,你看醫生給他甚麼藥喫,你就能知道他生的是甚麼病。在這裏說要請長老來給他抹油,就是因為他脫離了膏油。一個基督徒如果站在肢體該站的地位上,是不會失去膏油的。就是因為不分辨身體,所以纔有了病。這樣的時候,長老來要怎樣作呢?長老就是要把病人帶到元首之下,叫他回到身體裏。他如果活在身體裏,就不會失去膏油;他走出了身體之外,不是疾病,就是死亡。弟兄姊妹,你真看見甚麼是身體的生命,並且活在身體裏,就好了。

雅各書五章所說的病人生的是特別的病。怎麼知道他的病是特別的病而不是普通的病呢?因為十五節說,『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他所犯的罪是甚麼罪呢?在這裏,他所犯的罪,必定是脫離了基督的身體。他所犯的罪,如果只是個人的罪,他只要倚靠寶血,也向人承認、對付了,就能得著赦免,他不必請長老來抹油纔得著赦免。長老的抹油不能除去罪,乃是血纔能洗去罪。這裏說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是因為長老的禱告而得著赦免,所以這個罪和普通的罪不同,這個罪是他的舉動和身體不合的罪。這一種的罪,連他自己求神都不能得赦免,需要弟兄、需要長老來替他禱告,纔能得著赦免,這是需要仰望別人的。

十六節說得更特別:『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在這裏說,你們要彼此認罪。為甚麼要『彼此認罪』呢?意思就是基督的身體出了毛病,所以彼此都得認罪,所以病人要向長老認罪,長老要向病人認罪。這給我們看見,一個肢體出了事,整個身體要負責。在基督的身體上,一個肢體有病,長老就有責任。也許是因為長老的愛心不彀多,也許是因為長老的顧念不彀多,所以長老要認這個罪。病人則要認他單獨行動的罪,脫離身體的罪。

不只要彼此認罪,並且要互相代求。『互相代求』就是長老再為病人禱告,病人又為長老禱告。所以身體裏一直用得著愛,一直用得著謙卑。落在身體之外,不只有肉身上的病,也有靈性上的病。甚麼時候脫離了身體,甚麼時候就沒有膏油。落在身體之外的人,要看見回頭到膏油之下的緊要,要看見回頭到身體裏面的緊要。

保羅悔改時所得的啟示

行傳九章給我們看見,保羅悔改時所得的啟示有兩個特點。保羅在往大馬色的路上,忽然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4。)主是說,『你為甚麼逼迫我;』主不是說,你為甚麼逼迫信我的人。保羅問說,『主阿,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5。)在這裏,主給保羅看見,一切信主的人,是與主合一的。這就是元首與身體的合一。保羅是聖經中頭一個看見身體的見證的。你不能摸著肢體而不碰著頭。所以,你千萬不要以為得罪了弟兄,而沒有得罪基督。請你記得,凡摸著身體中一個小肢體的,就是摸著頭;受傷的是肢體,感覺的是頭。

保羅是神所大用的人,但是在往大馬色的路上,主對他說,『起來,進城去,你所當作的事,必有人告訴你。』(6。)主的意思就是:你所當作的事,我不告訴你,有別人要告訴你。他所當作的事,主用別人告訴他。這一個是身體的啟示,這一個是大的啟示。當保羅得救的頭一天,主就給他看見身體的原則。雖然保羅是一個主所大用的器皿,但是主還用另外一個人去幫助他。所以,弟兄姊妹,你千萬不要以為我不必靠別人,我獨自可以在神面前得著一切。這並不是叫你盲從,一直跟著別人跑;這乃是叫你不要抱一個態度,以為自己一個人能彀得著主的話,能彀解決一切問題。你看保羅怎樣呢?他『從地上起來,睜開眼睛,竟不能看見甚麼;有人拉他的手,領他進了大馬色;三日不能看見,也不喫,也不喝。』(8~9。)保羅已經進城了,但是,三天都沒有人來將他所當作的事告訴他,在這裏如果性急就不行。過了三天,亞拿尼亞纔來。亞拿尼亞這個人,我們在這事以前沒有看見他的名字,在這事以後也沒有看見他的名字;他不是甚麼大有名望的人,但是主用權柄抓住他,叫他幫助最大的使徒。大使徒的竅,自己不能開,要一個不出名的弟兄替他開。亞拿尼亞和保羅一見面,就按手在保羅身上說,『兄弟掃羅,在你來的路上,向你顯現的主,就是耶穌,打發我來,叫你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滿。』(17。)按手在保羅身上說,兄弟掃羅,這是帶他看見身體;叫他被聖靈充滿,這是帶他在膏油之下。

許多時候,聖靈在我們裏面的引導,是引導我們去受別人的引導,是引導我們去得別人的幫助;如果你不接受別人的幫助,你就要失去很多東西。有的基督徒,他只憑著個人的感覺就定規了事情,這樣,身體在那裏呢?這樣的人,完全活在個人的境界裏,並沒有看見身體。弟兄姊妹,請你想想,在已往的年日中,你有多少的行動是在身體裏的呢?你必須看見:我是肢體,我是受限制的,我要得著別的肢體的幫助。願神使我們現在就看見身體。怎麼樣的人是看見身體的人呢?尋求交通的人,怕自己會錯的人,不敢單獨工作的人,是看見身體的人。

弟兄的斷案

馬太十八章十五至十六節說得很奇妙:『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這裏所說的,不是你覺得有沒有錯,乃是有兩三個弟兄說你錯就是錯了。是說有沒有錯,不是說你覺得不覺得錯。比方:有一個弟兄對你說,『你在某件事情上得罪了我。』但是你不覺得有錯,你就去禱告;禱告了,還是不覺得有錯,你就對他說,『你雖然說我得罪了你,但是我不覺得我得罪了你。我禱告了,我還是不覺得得罪了你。我並不是隨隨便便的禱告過,我乃是實實在在好好的禱告過,但是,我不覺得我有錯。不是說,我不肯承認錯,乃是說,我巴不得承認錯,但是我沒有看見錯。』那個弟兄就告訴別的弟兄,他們也說你錯。你是謙卑的人,你不喜歡不認罪,但是你沒有看見錯,所以你不能認這個錯。你再去禱告之後,還是沒有改變。但是,主說,當弟兄們都說你錯的時候,不管你覺得自己錯,或者不覺得自己錯,你總是有錯。

馬太十八章二十節就說得更清楚,把就是自己不覺得錯,弟兄們都覺得我錯,我就總是有錯的原因告訴我們:『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有人把這一節聖經當作一個應許,這是錯了。主不是要把這節聖經當作根據求主同在;這節聖經乃是說,有兩三個人歸於主的名下,那裏就有主在中間。歸於主的名下的意思,就是離開個人,不是憑著自己,乃是站在基督身體的地位上,大家裏面有基督,所以那裏就有主在中間。有兩三個人拒絕自己,而為基督站住,主就要顯明祂的自己。真是和諧,就是身體。在身體的地位上,主的權柄就在那裏。基督在他們中間,他們就能代表身體。所以,當別的弟兄都看見你錯,而你自己看不見錯的時候,你寧可聽兩三個人過於聽你自己。不是要你隨便聽人的話,乃是說,如果有兩三個人,他們是離開個人,站在基督的名裏面的,他們對你所說的話,你應當聽。如果有兩三個人,他們拒絕了自己,歸於主的名下,他們說你有錯,聰明的人就應該接受他們的斷案,過於相信自己的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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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會中,有四等人是代表身體的,就是:(一)使徒們;(二)長老們;(三)個別的信徒,是被主所特別差遣的,就像主特別差遣亞拿尼亞對保羅說話那樣;(四)還有一等人,就是兩三個信徒,拒絕自己,歸於主名下的信徒。這四等人,是代表身體的。你如果錯了,主會特別差派單個信徒告訴你;單個信徒對你說的話,你如果不聽,他就要告訴兩三個信徒;兩三個信徒對你說的話,你如果不聽,你就該得著長老的幫助,不能有單獨的行動。有許多解決不來的事要找使徒,他們是主特別選出來代表身體的。重要的事要通知使徒和長老,是恐怕有不清楚之處,所以要得他們的幫助。我們不能忽略身體,也不能忽略身體的代表;我們如果忽略身體的代表,就不能活出身體的生活。但願主給我們不只有身體的啟示,有身體的見證,並且叫我們也能順服身體的代表。

一個人一得救,就得被帶進身體的交通裏。但願主叫我們不只順服主,並且也順服身體。但願主叫我們真是脫離個人單獨的行為,能完全活出身體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