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大衛對權柄的認識

讀經:

撒母耳記上二十四章四至六節:『跟隨的人對大衛說,耶和華曾應許你說,我要將你的仇敵交在你手裏,你可以任意待他;如今時候到了;大衛就起來,悄悄的割下掃羅外袍的衣襟。隨後大衛心中自責,因為割下掃羅的衣襟;對跟隨他的人說,我的主,乃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他,因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

二十六章九節,十一節:『大衛對亞比篩說,不可害死他;有誰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而無罪呢?…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

撒母耳記下一章十四節:『大衛說,你伸手殺害耶和華的受膏者,怎麼不畏懼呢?』

大衛不用背叛的代價取得王位

神在地上正式建立祂的權柄,是在以色列人建國的時候。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要求神給他們立一個王,神就派撒母耳膏掃羅作頭一個王。(撒上十1。)掃羅是神挑選的,是神設立他作權柄,就是作神代表的權柄。但他作了王,自己卻不服神的權柄,破壞神的權柄。他不肯把亞瑪力王和上好的牛羊都殺死,悖逆了神,不聽神的話,因此神廢棄掃羅,另膏大衛。(十五~十六。)但大衛是在掃羅權下的人,他是掃羅的百姓,又是在掃羅營中當兵的,後來又作了掃羅的女婿。他們二人都有神的膏油,掃羅卻多次想殺大衛。現在以色列中有兩個王,一個是已經被廢棄卻還在寶座上,一個是被揀選還未登基。這時最難的是大衛。

撒上二十四章,掃羅追殺大衛至隱基底的曠野,掃羅進洞大解,大衛和跟隨的人正藏在洞的深處。跟隨的人建議大衛殺掃羅,但大衛拒絕試探,不敢動自己的手背叛權柄。(1~7。)大衛既被神所膏,說起王位來,大衛是站在神的計畫和旨意的地位上,誰能抵擋他作王呢?那麼大衛幫助自己作王有何不可?這是幫神的忙而成功神的旨意,豈不是正好麼?但是大衛深深感覺,這事不能作。他若是殺死掃羅,那就是背叛神的權柄,因為神的膏油還在掃羅身上。掃羅雖然被棄,仍是神的受膏者,仍是神所設立的。雖然這時若將掃羅殺死,他就即刻可以作王,也不至叫神旨意耽延許多時日。但大衛是棄絕自己的人,他寧願遲作王,寧讓神的計畫遲延,他不願作背叛的人。所以最終他能作神的權柄。

神曾有一次設立掃羅作王,大衛曾有一次服在他權下,所以大衛若殺掃羅,便是以背叛的代價來取得王位,他也要落在背叛的地位上。大衛不敢這樣作。這和米迦勒不敢用毀謗的話罪責撒但的原則相同。(猶9。)所以權柄是個不得了的東西。

順服高於我們的工作

今天人要事奉神,必須順服權柄。順服高於我們的工作。大衛就是將以色列國全弄好了,若不服在神的權下,還是沒有用處,仍像掃羅一樣。舊約掃羅愛惜上好牛羊,不肯除滅,要留作獻祭之用,這和新約猶大貪愛三十兩銀子出賣主耶穌,(太二六14~16,)同是背叛的原則。奉獻並不能遮蓋背叛。如果大衛要成功神的旨意,成功神的計畫,自己動手將掃羅殺死,他即刻可以事奉神了。但大衛不敢這樣作,他等神作事,他甘心順服。大衛只割掃羅的衣襟,但割後卻心裏自責。他的感覺真像新約信徒一樣的敏銳。我們所定罪的不僅是殺人,連用小刀將人的衣襟割下也是不對的,也是悖逆。背後批評,或是態度不好看,或是在心裏反對,雖然不是殺人,卻與割衣襟差不多,都是從背叛的靈出來的。

大衛是從心裏認識神的權柄的人,他屢次被掃羅追趕,還是服在神的權柄之下,稱掃羅為主,為耶和華的受膏者。這是說出一件重要的事,服權柄不是服那個人,乃是服他身上的膏油,就是神設立他作權柄時的膏油。大衛認識掃羅身上的膏油,承認他是神的受膏者,所以只有自己逃命,不敢伸手害他。掃羅不服神的命令,被神廢棄,這是掃羅和神之間的事;大衛服神的受膏者,這是大衛向神負責的事。

大衛絕對維持神的權柄

神要絕對維持祂的權柄,神要恢復這一個。再看撒上二十六章,在西弗的曠野,發生同樣的情形。第二次的試探又來了,掃羅睡覺,大衛進到掃羅睡臥之處,亞比篩要殺掃羅,大衛仍是不許害他,並且起誓說,誰能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而無罪呢?這是大衛第二次不殺掃羅,只把掃羅的槍和水瓶拿走。(7~12。)這次比前更進步了,不拿他身上之物,只拿他身外的東西。他寧可不救自己的性命,而順服神的權柄,維持神的權柄。

撒上三十一章和撒下一章,掃羅自殺了,有一個亞瑪力的少年人到大衛面前來報功,說他把掃羅殺了。大衛的態度仍是完全拒絕自己,服在神的權柄之下。他對那人說,你伸手殺害耶和華的受膏者,怎麼不畏懼呢?大衛就吩咐人把那報信的少年人殺了。(撒下一5~15。)

因大衛維持神的權柄,所以神說,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撒上十三14。)大衛的國一直維持到現在,連主都是大衛的後裔。只有順服權柄的人纔能作權柄。這是非常嚴肅的事。所以我們必須把背叛的根拔出來。要作權柄非先順服權柄不可,這是惟一要緊的事,否則沒有路。教會是順服的機關,在教會中不怕軟弱的人,只怕有造反的人。我們必須從心裏服在神的權柄之下,教會纔能蒙福。下邊的路是在我們身上,我們來到這裏是過嚴肅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