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道路是照著祂自己的度量。凡祂所作的工作,都有確定的度量和確定的範圍,這範圍不受人的限制。人必須知道他是何等軟弱。我們也許承認有許多事我們不能作,我們太軟弱,不能行神的旨意,或符合祂的聖別,或為祂作工,或討祂喜悅。但這樣承認軟弱,不能幫助我們有絲毫的前進!有人說,承認軟弱是前進的第一步。我要承認,這樣的承認是必須的,但承認的本身不會帶我們到任何地方。讓我再說,我不輕看對軟弱的承認,因為這是最需要的;但若有一種軟弱未被察覺並承認,那麼其他的承認都與我們無益。因為有一種基本的軟弱是我們必須承認的,就是我們不僅無力討神的喜悅,我們甚至無法抓住神的能力為我們作工。我們許多人覺得,我們藉著禱告,或懇求,或禁食,就能感動神。但有兩個問題:第一,我們是無能的;第二,我們甚至無法抓住神為我們作這事。我們有些人禱告了一年或更久,似乎沒有事發生。我們為著啟示向神呼喊,而沒有啟示臨到。然後我們覺得我們禱告不彀,或不彀懇切。我們覺得我們所作的必定在那裏有甚麼缺欠,或者有些罪我們還未承認。但我們必須被帶到一個地步,我們不僅領悟自己的無能,也領悟自己甚至無法抓住神的力量為我們作這事。我們無法作這事,我們也無法仰望神作這事。我們若沒有看見這一點,那麼其他對軟弱的承認都沒有用。我們必須看見,凡神所作的都是按著祂的意旨和意念,不在於我們的懇求。
我們的救恩就是這樣作工在我們身上的。我們前面所讀的許多經文,都是說到救恩一事,說到神按著祂的意旨、祂的喜悅、祂的意念等等拯救我們。(弗一5。)祂作工是按著祂自己的目的,不是按著我們所要的。神不是按著我們的標準、程序、範圍,乃是照著祂自己的喜悅作工。彼前一章三節說,我們是照祂的憐憫得救的。我們得救不是因著我們的尋求,乃是因為這是祂的喜悅、祂的意旨、祂的目的。許多時候我們知道神有能力,我們想要抓住那能力,或信靠那能力。但甚至我們的得救也是本於祂,我們的信心也是來自祂。神若願意,就有救恩和恩典。我們看見保羅在以弗所三章十六節的禱告:『按著…。』的確,我們必須禱告,但神聽我們的禱告,不僅是因為我們求,也是因為祂喜悅這樣作。這就是『按著祂豐盛的榮耀。』(弗三16。)這裏不是按著我們所想的,乃是超過我們所能求、所能想的。(20。)『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賽五五9。)
在約翰六章,我們看見五千人喫飽。他們沒有期望這事!他們只是去聽主說話。但主認為他們也需要喫,祂就餧養他們。這就是恩典-神的豐滿。在浪子的故事(路十五11~32)裏我們看見,他回來時所想要的是食物,『口糧,』但他得著的卻是筵席。他期望作僕人,但他卻作了兒子;父親把一切都花費在他身上。神乃是作使祂自己滿足的事。祂不是作你以為祂要作的事,乃是作祂自己要作的事;祂是作符合祂性情的事。在前三本福音書裏,我們看見主如何行神蹟,回應人的禱告或懇求,但在約翰福音裏,我們看見顯著的不同。貫串約翰福音的,是一條不同的線;我們看見主顯明祂的榮耀,在不同的水平上運行。在二章我們讀到變水為酒的神蹟。馬利亞對主說,『他們沒有酒了,』祂就阻止她說,『我與你有甚麼相干?』(4。)這就是說,馬利亞與這事無干。在四章,在敘加井旁,我們看見要水喝的那一位,在另一位裏面產生乾渴,然後滿足那乾渴。五章說到一個軟弱的人,受了三十八年的苦。主自己問他,『你要痊愈麼?』(6。)我們看見,那時甚至那人心裏也沒有盼望,但主對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罷。』(8。)甚至尼哥底母也沒有帶著問題來,他沒有問甚麼;似乎他只是來炫耀自己的知識。(三2。)主直截了當的告訴他,他必須重生。在這裏採積極路線的是主自己。六章說到五千人喫飽,並剩下十二籃。然後九章說,主『看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1,)祂回答門徒的問題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3。)瞎眼的人沒有懇求,耶穌就和泥抹他的眼睛,那人就看見了。主要行神蹟,不只是回應人的懇求,乃是因為祂是神。我們若認識神,就會看見祂所作的超過我們所求或所想的。我相信禱告,但我也相信神。祂所作的事有許多是要顯明祂的榮耀。祂是創造者,祂要創造。我們看見主對馬大和馬利亞所作的事。祂要在拉撒路身上行神蹟,但她們何等眼瞎。馬大甚至不願把石頭挪開!(十一39。)但我們看見主發起每件事。
神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祂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祂是神。我想到這點,就要敬拜。神若收回祂在我們的禱告以外為我們所作的一切,我們所剩下的會是何等少!我們要來到祂面前說,『主,我信你是神。』我們覺得自己甚至無法禱告,覺得自己徒然等候,沒有盼望的時候,讓我們說,『主,不是我的禱告,乃是你。我相信你,相信你的寶座,相信你的憐憫。』『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九16。)我們需要看見,神比我們的禱告和我們的意念更大。我們能禱告的時候,讓我們禱告;但我們來到自己無法禱告的境地時,讓我們仰望神,並宣告祂是神。我們十分渺小;我們需要學習仰望神憑祂自己成就事情!神若相信祂自己,那麼我們也該相信祂。希伯來六章十三節說神指著自己起誓。人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但神指著自己起誓。祂是神。我們不僅必須承認我們不能作甚麼,因為我們如此軟弱;我們也需要承認,我們甚至不能抓住神的力量。神不受我們軟弱禱告的限制。祂作工超過我們所能求或所能想的。主的回來,是在我們想不到的時候;照樣,祂也要作我們所想不到的工。祂不是照著我們所求的,乃是照著祂的豐富,供應我們的需要。不久以前,有人為我作了一件事。我向他要賬單,但我無法從他得著。最後他說,『我願接受你所能給我的。』我若只給他幾分錢,他也願接受。但那樣我就只能得著那幾分錢的榮耀。神不能讓祂的榮耀被我們對祂的領略、觀念、想法所限制。讓我們向神說,『為我作那會榮耀你的事。』與其花時間向祂呼喊,不如信祂是神。我們的禱告能到盡頭,我們的尋求能使我們軟弱疲憊,但神不會疲倦或來到盡頭。我們對神的想法、觀念的度量,不是祂作工的度量。我們可以說,『主阿,這裏有一個疲倦的人,將自己交在你手中。』我們可能急躁不安,但這一點不會加速事情的進行。我們只需要仰望祂,並信靠祂。神說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乃在乎發憐憫的神。讓我們謙卑自己服在祂手下。我們所有的掙扎、禱告和歎息,都無濟於事。祂是一位不能背乎自己的神。(提後二13。)祂始終是信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