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大使與同工

讀經:哥林多後書五章四至五節,九至十節,十三至十七節,二十節,六章一節,四至十節。

在本章,我們要來看一個活在主面前,在至聖所裏的人第五和第六方面。到目前為止,我們看過這樣的人乃是俘虜、信、鏡子和器皿(相機)。這樣一個人的第五和第六方面,乃是大使和同工。

基督的大使

使徒保羅乃是基督的大使。大使是代表最高權柄的人。美國政府有許多大使,受差派到許多不同的國家去;這些大使代表美國政府。宇宙中最高的權柄乃是神,神已將天上和地上所有的權柄,都賜給了基督。(太二八18。)神設立基督作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提前六15,啟十七14。)今天耶穌乃是基督,萬有之主,最高的權柄。這個最高的權柄,需要一些彀資格在地上代表祂的大使。主的職事不是僅僅作傳道人或教師,乃是由屬天權柄授權,作代表全宇宙最高權柄的人。首先,我們需要被基督俘擄;至終,我們需要成為基督在地上的代表,作大使對付屬地的國家。

有些基督徒將『基督大使』的頭銜,印在他們的名片上。多年前我有一張名片,上面寫著『基督的奴僕─李常受』。那時我不敢給自己冠上基督大使的頭銜,但現在我更充分的認識,我們都必須成為基督在地上的大使。我們不僅是基督的俘虜;至終,我們必須成為基督的大使,在地上為著祂一切的權益代表祂。你也許認為這事太偉大了。也許有些姊妹想,她們只是軟弱的器皿,她們不知道自己怎能成為基督的大使,在地上代表最高的權柄。不管你是弟兄或姊妹,我們眾人都是基督身體的肢體。最高的權柄是作頭的基督,我們這些身體的肢體,必須作頭的代表。你作為頭的代表,乃是大使。不要以為你微小,或太軟弱。作大使不在於你微小或軟弱。事實上,我們必須更軟弱,就是在基督裏軟弱。(林後十三4。)

不憑我們的所是或所能,乃憑不死的生命─基督自己而活

保羅作為基督的大使,知道他裏面的一切,他所是的一切,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必死的。(五4。)我們的智慧是必死的,我們的才能是必死的。一切我們所能作的,一切我們所是的,以及一切我們所有的,都會消逝。因這緣故,我們不該信靠我們的所是。我們必須看見,我們是必死的人,但神已經將一些永遠的東西、永遠不死的東西、永遠常存的東西,作到我們裏面。因著我們已經接受主耶穌,祂也活在我們裏面,我們就擁有祂不死的神性。至終,我們一切必死的所是,就要『被生命吞滅了』。(五4。)必死的要被神聖的生命吞滅了。

我們若要作基督的大使,在這地上代表祂,就必須清楚知道,我們是必死的人,一切我們所能作的,一切我們所是的,以及一切我們所有的,都是必死的。我們不該信靠我們自己,也不該憑自己而活。我們必須看見,另有一位在我們裏面;這個人位乃是不死的生命,神聖的生命。(約十四6。)我們該信靠這生命,憑這生命而活,並憑這生命行事為人。這生命使我們彀資格,並將我們裝備成為基督的大使。一個人彀資格成為基督的大使,不是靠能力、恩賜、或知識,乃是靠他裏面不死的生命。我們必須忘掉自己,棄絕一切我們所能作的、以及一切我們所是的,而信靠這不死的生命,這生命乃是在基督裏的神自己。這是裝備我們成為基督大使的頭一項資格。

懷著雄心討基督喜悅

因著我看見我有基督在我裏面作不死的生命,我就必須懷著雄心,一直努力討祂喜悅。(林後五9。)如果你要成為基督的大使,在全宇宙中必定有這麼一天,你下定決心,呼天喚地作見證,你現在要絕對的為著基督,你只有一個雄心,就是討基督喜悅。神已經將祂自己這不死的生命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不憑自己而活,乃憑這生命而活。現在我們必須懷著雄心討祂喜悅。

我不願意說,你們只要奉獻自己。在今天的基督教裏,奉獻可算相當普遍。許多人在奮興會中也許答應呼召,上前奉獻自己。他們也許奉獻自己,卻仍懷著雄心為自己,而不為基督。因此,他們雖然奉獻自己給基督,卻不能代表基督。我們需要問自己,我們今天的雄心是甚麼。我們若要在這地上作基督的大使代表祂,就該禱告說,『主阿,我呼天喚地作見證,我只有一個雄心─單單要討你喜悅。』

被基督的愛所困迫

保羅在五章十四節說,『基督的愛困迫我們。』因著基督的愛困迫保羅,所以他是一個向主活著的人。(15。)裝備我們成為基督大使的另一個項目,乃是基督困迫的愛。你必須是一個被基督的愛沖激的人。保羅在林後五章十四至十五節告訴我們,基督受死的愛,像大水澎湃沖向我們,迫使我們情不自禁的向祂活著。被困迫就像被浪潮沖走。基督的愛像浪潮一樣強烈,將你征服,將你沖走。我們必須被基督的愛所沖沒。我們需要被祂的愛所困迫,以致我們別無選擇。我們應當能說,『我沒有別的路可走,我必須愛主,因為祂的愛困迫我。我能作甚麼呢?』當洪水來的時候,你無法選擇是否接受。洪水使你無所選擇。我們都必須這樣被基督的愛困迫。

我必須承認,我多年來天天禱告,求主向我啟示祂的愛,好使我能被基督的愛所困迫。我這樣禱告,『主阿,用你的愛困迫我。哦,主阿,用你的愛沖沒我。』我們每個人都需要這樣禱告。我們中間的青年人必須看見,雖然他們今天愛主,但他們在基督徒的經歷上,仍在十字路口。有許多方向讓他們選擇,讓他們走。你也許有許多選擇,然而一旦你被基督的愛所沖沒,你就失去所有的選擇。

照著基督,在靈裏認人

一個作大使的人第四方面,乃是他不照著肉體,乃照著基督,在靈裏認人。我們絕不該憑外表,照著肉體考慮事情或者認人,乃該一直照著基督,在靈裏考慮事情並認人。假定你聽到一個有口才、有感力、知識豐富的弟兄說話。你也許讚賞他的口才,並認為他所講的信息很好。你這樣說,也許就是按外貌、照著肉體,而不是憑基督、照著靈認人或看事情。當你聽講時,你必須看見神作到講話的人裏面有多少。你不該照著他的口才、他的知識、他的恩賜,或照著他所教導的認他,乃該照著靈認他。你必須看見,是否有出於基督、出於神的東西,作到這人裏面。另一個弟兄分享起來也許沒有口才,可是你曉得他裏面基督的分量很重。因這緣故,保羅在林後五章十六節說,『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按著肉體認人了;雖然按著肉體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祂了。』不在肉體裏照著外貌看事認人,乃在靈裏照著基督的度量看事認人,這是基督大使的第四個資格。

召會需要一班人能在地上實際的代表基督。你若要作這樣的大使,就不該再憑著你的所是,和你的所能生活。你必須憑著不死的生命─基督自己─生活,並且你必須懷著雄心要討基督喜悅。你也必須被基督困迫的愛淹沒並沖走,而且學習如何不憑外貌,乃憑基督在靈裏的度量,來看事情,分辨事情。這樣你就是基督的大使,在地上代表祂的權柄和權益。

神的同工
與神綁在一起

一個活在靈裏,在至聖所裏的人第六方面,乃是作神的同工。(六1。)作一個人的同工不是簡單的事。你也許與別人一起工作,卻仍然不是同工。如果兩位弟兄要作同工,神就必須把他們綁在一起。兩個弟兄成為同工,就好像把他們的腿綁在一起,使他們合起來只有三條腿,而不是四條腿。二人三足的賽跑是很難的。如果兩位弟兄能這樣一起工作,他們就是同工,甚至可以說是『同行者』。

作神的同工,意思是你必須與神綁在一起。你必須自己有所失去而進到神裏面。僅僅作主的僕人,比作主的同工容易。服事一個弟兄,比作他的同工容易。作同工造成許多的捆綁。我也許要六點鐘起床,但與我在一起的弟兄要睡到七點四十五分。因著我是他的同工,我就必須等他。你也許有負擔去西雅圖,但那位弟兄也許有負擔留在舊金山。你該怎麼辦?你不能逃走,因為你與他綁在一起;你是他的同工。

神的同工乃是與神綁在一起的人。神工作,他就工作;神行動,他就行動;神停止,他就停止。你也許是個殷勤的人,要為神多作一點工,但神也許說,『我不要你現在為我多作工;我要你與我一同安息。我正在安息,所以你必須與我一同安息。』許多所謂主的僕人不能忍受與主一同安息。召會所需要的,不是一班能幹的工人,乃是一班與神綁在一起,作神同工的人。神工作,你就工作;神安息,你就必須安息。神退去,你就退去;神往前,你就往前。你這樣作,因為你與神綁在一起,與祂成為一。

神同工的記號

現在我們要來看,證明一個人是神同工的記號。林後六章四至十節給我們看見這些記號。在六章四至七節上半,保羅列舉新約執事十八項的資格:多方的忍耐、患難、貧困、困苦、鞭打、監禁、擾亂、勞苦、不睡、不食、純潔、知識、恆忍、恩慈、聖別的靈、無偽的愛、真實的話、神的大能。從六章七節下半到十節,保羅說到三組事物和七種人。保羅說他藉著三組事物,證薦自己是神的執事─在右在左義的兵器、榮耀和羞辱、惡名和美名。(7下~8上。)他也以七種方式,作為七種人,證薦自己是神的執事─『似乎是迷惑人的,卻是真誠的;似乎不為人所知,卻是人所共知的;似乎在死,看哪,我們卻活著;似乎受管教,卻不被治死;似乎憂愁,卻常常喜樂;似乎貧窮,卻叫許多人富足;似乎一無所有,卻擁有萬有。』(8下~10。)六章四至十節給我們看見,一個作神同工者的資格、證明和記號。

藉著惡名和美名

如果你認為你是神的同工,你就需要問自己是否有惡名。你被人說過壞話麼?若是沒有,我恐怕你不是神的同工。你要忠信的與神同工,就會遭人說壞話。你若真向神忠信,行事為人與神是一,你就會得著許多惡名。只有政客纔討每個人喜悅,得著許多人所給的美名。但如果你是神的同工,並且對祂的目標忠信,你就會得罪許多人。我們在中國大陸與主同工時,有些人說,『他們在中國有很好的工作,卻有一隻死蒼蠅在香膏裏。』如果你問這些人,那隻死蒼蠅是甚麼,他們不能確定的告訴你甚麼。

惡名來自反對者和逼迫者,(太五11,)美名來自信徒和接受使徒所傳、所教之真理的人。多年來這就是我們的光景,我們同時得到惡名與美名。如果你總是只得到美名,可能你向主不誠實、不忠信;如果你向主忠信,並對召會和聖徒誠實,你就會得到惡名和美名。因著你與神同工,你就會得到惡名。

我們必須學習作神忠信的同工。我們必須學習受苦,接受作神同工一切的記號和證明。但願主在許多地方興起與神同工的聖徒;藉著這些人,就能顧到神在地上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