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課 蒙救贖(五)—和好

綱目

一 和好的需要
(一)因人是神的仇敵
(二)因人心思裏與神為敵
(三)因人不以認識神為美
(四)因心怨恨神、褻瀆神
(五)因心是悖逆、可怒之子
二 和好的成就
(一)藉著基督
(二)藉著基督的受死、流血
三 和好的職事
四 和好的結果
(一)對神有和平
(二)在神裏面誇耀
(三)在生命裏得救
五 和好與挽回的關係
(一)挽回的意義
(二)和好包含挽回

課文

本課我們要來到蒙救贖的最後一面,與神和好。信徒藉著基督所成功的救贖,不只使我們得著赦罪、釋放、洗淨、聖別、稱義,也使我們與神和好。『與神和好』這個辭在原文意思是向神徹底的改變。人因著墮落,背叛了神,和神出了事,成了神的仇敵,所以人需要藉著基督的救贖,向神有一個徹底的改變。我們向神徹底的改變,就是我們與神和好。聖經中並沒有說神與我們和好,只說我們與神和好。因為神從來沒有和我們出過事,所以祂不需要與我們和好;乃是我們和祂出了事,所以我們需要與祂和好。

一 和好的需要
(一)因人是神的仇敵

人需要與神和好,是因人是神的仇敵。羅馬五章十節說,『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這給我們看見,人在未得著神救恩前,在神眼中,不僅是罪人,也是祂的仇敵。因為人的墮落,不只墮落到罪中,也落到撒但的權下(約壹五19),成為魔鬼的兒女(約壹三8上),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弗二2),作與神敵對的人,成了神的仇敵。所以人不僅需要蒙神赦罪,也需要與神和好。

(二)因人心思裏與神為敵

人需要與神和好,也是因人心思裏與神為敵。歌羅西一章二十一節說,『你們從前是隔絕的,因著惡行心思裏與祂為敵。』人因著墮落,不只與神遠離,與神隔絕,且因著惡行,從心思裏與神為仇為敵。並且墮落人的心思是放在邪惡的肉體上,這是神所恨惡的,是與神為仇的(羅八5,7)。所以人不只需要悔改歸向神,不只需要蒙神赦罪,並且需要與神和好。

(三)因人不以認識神為美

人需要與神和好,也是因人不以認識神為美。羅馬一章二十八節說,『他們…不以完全認識神為美。』人與神隔絕到了一個地步,甚至不以認識神為美。不以認識神為美這話在原文也有不贊成認識神的意思。所以人不是不能認識神,乃是不贊成認識神,不以認識神為美。人是故意不認識神,故意將神擺在一邊,故意不要神。所以人需要與神和好。

(四)因人怨恨神、褻瀆神

人需要與神和好,也是因人怨恨神、褻瀆神。羅馬一章三十節給我們看見,墮落的人是憎恨神的。提前一章保羅也說,他在信主以前是褻瀆神的。墮落的人既怨恨神、又褻瀆神。怨恨是裏面的心意,褻瀆是外面的言行。人在裏面的心思意念是怨恨神的,人在外面的言語行為是褻瀆神的。人先是心裏與神為仇,不以認識神為美,不贊成神,而後在心裏憎恨神,以至外面褻瀆神。所以人真需要與神和好。

(五)因人是悖逆、可怒之子

人需要與神和好,也是因人是悖逆、可怒之子。以弗所二章二至三節給我們看見,墮落的人在神面前乃是悖逆之子、可怒之子。因為墮落的人背叛神、反抗神,是悖逆之子,所以在神面前觸犯神的義怒,成為可怒之子,落在神的忿怒之下。人和神的關係竟落到這個地步,人實在需要蒙救贖,與神和好,向神有個徹底的改變。

二 和好的成就

人雖然棄絕神,憎恨神,與神為仇為敵,但神卻愛人,喜歡人。人雖然不要神,但神卻要人。雖然是人和神出了事,需要與神和好,但人卻沒有想到與神和好,更沒有找出一個辦法,使自己與神和好。雖然神沒有和人出過事,也不需要與人和好,但祂卻想要人與祂和好,並且也為人作成一個挽回的方法,使人能與祂自己和好。這是因為祂愛我們,祂喜歡我們。

(一)藉著基督

神使我們與祂自己和好,乃是在基督裏,也就是藉著基督。林後五章十八、十九節說,『祂(神)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自己和好,…神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這指明神是在基督裏,也就是藉著基督,成就了這和好的事。在基督裏表明基督是神祝福我們的憑藉和範圍。神雖然愛人,想要人能與祂和好,但若不在基督這個範圍裏,不藉著基督,人仍然無法與神和好。所以神乃是在基督裏,也就是藉著基督,使人與祂自己和好。

(二)藉著基督的受死、流血

神使我們與祂自己和好,也是藉著基督的受死、流血。歌羅西一章二十、二十二節說,『既然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祂叫萬有,…都與自己和好了。…如今藉著基督在肉體裏的受死,祂叫你們和好了。』神為著要我們與祂和好,就為我們作成了一個挽回的方法,乃是基督的救贖。祂藉著基督為我們的罪受死,並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功了救贖,使我們能與神和好。因為基督的救贖解決了我們和神之間的一切問題,消除了我們和神之間的一切間隔,並滿足了神公義、聖別、榮耀的要求,因此我們能轉回與神和好,神也能收納、喜悅我們。

三 和好的職事

林後五章十八節說,『又將和好的職事賜給我們。』神要世人與祂和好,不只藉基督作成一切使人與祂和好所必須的事,並且還將叫人該與祂和好的職事賜給人。使他們成為基督的使者,受託付代表祂叫人與神和好。神是何等迫切的巴望人與祂和好,所以打發人來勸人、懇求人與祂和好。因此人若再不與神和好,不是神那裏有問題,乃是人這裏有問題。這問題不是別的,就是人不肯接受神的愛,不肯聽神的勸,不肯答應神的懇求,不肯來與神和好。

四 和好的結果
(一)對神有和平

我們與神和好的結果,首先就是使我們對神有和平(羅五1),也就是使我們向著神走在平安的路上。原本罪人是沒有平安的,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羅三17)。但如今我們既與神和好,對神有和平,就得以走在平安的路上。就是我們與神和好的一個結果。

(二)在神裏面的誇耀

我們與神和好的結果,也是使我們能在神裏面誇耀。羅馬五章十一節說,『我們現今既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祂在神裏面誇耀。』『誇耀』一辭在原文也有歡騰、自豪等意思。所以我們如今藉著主耶穌基督與神和好,就能在神裏面誇耀、歡騰、自豪。因為我們與神和好了,得著了神,神自己成了我們的永分。我們可以享受祂,在祂裏面誇耀、歡騰並自豪,就是在患難中,也能照常誇耀(五3)。我們還能因盼望神的榮耀而誇耀(五2)。這也是我們與神和好的一個結果。

(三)在生命裏得救

我們與神和好的結果,也是使我們在生命裏得救(羅五10)。當我們與神和好,向著神有平安,享受神,並在神裏面誇耀時,我們就逐漸在祂的生命裏得救。我們就能從許多消極的事物中蒙拯救,脫離纏累我們的罪,脫離世界和牠的霸佔,脫離我們的脾氣、個性、和我們的自己、天然,並脫離個人主義。這種生命裏的得救,也是我們與神和好的結果。

五 和好與挽回的關係
(一)挽回的意義

挽回原文的意思是,調停兩造,使他們合一。這就是說當你與別人出了問題,得罪了他或虧負了他,於是他對你就有所要求;他的要求若不得滿足,你們中間的問題就無法解決,無法和好,所以就需要挽回。人與神隔絕,與神之間不能交通的問題就是人的罪。人的罪使人不能到神面前,也使神不能來就近人。因此人需要挽回祭,來平息神的要求。

約壹二章二節和四節告訴我們,神的兒子基督我們的罪,親自作了挽回。這兩處的『挽回』,在希臘文都是『希拉斯摩斯』(hilasmos),意思是挽回之物,也就是挽回祭。羅馬二章二十五節說到神設立基督耶穌作挽回蓋。這是另一個關於挽回的希臘文,『希拉斯特利恩』(hilasterion),意思是挽回的地方。七十士譯本在出埃及二十五章和利未記十六章,也用這個辭當作約櫃的蓋,就是神來向人施恩的地方,所以稱為施恩座(出二五17,利十六2)。此外,希伯來二章十七節說,主耶穌成為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這裏『獻上挽回祭』的希臘文是『希拉斯奇邁(hilaskomai)』乃是『希拉斯摩斯』的動詞形態,意思是挽回的行動。以上這幾處經文很清楚的告訴我們,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將自己當作挽回祭獻給神。祂自己也是那挽回的地方,使我們被帶回到神面前,與神和好。

(二)和好包含挽回

挽回是對付罪(約壹二2,4),但和好不僅對付罪,也對付仇恨(林後五1,羅五10)。所以和好包含挽回。罪人需要挽回,仇敵需要和好。人與神之間最大的問題乃是仇恨。人與神為敵需要和好的問題,比人有罪需要挽回的問題更嚴重。當我們還作神仇敵的時候,我們不只需要挽回,也需要和好。羅馬五章十節和林後五章十九節給我們看見,我們既是罪人,又是神的仇敵。因此我們需要藉著基督,藉著祂的受死、流血得與神和好,使我們能對神有和平,在神裏面誇耀,並在生命裏得救。

摘要

人因著墮落,心思裏與神為敵,不以認識神為美,怨恨神、褻瀆神,是悖逆、可怒之子,成了神的仇敵。所以人需要向神有一個徹底的改變,需要與神和好。但人並沒有想到與神和好,倒是神愛人、喜歡人,想要人與祂和好,並且也為人作成一個挽回的方法。祂是在基督裏,就是藉著基督,且藉著祂的受死、流血成功了救贖,成就了和好的事,使人能與祂和好。祂不只藉著基督作成一切使人與祂和好所必須的事,並且將叫人與祂和好的職事賜給人,使他們成為基督的使者,受託付代表祂求人與神和好。我們與神和好的結果,就使我們對神有和平,使我們向著神走在平安的路上;也使我們能在神裏面誇耀、歡騰並且自豪;還使我們在生命裏得救,脫離罪、世界、天然、個人主義等等消極事物。和好也包含挽回。挽回是對付罪,但和好不僅對付罪,也對付仇恨。我們從前既是罪人,又是神的仇敵,所以我們需要挽回,與神和好。

問答

一、人為何需要與神和好?

二、神如何成就人與祂和好的事?

三、請簡述與神和好的結果。

四、請簡述和好與挽回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