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神的約

在神恩典的話語中,包括三件事:就是神的應許,神的事實和神的約。在第一章,我們已經說了神的應許和神的事實,現在我們要說到神的約。凡心裏受過恩典教訓的人,都要讚美神說,神與人立約,是何等大的事,是何等寶貴的事。

神的應許是寶貴的,當你遇見疾病、痛苦、艱難的時候,神的應許對於你就好像河流在乾旱之地,又像大磐石的影子在疲乏之地。(賽三二2。)

還有比神的應許更容易得著的,就是神的事實。神不只把祂快要成就的應許賜給我們,神並且把祂已經成功的事實賜給我們了。祂真是把寶貝放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林後四7。)

今天神還不只把祂的應許和在基督裏已經成功的事實賜給我們,神並且與我們立約。神所立的約比神的應許和神的事實更榮耀。神與人立約,是神降卑祂自己來受約的拘束,來受約的限制。神所以肯在約裏失去自由,就是為要使我們得著祂所要我們得著的。至高的神,創造天地的主,竟然降卑自己到一個地步來與人立約,這恩典真是大得無可比擬。我們在這樣一位滿有恩典的神面前,只有俯伏敬拜!

約的意義

約有甚麼意義呢?約是講信義,講律法的。講起約來,就不能講喜悅和恩惠。約只能按信義、公理、律法而執行。假如我們與人立了一個約,寫明了我們要怎樣作,後來如果我們不履行這約,我們就是食言、失信,我們就是不公義、不誠實,我們立刻降低了我們道德的程度。而且,違約是要受法律的制裁的。

由此可見,神與人立約,神是站在不自由的地位。本來神可以憑著自己的意思隨便待人,祂可以用恩典待你,祂也可以不用恩典待你;祂可以救你,祂也可以不救你。神如果沒有與人立約,祂可以憑著祂自己所喜悅的行事,祂有祂的自由權,祂愛作就作,祂不愛作就不作。但是,神既與人立了約,神就得受約的拘束,神就必須照著約所載的明文而行。

我們要知道,以約的本身而言,是講信義,不講恩典的。以神的肯受拘束而與人立約而言,約是神的恩典最高的表示。神是降卑祂自己好像站在與人同等的地位上,把祂自己放在一個約裏。祂立了約之後,祂就得受約的限制,祂喜歡作也得作,祂不喜歡作也得作,祂不能違反祂自己所立的約。哦,神與人立約,這是多大、多高貴的事!

神為甚麼要與人立約

神為甚麼要與人立約呢?我們要知道這個,就得從神最初與人立約的事看起。嚴格說來,在舊約聖經裏記載神最初與人立約,是在挪亞的時代。在挪亞以前,神沒有與人立過約。神與挪亞立約算是最早的事。

神藉著約向人表示祂的心意

神與挪亞立約的事告訴我們,神最難作的一件事,就是要人明白祂的心意。在挪亞的時代,人類犯罪犯得很厲害,可以說罪惡滿盈了,因此神要用洪水除滅他們。但是,神要滅絕他們的時候,神不只顧念挪亞一家,神也顧念到許多生物,神要保全他們和牠們的生命。所以就與挪亞立約說,『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你要帶進方舟,好在你那裏保全生命。飛鳥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的昆蟲各從其類,每樣兩個,要到你那裏,好保全生命。你要拿各樣食物積蓄起來,好作你和他們的食物。』(創六18~21。)神要保全他們的性命,連他們的食物都想到。這約給我們看見,神對於人的心是何等的愛,又是何等的細!

果然,洪水氾濫在地上,凡在地上有血肉的動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和爬在地上的昆蟲,以及所有的人都死了。只有挪亞一家,和挪亞帶進方舟的那些牲畜、飛鳥被存留。神實踐了祂的約言。

可是,挪亞一家八口被關在方舟裏一年之久,所見所聞,是茫茫水色,是滾滾濤聲。等到洪水退了,一家八口雖然出了方舟,但是驚悸之餘,仍不免此心懸懸,不知道神會不會再用洪水來消滅人類,會不會再讓他們遭遇這可怕的災禍。他們雖然得救了,他們的心還是害怕著。我們要知道,神用洪水審判當時的人類,原是出於不得已。創世記六章五至六節說,『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於此可見神的心情是如何了。但是,氾濫的洪水所給人的印象總是可怕的,神要轉移人的這個印象,給人看見祂的心並非喜歡除滅人,祂要安慰他們,祂要他們明白祂的心意,所以祂就特地給他們一個憑據,所以祂就來與他們立約。

『神曉諭挪亞和他的兒子說,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並與你們這裏的一切活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凡從方舟裏出來的活物立約。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裏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現在雲彩中;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神對挪亞說,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約的記號了。』(創九8~17。)在這個約裏,神再三的說,不再有洪水,就是叫挪亞一家不懼怕,叫他們抓住這個約裏的話,安息在這個約的上面。

由此可見,約的用處就在這裏:神對人有一個好心意,人不懂,人不明白,神就給人一個約,使人有憑據可抓。神給人一個約,明明告訴人祂的心意是如何,好像把祂的心打開來給人看,人纔能知道祂的心是如何。哦,至高的神,創造天地的主,竟然顧念體恤人到如此地步,石頭豈不也要受感麼!

神藉著約擴充人信心的度量

其次,我們來看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事。

亞伯拉罕在拯救姪兒羅得,和拒絕所多瑪王的財物,這兩件事上所顯出的,是熱愛、勇敢和清潔。(創十四14~23。)但在這事以後,神來對亞伯拉罕說,『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十五1。)這就給我們看見,亞伯拉罕此時的心情,一面不免擔心四王有一天或者還要來,一面又不免因羅得的離開和自己的無子而暗自傷感,所以神就在這樣的時候來堅固他,安慰他。可是從亞伯拉罕的回答中可以看出,神的這個應許,並沒有叫亞伯拉罕的心意滿足。他說,『主耶和華阿,我既無子,你還賜我甚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2。)這就顯出他還沒有知道神的應許是多麼恩典。他消極,他有他自己的想法,他有他自己的安排。神怎麼作呢?神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纔成為你的後嗣。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麼?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4~5。)神在這裏對亞伯拉罕所說的是甚麼呢?是應許,不是事實。亞伯拉罕呢,現在能信神的這個應許了,神就以此為他的義。(6。)亞伯拉罕因為信了神的應許,他就成了信心的祖宗。

亞伯拉罕信了神的第一個應許,神的第二個應許又來了:『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7。)亞伯拉罕對於這個應許能信麼?他的度量太小,他發生疑問了,就說,『主耶和華阿,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8。)這個應許太大了,亞伯拉罕信不來,所以他就向神要一個可以抓得牢的憑據。

神對亞伯拉罕的這個信不來有甚麼辦法呢?神怎麼作呢?神就與亞伯拉罕立約。(18。)所以,立約是補應許的不及,立約是對付不信的最好辦法,立約是擴充人信心的度量的。亞伯拉罕可以信不來神的應許,神卻不能改變祂所應許的。神因為亞伯拉罕的信不來,祂就與他立約,叫他不能不信祂。

神對亞伯拉罕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的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9~10。)『日落天黑…有…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17。)這是甚麼意思呢?這是神和亞伯拉罕立約。這表明祂所立的約是經過肺腑心腸的,是經過血的。牛羊的身體分開了,血流出來了,神從牛羊的兩半中間走過去了,這表明祂所立的約是永遠不更改,不落空的。

神知道亞伯拉罕的信心只有那麼大,神知道若不擴充亞伯拉罕信心的度量是不行的。神與亞伯拉罕立約,就是神擴充亞伯拉罕信心度量的方法。神不只應許亞伯拉罕要作,神並且與亞伯拉罕立約去作。這樣,就叫亞伯拉罕不能不信了。因為神既立了約,神如果不按著約而行,神就是不信實,不公義,不守律法了。在這樣一個約的堅固之下,亞伯拉罕信心的度量自然而然的擴充了。

神藉著約給人以憑據

我們再看神與大衛立約的事。

撒下七章四至十六節所說的,和詩篇八十九篇十九至三十七節所說的是同一件事。不過撒下第七章沒有說明神如何與大衛立約,乃是詩篇第八十九篇告訴我們,耶和華差遣先知拿單去對大衛所說的話乃是一個約。詩篇所說的,和撒母耳記下所說的是同一件事,不是兩件事。神在這裏把祂的話當作憑據給大衛和大衛的子孫,祂喜歡人抓住祂的話,要求祂履行。神喜歡人這樣作。祂把約給人當憑據,就是盼望人這樣作。

神對大衛說得很清楚,祂說,『倘若他的子孫離棄我的律法,不照我的典章行;背棄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誡命;我就要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也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我必不背棄我的約,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我一次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我決不向大衛說謊。他的後裔要存到永遠…。』這是說到神與大衛立了約,如果大衛的子孫違背神的誡命,神要用杖用鞭管教他們,但是神不能背棄祂與大衛所立的約。

詩篇第八十九篇是甚麼時候寫的呢?是猶太亡國,人民被擄到巴比倫的時候寫的。這個時候好像神忘了祂和大衛所立的約。寫詩的人目睹亡國的情形,就對神說,『但你惱怒你的受膏者,就丟掉棄絕他。你厭惡了與僕人所立的約,將他的冠冕踐踏於地。』(38~39。)他在這裏向神題起祂與祂僕人所立的約。底下他就抓住約來問神說,『主阿!你從前憑你的信實向大衛立誓,要施行的慈愛在那裏呢?』(49。)我們要注意他在這裏所說的話。他是抓住約來祈禱。聖靈特地讓人把這樣問神的禱告寫出來,就是表明神喜歡人抓住祂所給人的憑據—約—來禱告。這樣,反而會使神得著榮耀。神喜歡人按著約來親近祂,祈求祂,甚至來問祂。神喜歡人要求祂履行祂在約裏所應許的一切。

約的應用

神與人立了約,如果神不履行祂所立的約,神就是不信實的,神就違背了正義。我們要知道,神所以與人立約,祂就是要人有膽量來問祂,要求祂按著正義成就祂約裏所說的。神是受約的拘束的,神必須按著正義行事。所以,凡懂得甚麼叫作約的,就懂得怎樣祈禱,就能理直氣壯的向神求。我們舉例如下:

例一

詩篇一百四十三篇一節:『耶和華阿,求你聽我的禱告,留心聽我的懇求,憑你的信實和公義應允我。』大衛在這裏不是對神說,求你憑你的憐憫、慈悲和恩典應允我;乃是說,求你憑你的信實和公義應允我。他不是苦苦的在那裏求神,他是大膽的求神應允他。他懂得甚麼叫約,他懂得抓住約來求神應允他。

例二

所羅門建造聖殿完工之後,就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祂親口向我父大衛所應許的,也親手成就了。』(代下六4,參閱撒下七12~13。)底下他當著以色列會眾跪下,向天舉手,說,『…你向那盡心行在你面前的僕人守約施慈愛…神阿,你所應許你僕人我父大衛的話…現在求你應驗這話。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阿,求你成就向你僕人大衛所應許的話。』(代下六14~17。)所羅門知道神與他父親大衛所立的約,有的已經應驗了,有的需要繼續應驗。所以他就憑著神的約,求神來成就祂所應許的。這就是憑著約祈禱,抓住神所給的憑據—約—來求神。

例三

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詩篇第八十九篇是以色列人被擄於巴比倫之後寫的。這個時候,按表面看,好像甚麼都完了,好像神的應許都落空了,好像神背棄了祂與大衛所立的約。寫詩的人就在那裏好像題醒神說,『主阿!你從前憑你的信實向大衛立誓,要施行的慈愛在那裏呢?』(49。)這就是憑著約祈禱,抓住神所給的憑據—約—來求神。

如何能知道神的約

我們如何能真懂得神的約,真知道神的約呢?詩篇二十五篇十四節告訴我們說,『耶和華與敬畏祂的人親密;祂必將自己的約指示他們。』我們要知道,除了神自己將祂自己的約指示我們之外,我們沒有方法知道甚麼叫作約。你可以聽見人說到神的約,你也可以明白一些關於約的事;但是,如果沒有神的啟示,你仍舊沒有能力,你仍舊抓不牢神的話。所以我們需要神在我們的靈裏給我們一個指示。

甚麼樣的人能得著神的指示呢?是敬畏神的人纔能得著神的指示,因為耶和華是以祂的祕密告訴敬畏祂的人,祂是將祂的約指示敬畏祂的人。(這節聖經也可以譯作,『耶和華的祕密與敬畏祂的人同在,祂必將祂的約指示他們。』)敬畏祂是甚麼意思呢?敬畏祂,就是尊祂為大,就是高舉祂。一心尋求神的旨意,完全順服神的旨意的人,就是敬畏祂的人。這樣的人,祂要將祂的祕密告訴他,將祂的約指示他。懶惰的人、隨便的人、心懷二意的人、驕傲自是的人,就不要盼望神把祂的祕密告訴他們,就不要盼望神把祂的約指示他們。耶和華以祂的祕密告訴敬畏祂的人,以祂的約指示敬畏祂的人,這是所有敬畏神的人都能見證的。所以,我們要真知道神的約,我們就得學習敬畏神。—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