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申命記—一卷論到基督的書

讀經:申命記八章一至十節,馬太福音四章四節,約翰福音一章一節,十四節,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七節下,十五章十節,哥林多後書十三章十四節。

在前幾篇信息裏,我們已經看過三件事:申命記生命讀經的介言、申命記的要點、以及往事的追敘。在這一篇信息裏,我們要看一點申命記中所揭示的基督。

申命記主要揭示基督的兩方面

申命記主要揭示基督的兩方面。首先,這卷書給我們看見,基督是神為我們豫備的目標。(申八7~10。)基督這目標就是

包羅萬有的美地。美地,也就是迦南地,乃是包羅萬有之基督的豫表;這位基督對我們乃是一切。

美地為以色列人提供了他們所需要的一切:水、大麥、小麥、葡萄樹、無花果樹、石榴樹、橄欖樹、動物、奶、蜜、石頭、鐵、銅。這些項目大多在八章七至十節題到,都是基督的豫表。基督是山和谷中所流出的水。祂是小麥(表徵成為肉體並釘十字架的基督),又是大麥(表徵復活的基督)。葡萄樹表徵基督是那犧牲自己,使神、人快樂的一位;無花果樹表徵基督作我們生命供應的甜美和滿足;石榴樹表徵基督生命的豐盛和美麗;橄欖樹表徵基督是被那靈所充滿、為那靈這喜樂的油所膏的人;動物生命表徵基督連同祂救贖的生命;奶與蜜表徵基督的豐富與甜美;石頭、鐵和銅,表徵基督是建造和爭戰的材料。這位包羅萬有的基督,由美地所豫表的基督,乃是我們的目標。

其次,申命記揭示基督是那滿帶力量和能力以達到神指定之目標的生命。因此,基督是我們的目標,同時也是使我們達到目標的道路、生命、力量和能力。

顯明神、暴露人、揭示基督

申命記和整本聖經一樣,乃是顯明神、暴露人並揭示基督。要看見聖經向我們顯明神,給我們看見神是慈愛、公義、信實,且是一位賜福的神,這相當容易。又因聖經將我們完全暴露出來,所以我們來到聖經跟前,要看見自己的所是和所在也很容易。然而,要看見聖經揭示基督,就不容易了。許多讀聖經的人能看見聖經顯明神、暴露人,卻看不見聖經揭示基督。所以,許多基督徒能應用聖經裏對神的顯明和對人的暴露,但少有人能應用聖言裏對基督的揭示。

神在祂經綸裏的計畫

在此我們需要來看神的經綸,以及神在祂的經綸裏所計畫要作的。

要藉著人彰顯祂自己

在神永遠的經綸裏,神要藉著人彰顯、顯明祂自己。要有這樣的彰顯,神必須按著祂自己的形像造人。神按著祂自己的形像造人,就是按著祂自己的屬性,特別是按著祂愛、光、聖、義的屬性造人。因著人是按著神的屬性造的,所以我們雖然墮落被罪敗壞了,可能仍傾向於要愛人、行在光中、為善、行義並有過人的道德。

救贖墮落的人

因著人墮落了,神在祂的經綸裏也就計畫救贖人,並將人帶來歸祂自己。這救贖已經在基督裏完成了。

除去人

在祂的經綸裏,神也想要除去人,藉著死使人歸於無有。神用甚麼方法作這事呢?神除去我們的方法,乃是叫我們在基督裏並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羅六6。)

要人藉著與基督是一而達到祂的要求

最後,神在祂的經綸裏,計畫要人作神所要求於人的。然而,神不要人憑自己作這一切;祂要人藉著基督、在基督裏、憑著基督、經過基督、並藉著與基督是一來作這事。這就是說,我們需要與基督有屬靈的聯結、生機的聯結。為要使我們進入與基督這樣的聯結,神要我們不僅相信基督,更信入基督。(約三15,16,18。)信入基督就是與基督有生機的聯結,與祂成為一靈。(林前六17下。)在這聯結裏我們聯於基督,與祂是一,且在祂裏面。如今我們既與祂是一且在祂裏面,就需要藉著基督並經過基督,作神所要求我們的一切事。我們不該再憑自己活著,或憑自己作事;乃要憑基督活著,並憑基督作一切。

因著保羅對這事有透切的領悟,他就能宣告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這裏保羅是說,『我藉著基督的死,已經在祂裏面死了,現今藉著祂的復活,祂在我裏面活著。祂在我裏面活著,完全是藉著祂成了賜生命的靈。』對保羅,這是實際,但對許多基督徒,這不是實際。我們都需要有加拉太二章二十節的實際,看見神不要我們憑自己為祂活著,乃要我們藉著基督、在基督裏、憑著基督、經過基督、並藉著與基督是一,來為祂活著。

藉著吸入基督而接受基督

申命記的確顯明神並暴露人。這卷書顯明神是一位心慈愛、手公義、口信實的神。不僅如此,這卷書也顯明神是那藉著祂的眼睛祝福人的一位。這是申命記所顯明的神。今天我們讀這卷書時,需要看見這卷書不僅關係到以色列人,也關係到我們。這卷書暴露我們,因為牠是一幀照片,顯出我們是那一種人。我們越被暴露,就越看見我們是無望的,我們一無所是,一無所能,我們不可能達到這位聖別、公義並信實之神的要求。

我們這樣被暴露以後,我們該作甚麼?我們能到那裏求助?我們的幫助在那是話的基督裏。在申命記裏,諸如『律法、』『誡命、』『律例、』『典章』和『判決』這樣的辭,都是基督的同義辭。從神口中出來了律法、誡命、律例、典章和判決,這一切都是基督。基督是我們的律法,我們的誡命;祂是我們的律例、典章和判決。我們該單單接受祂、持守祂並抓住祂。我們若這樣作,就要享受祂。

我們所該接受、持守、抓住並享受的基督在那裏?祂在聖經裏,因為祂是神惟一的話。律法、誡命、律例、典章和判決,全都是神的話。這由詩篇一一九篇得著證明,這篇詩篇清楚指明,這些不同的用辭都是指神的話。這些都是神說出來的,因此是神口中所出來的東西。(申八3。)現在我們需要看見,從神口中出來的話乃是基督。基督是神的話的總和、集大成。這就是祂甚至被稱為話的原因。(約一1,14。)太初有話,話就是神,話成了肉體,這位成為肉體的話就是耶穌基督。

神的話已經寫在聖經上了。你知道聖經是甚麼?聖經就是基督的具體化身。基督是其中的每一字、每一辭、和每一句。『聖經都是神的呼出。』(提後三16上。)所以,我們可以說,聖經就是神的呼出之物。現在我們需要吸入神所呼出的。當我們吸入神的話,讓話進到我們裏面時,這吸入的話就成了那靈。當我們藉著對人講說,呼出我們從聖經所吸入的,這就是話。當人吸入這話,這對他們就成了那靈。我們藉著所吸入那是話的基督,纔能履行神的要求。

不是我,乃是神的恩

保羅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說,『不再是我,乃是基督;』他在林前十五章十節說,『不是我,乃是神的恩。』這節的上半說,『因著神的恩,我成了我今天這個人。』這恩就是復活的基督成為賜生命的靈,在復活裏將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帶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使我們能在復活裏活著。因此,恩乃是三一神成了我們的生命和一切。

在林後十三章十四節,恩與愛和交通有關。『願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這裏的愛、恩、和交通,符合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的父、子、靈。一面,我們將人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另一面,也可以說,我們將人浸入愛、恩和交通裏。在父,有愛;在子,有愛和恩;在聖靈,就有愛、恩和交通。這就是說,有聖靈的交通就有主耶穌基督的恩同神的愛。這就是三一神,我們乃是藉著祂來履行祂的要求,以完成祂的經綸。

在基督裏且憑基督活著、行事並工作

我們需要看見一件要緊的事,就是神要我們在基督裏、藉著基督、同著基督、經過基督並與基督是一,來生活、行事、工作、為人。我們都該能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

每一個主的僕人都該與祂相配。但在我們自己裏面、憑著我們自己,我們無法與祂相配或事奉祂。我們完全缺了作這事的能力。我們一無所是,一無所有,一無所能。我們怎能與神相配,或事奉祂?就我們說,這是不可能的;但藉著具體化於子,又實化為那靈的三一神,這就有可能了。這位靈無所不在,而祂又具體化在聖經裏,給我們吸入,使我們可以在基督裏並憑著基督作一切事。

我們不該想要在自己裏面為神作甚麼。反之,我們該恨惡並拒絕我們要事奉神並與祂相配的努力。實際上,這在神眼中是可憎的。不錯,神要我們完成祂的經綸,但祂不要我們憑自己作這事。神的願望是要我們將自己擺在一邊,忘記自己,並憑著那靈,就是憑著那作父具體化身之子的實化,來完成祂的經綸。我們該憑這位成了賜生命之靈的基督,生活、行事、工作並為人。這樣我們就不再是自己活著,乃是基督在我們裏面活著。

保羅在羅馬十章八節說到『我們所傳信主的話。』這信主的話包括悔改、歸向神、緊緊抓住神、並信入三一神,好與祂有生機的聯結,並同祂生活如同一個。你在生活麼?你在行事、工作麼?我們該能回答這些問題說,『是的,我在生活、行事、工作,但我不是在自己裏面、憑著自己而作,乃是在基督裏、憑著基督而作。我是在與三一神生機的聯結裏活著。』這是基督徒的生活、召會生活、基督的身體,至終,這將是我們在永世之新耶路撒冷裏的生活。在基督徒生活和召會生活中,我們不再是自己活著,乃是基督在我們裏面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