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十字架的地位

讀經:羅馬書十二章三節。

身體的合一

神要得著召會,作祂的身體在地方上的表顯。不論那個地方有多大,也不論那個地方得救的人有多少,神都要那一班得救的人,在他們所在的地方上,作為身體的表顯。神不只要我們這些得救的人,在地方上維持召會的合一,也不僅要我們在地方上有合一的見證,更是要我們在地方上,成為基督的身體。實在說,召會的合一就是身體的合一。世上的人都承認,尤其是作醫生的更要肯定告訴我們,最合一的就是我們的身體。很少有甚麼東西,比人的身體更合一;雖然身體上有許多肢體,卻非常合一。

讀醫學系的學生,花了幾年工夫,專專為著研究身體。他們常常研讀人的身體,努力用功了幾年,還是不能把身體的每一部分記牢。身體上的各部分眾多且複雜,然而,雖是繁多,卻完全是一個身體。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身體,所以,多少都能領會身體的一是何等的一。如果這個一稍微差一點,你我馬上會有感覺,立刻就不能行動了。我們身體的一若是有差錯,全身就不能行動。然而,我們需要進一步看見,當我們在一個地方上,大家一同事奉的時候,我們的光景不僅需要合一,更要顯出一個身體。弟兄姊妹可能對這件事,感受並不深刻;但有一天主開了我們的眼睛,給我們看見基督的身體,那個身體的亮光,會叫我們這個人完全順服。

需要接受十字架的對付

如果神要我們每個人都是一個身體,那就便當太多了;然而,神卻要我們這麼多人,能彀成為一個身體。這對我們個人而言,乃是非常為難的。當主耶穌在地上時,不過只有十二個門徒,他們就起了不少爭論,有過不少爭執。我們在召會中不只十二個人,也不只一百二十個人,甚至超過一千二百人,這要如何成為一個身體呢?若要大家不相爭,並且在身體裏合一,有一個基本的問題需要解決,就是人人需要接受對付。這裏所說的對付,不僅是對付一點點的毛病、一點點的錯誤,乃是對付我們這個人。若是在弟兄姊妹當中,還有『我』,那就沒有辦法作肢體;我們要作肢體,就得沒有『我』這個人。

要作一個肢體,就得沒有『我』,這是甚麼意思呢?用一個淺顯的比方說,我與幾位弟兄一同事奉主,或者一同作長老,或者一同作分家負責人,大家需要聚在一起共同商量事情。弟兄們說,今天為著節省時間,路程遙遠,可以搭一部汽車前往。我就在那裏想:這樣太浪費了,只要每人騎一輛腳踏車就可以了。一邊主張為著節省時間,一邊擔心太過浪費錢財,兩邊就有了一些爭執。結果他們去坐車,我則表明自己不敢搭車。雖說是不敢,意思卻是表明我的主張既行不通,我就不願在其中。所以,甚麼叫作在配搭裏?就是放下自己的意見;無論坐車也罷,騎腳踏車也好,甚至步行也可以,因為那些主張一點也沒有得罪主,也沒有使主的見證受損傷,所以怎麼作都無所謂。有些弟兄的動機,是為著節省時間;有些弟兄是為著節省費用。不論如何,當弟兄們說坐汽車,我應該沒有一點其他的感覺,而該歡樂的與弟兄們一同坐車前往。不只反對的態度不該有,連反對的感覺都不該有。

不在小事上爭執,避免破壞合一

千萬不要以為這是一件小事,實在說,我們今天所作的一切事,主都說是小事。我們在小事上忠信,那一天,主纔能把大事託給我們管理。但我們卻常在小事上受到厲害的試驗、試探。撒但常常藉著一些小事試探我們。在前面的例子中,我可能心裏想,其他的人是浪費的。因著我裏面有故事,裏面有感覺,在這裏就滿了『我』的存在。當我剛出來事奉主的時候,還非常年輕,那時一位前面的同工與我交通一件事,令我無法忘懷,成為我多年來的幫助。他告訴我說,『弟兄,我們起來事奉主,既看見亮光,就不該在組織裏事奉主。』當時,我們實在願意在純淨的立場上事奉主,所以我們另外找到一間小房子,開始聚會。到了有一天,我們需要傳福音,大家就爭執了起來。究竟我們這些事奉主的人,為何如此爭執?其實都是為著一些小事。譬如雙方對於關門 、開門的事談不攏。一方覺得我們所租的房子緊臨馬路,外面沒有圍牆,一開門就是馬路,因此主張將門關起來。一方則主張聚會時要打開門,讓與會的人進出方便。我們都是事奉主的弟兄,卻一方贊成開門,另一方贊成關門,雙方無法合一。

那時,我差不多每天都到會所。抵達會所後,先把門打開,用兩張凳子抵著門。然而聚會開始後,有人坐進來,就有位年長弟兄,立刻把門關起來;這讓我裏面感覺很不自然。一場聚會完畢,兩個鐘頭以後,再接著一場;我還是照舊把大門再開啟,那位弟兄接著再把門關起來。我們兩個人就在這件小事上沒有一,在這件小事上分了。這給我一個非常深的警戒。那位前面的同工幫助我,他說,『不僅那位關門的弟兄屬肉體,你也屬肉體。在這一件開門、關門的事上,沒有可爭執的。不要說在這樣的事上,就連再大一點的事,都沒有可爭執的。』在召會生活裏,我們能不能和一同事奉的人不爭?惟有不爭,我們纔不得罪神。

然而,如果有人站起來說,『耶穌不是神。』我們不只要爭,並且還要很強的說,『你若不悔改,我不能與你一同事奉主。』因為那是關於真理的事,並非開門、關門的小事。然而在事奉的時候,尤其是在一些小事上,我們會遇到非常厲害的試驗;撒但就藏在裏面試探我們。許多時候,弟兄們不同心,都是因著這些小事。比方當大家不同心探望時,他就贊成他自己的方法,我就作我願意作的事。結果大家都不探望,並且說,『算了罷,你要走你自己走,我要照自己的方法作。』這些所謂的不同心,都不是甚麼太大的事,不過就是一些小事。小事是弟兄姊妹非常厲害的試驗,我們的難處就在這裏。

當召會的負責弟兄說,現在要傳福音了;你就說,『屬靈的空氣這麼冷淡,怎樣傳呢?需要先作造就。』你心裏想:如果他們執意要傳福音,一定作不通。有一天真的作不通了,你就說,『我不是早先就告訴大家,此路不通了麼?』那真是滿足了你的己,表示你的見地高明,主張正確。然而請記得,這一類的事沒有對錯,也不需要定規怎樣行纔是標準。先傳福音可以,先作造就也可以。我們傳福音,主耶穌是我們的救主;我們不傳福音,先作造就,主耶穌還是救主。現在傳講,祂是救主;再過兩週傳講,祂還是救主。若是你覺得該傳福音,那麼感謝讚美主;即使你覺得不該傳,也感謝讚美主。到底我們該傳不該傳,需要大家一同來禱告。凡遇著這樣的情形,若我們眾人能一起禱告,結果就會照主的意思,讓主的旨意行出來。

厲害接受十字架的對付

請記得,當眾人一同配搭事奉時,並不是大家聯合起來,就叫作身體。乃是我們一同事奉,既沒有『你』,也沒有『我』,只有基督,那纔是身體。有『你』這個人,就沒有身體;有『我』這個人,也沒有身體。『我』若是在這裏,身體就沒有出路;有『我』的命,就沒有身體的命。在關於主的身位,為著主基本的真理上,你我都該極力護衛,甚至到殉道的地步。除此之外,在事奉上一切的事,大家都是弟兄姊妹,沒有甚麼好爭執的。

對於與你一同配搭的家負責弟兄,他要在夜裏十二點聚會,你不要爭,也不要有感覺。因為中午十二點鐘聚會,主耶穌是救主;夜裏十二點鐘聚會,主耶穌還是救主。我們應該沒有可爭的。你既是家負責人之一,就可以把你的感覺交通給弟兄姊妹。你可以交通,但是弟兄們是不是覺得該這樣作,你應該一點也不爭,一點也沒有感覺。這需要你我的己,就是我們天然的人受對付;我們需要很厲害的接受這個對付。在配搭事奉上,我們沒有可爭的。除了主的身位和基本的真理以外,我們沒有一點需要爭論的。因著主的憐憫和祂的恩待,今天在我們中間,對於主和祂榮耀的身位,以及我們中間基本的真理,我們沒有一點不同的爭論。若是在我們中間有爭論,必定是有『我的肉體』、『我』的存在。若是沒有我的肉體,沒有我的存在,我們中間就沒有意見可爭執。

我們要的事奉不僅是一個合一的事奉,更是身體的事奉;身體的事奉是長成的。甚麼地方要看見主的同在,要看見神的祝福,那個地方必須看見一種身體的情形。在身體中,並沒有階級的分別,沒有高的、低的,大的、小的。認真說,在召會中沒有高低,沒有大小。主耶穌說,『但你們中間不是這樣;反倒你們中間無論誰想要為大,就必作你們的僕役;你們中間無論誰想要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奴僕。』(太二十26~27。)誰願意為大,就要作服事別人的奴僕;誰願意為大,就要學習服事別人。實在說,在身體中沒有高低大小,只有十字架。

十字架產生召會,召會帶進國度

整本新約裏,很著重的強調三個大點:就是十字架、召會以及國度。十字架產生召會,召會帶進國度。沒有召會,神的國度無法帶進來。主說,『我要把我的召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門不能勝過她。我要把諸天之國的鑰匙給你。』(太十六18~19上。)這裏我們看見,有召會纔有國度;召會把國度帶進來。然而請記得,召會完全是從十字架產生出來的。沒有十字架,而有天然的人,就沒有召會;有十字架,沒有天然的人,就有召會。人必須受過十字架的對付。

基督徒聚集在一起,如果不接受十字架的對付,他們中間就沒有召會的實際。在我們中間如果要有召會的實際,我們中間就該有十字架。十字架在我們每個人身上,要作厲害的工作,甚至厲害到一個地步,將我們一個個都了結,使我們雖然人在這裏,卻是沒有『我』,每一個我都在十字架上。驕傲的是我,自大的是我,主張的是我,非要這樣作不可的也是我。在召會裏不能有這個『我』,這個『我』必須擺在十字架上;有我就沒有召會,我必須在十字架上。乃是藉這十字架,纔能彀產生召會。

今天,你我裏面都已經有復活的生命,像當初拿撒勒人耶穌裏面,有復活的生命一樣。這個復活的生命住在我們肉體的人裏。當我們肉體裏的生命經過十字架時,復活的生命就要從我們裏面彰顯出來,結果就是神的同在。這會帶進神的祝福,滿有神的豐盛,那就是神的召會,也就是神的榮耀。在召會中,神榮耀的彰顯有多少,神的祝福有多少,神的豐富被人享受有多少,人摸著神有多少,完全在於我們接受十字架的對付,而被破碎有多少。這件事我們不應該只當作道理來聽,來傳講,乃該天天在生活中有經歷。

身體配搭的事奉

每一次你在那裏主張的時候,你應該覺得,主的十字架在這裏。有好些弟兄姊妹,當他們不愛主,而愛世界,不過問召會之事的時候,既不會爭,也不會鬧。他們對召會的事並不感興趣,他們的注意力是在世界裏。這樣的人當然不會爭,也不會鬧。令人難過的是,甚麼時候人蒙恩了,愛主了,這些愛主的人進來事奉主,就帶著他們的意見,要人照著他們的作法。他們認為:這樣讀經纔對,那樣讀經不對;大聲禱告纔對,安靜禱告不對。他們乃是盼望別人能像他們一樣。事實上,你沒有辦法盼望別人像你。看看我們,沒有一個人的面孔和別人一樣。我的面孔是一個樣,王弟兄的面孔是一個樣,張弟兄的面孔又是另一個樣;有的體格大,有的體格小,都不一樣。

可惜的是,一碰到事奉主的事,我們就非盼望別人和我們一樣不可。凡是不和我們一樣的,我們就不能印證,也不能阿們,更不能隨同。如果你覺得,現在需要傳福音,其餘的人天天講與主交通,回到主面前,你就定罪他們完全是奧祕派,走蓋恩夫人的路。於是就發生辯論,表明你實在不贊同。反之,你也許是一個學習摸著交通的人,就認為那些為福音熱心的,都是肉體,你沒有辦法有分。這裏我們十足看見一個『我』。別人講與主交通,你覺得該熱心傳福音,你就應該說,『感謝讚美主,多年來我沒有學習這個功課,求主憐憫我,開我的眼睛,給我看見,我必須破碎,學習與主交通。』

常常我們與人一同事奉時,都會把人觀察又觀察,看看這個人是甚麼脾氣,是甚麼個性。你若是慢的人,碰到快的人,就覺得沒辦法和他一同事奉。因為你認為這個人,定規不能進到至聖所裏;至聖所裏都是一幅幅幔子,不能快快的走。其實,恐怕那大步走的人,比你更屬靈。因此,你不要以這些來測量別人,這些都是憑著肉體,憑著好惡判斷。他是慢步走也好,是快步也好,主耶穌都還是救主。我們一同事奉主的時候,怎樣的主張都可以,因為問題不在那裏,乃在於有沒有配搭。這是原則的事。

有時有的弟兄會說,『某位弟兄越開口,我越不能說阿們,我靈裏不通。』你靈裏覺得通,或是不通,這不必爭論。我們該擔心的不是靈通不通的問題,而是在你裏面的『我』有沒有地位。在那位弟兄那麼多的禱告中,你不能說沒有一句摸著靈;當有一句摸著神的時候,你應該說阿們。我們在一起配搭事奉,一直要學習把自己擺在十字架之下。弟兄們怎樣主張都對,沒有『我』的主張;弟兄們怎樣都可以,『我』的主張應該擺在死地;弟兄們說的都應該算數,『我』說的不算數。在這裏沒有我。如果是這樣,我們的難處就會完全過去。如果是這樣,在一切的事奉裏,都滿有主的同在;不必講服權柄,不必講按規矩而行,也不必講在事奉的分內裏,權限在甚麼地方,更不必問長老有沒有給這個權限,來定規這個不能作,那個應該作。

在政治的官場中,有那些講究;在世界的社會上,有那些講究;在神的召會中卻沒有這些,在召會中只有十字架。不論是長老,或是執事,或是家負責的弟兄姊妹,每一個人都接受十字架,就不必講權柄,不必講按規矩而行,也不必講權限和手續。我們要看見在我們中間非常和諧,非常合一、一致的光景,那就是身體的情形。當每一個人都接受十字架,都讓十字架在那裏治死他那個『我』,聖靈就有地位,基督就有主權,神的同在、神的祝福定規在我們中間。無須勸勉弟兄姊妹,因為勸勉一點也沒有用;也不必幫助弟兄姊妹有甚麼定意,有甚麼立志。只要和弟兄姊妹分享,召會生活的祕訣,就是『無我,無己』,活在十字架的殺死之下。在一切的事奉上,這不是一個道理,乃是一個實際。

你我若是蒙主憐憫,就要一直學習在事奉中沒有『我』。一面是我們在這裏勞苦,在這裏出代價,在這裏事奉;但若非出於主的憐憫,我們不過是走一個人為的、機械性召會生活的路。惟有走身體配搭的路,我們纔能看得清明適度,而不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羅十二3;)我們纔能在我們的尺度中,在恰好合式聖靈能力出來的地方,盡我們那一分,使聖靈在每一個信徒身上,顯明祂的恩賜。這樣,主的同在、主的引導、主的祝福、主的豐富,都要在我們中間明顯的彰顯出來。這一切的關鍵,都在於你我接受十字架的對付。

講於主後一九五七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