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問

讀經:約翰福音十四章二至三節;二章十六節。

看不見,摸不著的神,叫人如何信呢?

神是人肉眼不能看見的,也是物質的手不能摸著的;然而,是否眼看不見、手摸不著的東西就不存在呢?這樣說是不合乎科學的。

空 氣

整個宇宙中,即使在物質的領域裏,也有許多東西是我們肉眼所看不見的,而這些東西卻是與我們每天的生活有密切的關係。人類肉眼所能看見的東西非常有限,因為可見光在整個光譜中只佔很小一部分;紅外線看不見,紫外線也看不見。我們都知道有空氣,它對我們是時刻不可或缺的,然而空氣不是肉眼所能見的。但是當空氣流動的時候,人是可以感覺到或觀察到的。

有個孩子在兩三歲時,說了一句話令他父親印象深刻。有一天他說,爸爸,外面刮風了。父親就反問他,風在那裏?他說,風在樹上。我們仔細思想他的回答,照他的觀察是沒有錯的,因為他看到樹木在動,就說風在樹上。然而作為成年人就會思考:難道風只在樹上麼?風不過是流動的空氣,而空氣是無處不在的,當空氣流動的時候,人就觀察到了。

神也是一樣,聖經說神是靈,就像風、像氣一樣,祂是無處不在、到處都有的。當神的靈觸動你,感動到你的時候,你就會感覺到。當神的靈進到你裏面的時候,你就可以宣告說,神是在我身上,神是在我裏面。但是神的靈並不僅僅是在你裏面,神是無處不在的,祂願意進到所有相信接受祂的人裏面。

無線電波

空氣中有無線電波,發送著聲音,這無線電波也不是人的肉眼所能看見的。在落後的地區,對落後部落的人講空氣中的無線電波,其中有聲音、有音樂,他們也許會認為是天方夜譚。但是不管他們相信與否,無線電波是一個客觀存在的事實。你能否感知無線電波的存在,在於你有沒有一個接收器。如果你有一個無線電波接收器,而且能彀調到正確的頻率,你就能彀接受到無處不在的無線電波,也就能彀聽到電波裏面的聲音和音樂。

同樣的,神的存在是個客觀的事實,能否感知到祂的存在,就在於你有沒有打開你裏面的接收器,而且有沒有調對你裏面的頻率。每一個人裏面都有一個器官叫作靈,靈是專門用來接觸神的『接收器』。因為聖經上說,神是靈,接受祂的,接觸祂的,敬拜祂的,必須要用我們的靈。(約四24。)當我們運用我們最深處的靈,而且調對頻率的時候,我們就能接觸到這位是靈的神。所以神不是用肉眼看得到的,也不是用耳朵聽得到的,甚至不是用頭腦想得通的;但是如果用人深處的靈來接觸祂、接受祂,就能接受祂、享受祂。

現代生活每天要用電,電是家家戶戶每時每刻不可或缺的;我們需要用電照明,驅動冰箱、電視、電腦等,還有許許多多的電器。沒有電,生活就要停擺。雖然電這麼重要,請問各位朋友,你到底有沒有見過電?你若誠實的回答,就得承認沒有一個人見過電。電是一個客觀存在的事實,但從來沒有人見過電,你所見到的,不過是電的彰顯、電的發表、電的照明、電的驅動等等。

神的靈

神也是一樣,不是肉眼看得見的,但是神進到你裏面的時候,就將你裏面照明了,你這個人就能發光照亮。人好像電燈泡,神是電流,當你打開心中的開關,讓神的電流,也就是神的靈進到你裏面的時候,你裏面的靈就先被點亮了,你就被神的靈充滿,而有一種奇妙、平安、喜樂的感覺,這就是神的證明。就好像電燈泡是電的證明一樣,基督徒接受神、相信神、得著神,就是神存在的明證。

彼得前書一章八節說,『你們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入祂而歡騰,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喜樂。』這真是一件奇妙的事。沒有一個基督徒看見過神,卻是愛這位神,而且信入這位神;因著信入這位神就充滿了大的喜樂,滿有榮光的喜樂;這就是神存在的明證。

這位神是肉眼不能看見、物質的手摸不著的,但是人裏面的靈卻能彀感知、感應、接觸、接受,甚至能彀享受這位是靈的神。約翰福音四章二十四節說,『神是靈;敬拜祂的,必須在靈和真實裏敬拜。』盼望你用靈來接觸這位是靈的神,並享受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