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題 安息日與主日

讀經:
哥林多前書一章二節 :『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也是我們的。』(原文。)
十至十三節 :『弟兄們,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分黨;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因為革來氏家裏的人,曾對我題起弟兄們來,說你們中間有分爭。我的意思就是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基督是分開的麼?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麼?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了浸麼?』
三章三至十二節 :『你們仍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分爭,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著世人的樣子行麼?有說,我是屬保羅的;有說,我是屬亞波羅的;這豈不是你們和世人一樣麼?亞波羅算甚麼?保羅算甚麼?無非是執事,照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引導你們相信。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甚麼,澆灌的也算不得甚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栽種的和澆灌的都是一樣;但將來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因為我們是與神同工的;你們是神所耕種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我照神所給我的恩,好像一個聰明的工頭,立好了根基,有別人在上面建造;只是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
十六至十七節 :『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麼?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
十二章十八至二十七節 :『但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若都是一個肢體,身子在那裏呢?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十四章十二節 :『你們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建造(原文)教會的恩賜。』

我們現在要來看安息日和主日的問題。這是教會中一個大的問題,也是多少年來,聖徒中間一直爭執得很厲害的一個問題。我們要先看安息日,後看主日。我們所以把這兩個日子擺在一起來看,因為這兩個日子是互相交替的,在聖經中的確有相連的地方。雖然如此,它們卻是兩個不同的日子,正如律法和恩典是兩個不同的東西一樣。我們把它們擺在一起,是要把它們比較一下,來看它們的分別。

壹 安息日

安息日乃是舊約裏面的一個大題目,我們需要把聖經中論到這件事,那些重要的地方都看一下。大概可以分作十一大項。

一 在創造時
(一)『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創世記二章二至三節。

聖經第一次題到安息日,乃是在神把萬物造好了之後。神用六日的工夫造好了萬物,到第七日就歇了祂一切的工,而安息了,並且賜福給這一日,定為聖日。為甚麼神在這一日能安息呢?為甚麼神賜福給這一日,且定為聖日呢?這有很深的意思!

神所以能在第七日安息,並賜福給這日,而定為聖日,乃是因為到這日,祂所要創造的都創造齊備了,祂得著了祂所要得著的,而心滿意足了,所以祂能歇了工作,而安息下來。因為到這日,祂能這樣的得到滿足而安息,所以祂就賜福給這日,把祂的福分擺在這日裏面,而把這日分別出來,定為一個特別的聖日,一個聖別的日子。祂這樣作,就使這日成為一個安息、有福、聖別的日子。

神到第七日所以能因著祂所創造的萬物,心滿意足而安息,不僅是因為到這時一切萬物都造好了,更是因為到這時祂心目中所要得著的人已經造出來了。祂永遠的心願和計畫,乃是要得著人來彰顯祂自己,執行祂的權柄。現在這個人有了,所以祂能心滿意足而安息了,也能把祂的福分擺在這裏,使這裏成為一個聖別的境地了。

當神在第七日安息的時候,不只祂自己在那裏安息了,並且祂為著彰顯祂自己所創造的人,也在那裏和祂一同安息了。這個安息的日子,在祂是第七日,在人卻是第一日,因為祂是六日作工,到這第七日安息了;但人是在第六日被造,一被造出來所進入的第一日,就是神的第七日。所以這個日子的安息,在神是六日作工,而後安息;在人是一出來,不必作任何的工,就得以安息。這個安息,乃是神工作的結果,給人和祂一同來享受。要享受這個安息,祂需要作工,人不必作工。人是由神作工,而來享受安息。在這個安息裏面,神是享受祂所創造的人,人是享受神和祂所創造的一切。但,這個安息,在神是工作而安息,在人只是安息。人得安息,是神工作的結果。這就是創造裏安息的寓意,也就是聖經中第一次題到安息日的含意。這個寓意,或說意念,說出神原初對人的本意,不是要人自己作工,而享受安息,乃是要人不必作甚麼,而來享受祂作工的結果所產生的安息。這就是恩典的原則,和律法的原則完全不同。律法的原則,是人作工而安息;恩典的原則,是人不必作工,就得安息。律法的原則,是人先作工而後安息;恩典的原則,是人先安息而後作工。這是創造裏的安息,所給我們看見的原則。就是人不必作甚麼,就可以來享受神的安息,因為一切需要作的,神都作了。

人一被造出來,人所需要的一切,都已經有了。無論是人所需要的住處、空氣、陽光、水分、食糧,或其它,神都已經為人造得齊備了。人一點不必作甚麼,一出來,這些都是齊備的,只要享受就是了。這就是神對人的本意,完全是恩典的原則。人不必作甚麼,一切都是神作的,人只要來享受就可以了。

二 在降律法以前
(一)『到第六天,…摩西…說,…明天是聖安息日,是向耶和華守的。』出埃及十六章二十二至三十節。

在舊約的律法裏面,特別要神的百姓守安息日。但這裏的話,是神在西乃山降律法之前,摩西在曠野吩咐以色列人說的。這給我們知道,在神降律法之前,神的百姓就有守安息日這件事。我們應該相信,律法時代以前的列祖,必是從他們先人得知守安息日的事,而一直相承傳續下來,直到摩西的時候。

三 在律法時代

到了降律法的時候,神就在律法裏,定規安息日為祂百姓所必須遵守的一個日子。關於在律法時代,神要祂的百姓以色列人遵守安息日這件事,至少有七點,我們需要注意:

1.記念神是造物的主
(一)『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出埃及二十章八至十一節。

在律法之下,神要以色列人守安息日,第一個用意,是要他們記念神是造物的主。這個用意,是接續著創造裏的安息的。雖然到這時,以色列人已經落到律法之下,但神還要他們不忘記祂創造裏的安息。那個安息,乃是說出神是創造的主,一切都是祂創造的,祂作出的,為要叫人和祂同享安息。

2.記念神是拯救以色列人的
(一)『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將你從那裏領出來,因此…吩咐你守安息日。』申命記五章十五節。

在律法時代,神要以色列人守安息日,第二個用意,是要他們記念神是拯救他們的。這個用意,是接著前一個的。前一個用意是說,神是創造主,一切祂都創造好了,都作好了。這個用意是說,神所創造的人墮落了,現在又蒙了神的拯救,所以該守安息日,藉以表明這件事,見證這件事。神的創造,是叫人安息,神的拯救也是叫人安息。創造裏的安息,是神為人作出的,拯救裏的安息,也是神為人作出的。所以蒙拯救的人,該守安息日,來表明這件事。

3.作以色列人屬神的證據
(一)『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使他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他們成為聖的』。出埃及三十一章十三至十七節,以西結二十章十二節,二十節。12,20。

在律法時代,神要以色列人守安息日,第三個用意,是要安息日作他們屬神的證據。他們是神從萬民中分別出來的,歸於神,作祂特選的百姓。全世界的人,都各有他們自己的節期日子,而不守神的安息日,這證明他們不是屬於神的。惟有以色列人是屬神的子民,所以神就叫他們守神的安息日,以此作他們屬神的證據。所以律法時代的安息日,也是以色列人與世人分別的一個記號,表明他們是從世人分別出來,歸神為聖的。

(二)『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未記十九章三節。

神要以色列人守祂的安息日,就是要他們以此證明神是他們的神;要他們以神的安息日,見證他們是以這安息日的神,為他們自己的神。

4.表明靠行為得安息
(一)『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第七日…守…安息。』出埃及二十章九至十節。

在律法之下,神要以色列人守安息日,還有一個用意,就是要藉此表明在律法之下,人是靠行為得安息。我們看見,在起初創造的安息裏,人是不作工,而得安息;人是不必作工,就可以得到安息。但是那個安息,給人的罪破壞了。人墮落了,雖然現在被神又救回來了,但不認識自己在神面前的無能,想要靠自己所行的,得神的悅納,所以就落到律法之下。神要藉著律法,證明人的無能,證明人靠自己所作的,不能得祂的喜悅,所以祂在律法之下,就要人六日勞碌作工,第七日安息,藉此表明在律法之下,祂是要人靠自己所行所作的,來得祂的安息。這是律法的原則,和恩典的原則完全不同。恩典的原則,就是起初創造裏的安息所給我們看見的,乃是人不作工得安息;人不必作工,就可得安息;人是先安息,後作工;人先一日安息,而後六日作工。而律法的原則,卻像這裏律法之下的安息日所表明的一樣,乃是人作工得安息;人必須作工,纔能得安息;人先作工,後安息;人先六日作工,而後一日安息。這是人作不來的。所以在律法之下,以色列是一直違犯安息日,(民十五32至35,結二十13,尼十三15至18,)證明人在律法之下,要靠自己所作的,來得神的安息,是不可能的。

5.是實在的休息
(一)『六日你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驢,可以歇息,並使你婢女的兒子和寄居的,都可以舒暢。』出埃及二十三章十二節,申命記五章十四節。

在律法時代,神要以色列人守安息日,除了以上五個用意之外,還有一個,就是神要他們每七日之內,都有一日實在的休息。在這一日,不要說他們人,無論自主的為奴的,就是連他們的牲畜,也都要休息。這實在是一個好的規律,對於人和牲畜的健康,的確是有益而需要的。我們新約之下的人,在今天雖不必守安息日,但這個七日休息一日的原則,還是應該遵守的。從生物衛生的眼光來看,神所定規的這個原則,實在是對的、是必需的。

6 守的方法
在律法之下,神要以色列人守安息日的守法,是非常嚴的。他們所有的人,連兒女,帶僕婢,以及他們所有的牲畜,並他們中間的客旅,在安息日都是完全休息,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出二十10,)就是在耕種收割的時候,也要安息。(出三四21。)在這日,連生火燒飯都不可。(出三五3。)當然像撿柴、醡酒、擔擔子、搬運東西、買賣貨物,這類的事,更是不可以的。(民十五32至36,耶十七21至22,尼十三15至22,十31。)以後,他們認為在這日連行遠路,取帶隨身應用之物,在麥地掐麥穗喫,甚至就醫治病,也都是不可以的。(徒一12,約五10,太十二1至2,路十三14。)他們要以這日為聖、為可尊重的,而尊敬這日,在這日要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賽五八13。)他們凡在這日作工的,必被治死;(出三一14至15;)凡不遵照前面所說的各項規則謹守這日的,就是犯罪得罪神。這當然比今天『安息日會』的人守安息日,不知嚴了多少。若以這樣嚴的守法來看,就是今日『安息日會』的人,也是在犯安息日。

在律法之下,神要以色列人守安息日,所以這樣嚴,其中有一個含意,就是要人知道,人要靠自己所行的,來得神的安息,是絕對作不到的。人怎樣不能靠行律法得神的稱義,人也照樣不能靠守安息日得神的安息。

7 是禮儀的律法
(一)『耶和華的節期,…要宣告為聖會的…;六日要作工,第七日是聖安息日。』利未記二十三章二至三節,參看歌羅西二章十六節。

神在舊約所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有的是道德的,有的是禮儀的。像那些關乎他們如何作人,如何對於神,如何對於人的律例典章,都是道德的。像那些關乎他們如何禮拜、如何獻祭、如何守節的法則規條,都是禮儀的。在十條誡命中,有九條是道德的,只有一條,就是第四條,守安息日,乃是禮儀的。(出二十3至17。)利未記二十三章這裏,給我們看見安息日乃是舊約時神的一個節期,像逾越節、五旬節、住棚節等節期,都是神的節期一樣。既是一個節期,就是一個禮儀的問題。所以關乎守這安息日節期的律法,就是禮儀的。凡禮儀的律法,都是新約之事的豫表,都是後事的影兒,形體乃是基督。(西二16至17。)所以到了新約形體來到的時候,舊約一切作影兒、作豫表的禮儀律法,就都成為過去了。雖然在新約的時候,整個舊約的律法都是過去的,(羅六14,七4,6,)但舊約律法中那些道德的律法、字句雖成過去,精意還在;而舊約律法中那些禮儀的律法,不僅字句成為過去,就是精意也不再存在了;如果說那些精意還存在,那就是基督,而不是別的。

四 主耶穌對於安息日

我們以上看的,是在律法時代的以色列人如何守安息日。我們也該看看主耶穌對於安息日是怎樣的。要看這件事,我們需要先把主耶穌當時在地上的身分弄清楚。當主在地上的時候,以祂作人的一面說,祂是一個完全的以色列人,絕對遵守神在舊約的一切律法規條。另一面,以祂是神來說,一切都是祂作主。還有一面,祂也是新約的創始者,祂又必須廢棄舊約,而創立新約。所以我們要看主耶穌對於安息日是怎樣的,必須記住祂這些不同的身分,纔能看得正確。

(一)『在安息日,照祂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路加四章十六節。

主在地上的時候,既是作一個猶太人,祂就該守猶太人中間那些正當的規矩。當時,在猶太人中間有一個非常好的規矩,就是他們各地都有他們集會的會堂,每逢安息日大家都去聽人講解舊約聖經。這個正當的好規矩,當然也就成了主耶穌當日在他們中間作人的規矩。但是,這一次主耶穌雖是照祂平常的規矩,在安息日進了會堂,卻不僅是按規矩行事,乃是要趁猶太人聚集在會堂裏這個機會,本著他們所篤信的舊約聖經,向他們傳福音。所以祂這一次在這裏進了會堂,不是為守安息日,乃是為作祂傳道的工作。

(二)『在安息日教訓眾人。』路加四章三十一節。

主耶穌這時在猶太人中間,乃是要對他們傳神的道。祂要作這事,最好的日子就是安息日,最好的地方就是猶太人的會堂。因為在安息日,猶太人大多都是到會堂去聚集聽神的道。所以主常是這樣作。祂這樣作,雖是在安息日,卻不是為守安息日,乃是為趁機會傳道教訓人。

(三)『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馬太十二章十二節。

有一次,主這樣在安息日,進了一個會堂,遇到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有人試探祂,問祂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祂。因為他們認為在安息日治病,是不可以的。(路十三14。)到這時,祂就回答他們說,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並且即時醫治那個病人。祂這樣說並這樣作,和舊約律法時代,關於守安息日所說的話,有點不同了。律法時代是說,在安息日甚麼工都不可作。但祂在這裏說,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並且祂也就這樣作了。這是說出,祂在這裏,對於安息日的問題,開始有點變了,有點和律法時代不同了。

(四)『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馬可二章二十七節。

在前面我們已經看見,在律法時代的安息日,對人乃是一個很厲害的約束捆綁。比方,我在安息日的前一天,沒有把飯豫備好,到安息日就得挨餓。我的親人病重垂死,若是相隔在『安息日可走的路程』(約二里許)之外,我就不能當日去看他。在安息日,我走到麥地,就是餓了,也不可掐麥穗充飢,也得守著麥穗挨餓。甚至在安息日就是病得要死,也不可就醫求治。神要人守安息日,原有一個意思是要人『安息』、『舒暢』,(出二三12,申五14,)但這些規條好像都是要犧牲人的安舒,以維持安息日的尊嚴;好像人是為著安息日的,安息日不是為著人的。但主在這裏,對安息日下了一個定義,說,安息日是為著人的,人不是為著安息日的。主所下的這個定義,相當推翻了當日那些在律法時代的人一般的觀念,開始叫他們領會,安息日最初的意義,乃是神為人作甚麼,不是人為神作甚麼;是神為著人,不是人為著神;是人來享受神所為人作的,不是人來為神作出甚麼;是恩典的原則,不是律法的原則。所以主這話,是相當從律法時代的安息,回到起初創造的安息,也就是從半路律法的原則,回到起頭恩典的原則。因為主現在就是要從律法轉到恩典,不以律法對待人,而以恩典對待人。

(五)『人子是安息日的主。』馬太十二章八節。

主耶穌在一個安息日,從麥地經過,祂的門徒掐了麥穗喫,法利賽人就定罪他們犯了安息日。主在駁斥法利賽人的時候,先暗示祂是比大衛更大的,並且也明言祂是比聖殿更大的,就是那位喜愛憐恤,而不喜愛祭祀的神。祂給他們知道這些,乃是要他們知道祂就是神。所以到末了,祂就說出祂是安息日的主。祂雖然是『人子』,但祂就是安息日的『主』。祂雖然是人,但祂就是神,就是那位比聖殿更大的神,就是那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的神,也就是當初那位設立安息日的主。祂能設立安息日,祂也能改掉安息日。祂有權柄設立,祂也有權柄改掉。祂是安息日的主,安息日該如何是由祂定規的。所以到這裏,主乃是吐露出一個意思,給人知道祂這位安息日的主,從前曾如何設立安息日,現在也要如何來改掉安息日。從前在律法之下,祂如何願意藉著要人嚴格守安息日,使人知道人靠自己所行的,不能得到祂的安息;現在到了恩典時代,祂也如何願意藉著改掉安息日,使人知道祂願意使人得安息,而不要人作甚麼。祂喜愛憐恤人,不喜愛向人要祭祀;喜愛向人施恩、為人作事,不喜愛人給祂甚麼、為祂作甚麼。這是祂的本意。在律法之下,祂所以要人守安息日,要人作甚麼,來得祂的安息,乃是因為人不認識祂的恩典,也不認識自己的無能,而想要靠自己所行的,來得祂的安息。現在人已經彀失敗了,彀痛苦了,彀認識自己是如何的無能,是如何不能靠自己所行的,來得祂的安息;所以現在祂要再回到祂的本意,向人施憐恤、賜恩典,不要人作甚麼,也不必人作甚麼,祂就使人得安息。

(六)『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翰五章十七節。

在一個安息日,主醫好了一個三十八年的病者,猶太人就因此逼迫祂。祂在這時,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祂這話的意思是說,你們以為現在可以安息,其實現在還不可以安息,因為我父直到如今還在作事,並且我也正在作事。安息是說,事已經作完了,工已經歇了,(來四10,)但是直到如今,我父還在作事,我也正在作工。你們以為現在是可以安息的時候,那知現在還是神和我作工的時候,並沒有安息可說。主這話所含著的意思,相當深遠。

在前面我們看見神在創造裏已經有了一個安息。在那個安息裏,祂能享受人,人也能享受祂;祂和人,人和祂,和諧相安,彼此稱心,滿有快樂並舒暢。但是,不久因著人的墮落,那個安息就被人的罪破壞了。人一犯了罪,伊甸樂園的裏面,就『起了涼風』,(創三8,)沖散了人和神之間的和暖空氣,因此人與神所共享的和諧相安、和樂安息,也就消逝了。從那時起,人就需要『終身勞苦』,(創三17,)『汗流滿面』,(創三19,)而『歎息勞苦』,(羅八22,)所以只有『歎息』,並無『安息』了。所以從那時起,神就再來作事,將人挽救回來,或說救贖回來。神這挽救、救贖的工作,是必須藉著祂的兒子完成的。這工作,直到祂兒子在約翰五章這裏說這話的時候,還沒作成。所以祂直到這時,仍在作事,祂兒子也在作事,一直作到祂兒子在那挽救、救贖的十字架上說『成了』的時候。到那時,祂兒子既在十字架上,完成了祂一切救贖人的工作,並解決了祂一切的問題,就從死裏復活,為人帶來一個新的安息,使人能在其中享受祂和祂所有的一切,而得到滿足。

所以主耶穌對於安息日,可分三面來說:1以祂作以色列人來說,祂是遵守的;2以祂是神是主來說,祂有權柄更改;3以祂作新約的創始者來說,祂成功了救贖,帶進來一個新的安息。

五 使徒對於安息日

我們看過了主耶穌對於安息日是怎樣,也需要看看當日在主耶穌之後的使徒們,對於安息日是怎樣。

(一)『在安息日進會堂…。』行傳十三章十四至十六節,四十二節,四十四節。

在使徒們出外佈道的時候,散居在外邦各地的猶太人,也在各地都有他們的會堂,以便他們每安息日聚集,聽講舊約聖經。因此,使徒們到了各地,就利用這個機會,向他們傳神新約的福音。使徒們這樣作,一面是利用他們會堂這個集會的地方,和他們安息日這個集會的日子,以及他們所篤信並熟悉的舊約聖經;一面也是因為該將神的福音先傳給他們這些神的選民猶太人。所以,使徒們當日在安息日進會堂,並不是為著守安息日,乃是為著趁安息日猶太人集會的時候,向他們傳福音。

(二)『當安息日,我們出城門,到了河邊…一個禱告的地方,…對那聚會的婦女講道。』行傳十六章十三節。

使徒們在這裏,雖然不是進會堂,不過是來到城外河邊,一個禱告的地方,但也是在安息日。他們所以在安息日,到這個禱告的地方,也是趁機會來對那些聚會禱告尋求神的人講道,並不是為守安息日。

(三)『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行傳十七章二節。

這裏說,保羅進會堂,一連三個安息日,與人辯道,乃是『照他素常的規矩』。這規矩,不是他守安息日的規矩,乃是他每到有猶太人會堂的地方,必到那會堂,對猶太人講道的規矩。所以這裏不是說使徒照他素常的規矩守安息日,乃是說使徒照他素常的規矩,進猶太人的會堂,對猶太人講道。要到猶太人的會堂,對他們講道,尤其是要本著聖經講,最好的日子,就是安息日,因為在這日他們都聚集在他們的會堂裏,聽人講解聖經。

(四)『每逢安息日,保羅在會堂裏辯論。』行傳十八章四節。

這裏說,每逢安息日,保羅都在會堂裏辯論。憑前面所看過的幾個地方看,他每逢安息日這樣作,不是去守安息日,乃是趁眾人聚集的機會,去對人講福音。

所以憑聖經看,使徒們雖在安息日進會堂講道,卻不是守安息日,乃是趁機會作工。聖經從來沒有給我們看見,使徒們有過守安息日的事。

六 新約的信徒對於安息日

我們也需要看看,憑聖經看,新約的信徒對於安息日該如何。

(一)『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歌羅西二章十四至十七節。
裏的話,很清楚給我們看見,舊約的律例,(包括守安息日者,)已經被神塗抹、撤去,釘在十字架上了,所以不管舊約那些關乎飲食,或是關乎節期、安息日的條例,新約的信徒都不必拘泥遵守,而引起人的論斷。這些事,(飲食、節期,和安息日等,)都是後事的影兒,形體卻是基督。現在形體基督已經來了,這些影兒的事就不需要再有了。這如同一個人未來之前,先寄一張照片給我們看,等他本人來到,照片就不需要了。所以在今天基督已經成全了一切,這新約的時代裏,信徒再不需要有安息日這一類舊約影兒的事了。
(二)『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我為你們害怕。』加拉太四章十至十一節。

謹守日子、(包括安息日、)節期,這類的事,乃是舊約律法裏的條例,豫表新約關乎基督的事。現在基督已經來了,成全了這些事所豫表的,而成功了新約。新約的信徒,若再守這些舊約的日子,(包括安息日,)就是撇開新約的恩典—基督,而回到舊約的律法—條例—去了。這樣,就『失去基督的效益,而從恩典墜落了,』(加五4,原文,)所以是可怕的!

(三)『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羅馬書十四章五至六節。

憑前文看,使徒在這裏的話,是勸那些為日子發生辯論的人,不要為甚麼日子辯論,因為在新約的時候,神並不注重日子(包括安息日)的問題。在使徒這話裏,有一句,可以給我們知道,使徒在新約的時候,並不教訓人把安息日看為重,看為特別,像在舊約的時候一樣。這句話,就是『有人看日日(包括安息日)都是一樣』。當日的信徒,有人有這樣的看法,使徒並沒有改正,反而說,這樣的人心裏也要意見堅定。這就證明,使徒並沒有教訓新約的信徒,要像舊約的以色列人那樣守安息日,看安息日為特別的日子,與其它的日子不同。所以照使徒在這裏勸我們不要為日子(包括安息日)辯論的教訓看,新約的信徒不需要守安息日。

至於路加二十三章五十六節所說,那些跟從主的婦女守安息日,乃是因為:1她們原是猶太人;2他們這時還不清楚新舊兩約的交替;3主耶穌尚未復活,七日第一日的主日尚未顯明。

所以憑新約的教訓看,我們新約的信徒,不必—也不該—再守舊約的安息日。這就可以看見,今天『安息日會』主張新約信徒也必須守安息日,這個主張乃是不合聖經的。實在說來,今日『安息日會』的人,雖然主張新約信徒該守安息日,但連他們自己也沒有好好的守安息日,也沒有把安息日守得好。因為他們並沒有照著舊約所說那樣嚴格的守法守安息日。就是他們要那樣守,也是難能作到的!所以他們對新約信徒該守安息日的主張,是相當離奇,而不合乎聖經教訓的。

七 在大災難時(關於猶太人)
(一)『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安息日;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馬太二十四章二十至二十一節。

憑前文看,主在這裏的話,不是對信徒說的,乃是對猶太人說的。當日主說這話的對象,乃是那些接受主的猶太人,他們有雙重的身分,一面是主的門徒,一面是猶太人。主對他們說這話,是把他們當作猶太人。憑前文十五、十六節看,主這話乃是指著將來猶太人在大災難時(就是末後的三年半—但七25)的事。那時,必有大災難臨到他們,所以他們需要逃走。但他們在安息日是不可走遠路的。所以主要他們祈求,叫他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安息日。所以主在這裏所說的,乃是將來在大災難時,猶太人守安息日的事,不能當作今天信徒該守安息日的根據。

八 在千年國度時(關於屬地部分的人)
(一)『必以我的安息日為聖日』—『在安息日…國內的居民,要在…耶和華面前敬拜。』以西結四十四章二十四節,四十六章三節,一節,四節,十二節。

以西結的豫言,從第四十章起,直到末一章,都是說到將來千年國度時,復興的以色列人,就是彌賽亞國中間的事。所以這裏的話是給我們看見,將來得著復興的以色列人,在千年國度的地上,還要守安息日。這在新約時代的信徒,沒有關係。

九 在新天新地時(關於新地上的人)
(一)『…新天新地,…每逢…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以賽亞六十六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

這裏的話給我們看見,到新天新地的時候,新地上的人,就是凡有血氣的,還都要守安息日。那時雖是新天新地,但他們還是有血氣的人。他們雖得著了復興,卻沒有得著重生,還是舊造的人,所以還守舊造的安息日,不像我們是得著重生的人,將來身體變化了,就成為沒有血氣的。無論千年國度裏屬地部分的人,或是新天新地裏新地上的人,都是只得著復興,而沒有得著重生的舊造的人,他們所得的福氣也都是地上的,所以他們所守的安息日也都是地上的。但我們信徒是重生的新人,所得的福氣乃是天上的,和地上一點沒有關係,所以我們不守地上舊造的安息日,而另有一個復活的主日。

十 安息日的豫表—基督是人的安息
(一)『安息日…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歌羅西二章十六至十七節。

這裏說,舊約的安息日,不過是一個影兒,那形體乃是基督。所以這話給我們看見,舊約的安息日,乃是基督的豫表,豫表基督是人的安息。到了新約,基督來了,祂就是神所給人的安息。人接受祂,有了祂,就有安息;不接受祂,沒有祂,就沒有安息。今天人要得著安息,非接受祂不可,因為祂就是神今天所給人的安息。我們活在祂裏面,就得享安息;離開祂,就失去安息。所以我們今天新約時代的人所該注意的,不是守安息日的問題,乃是接受並享受基督的問題。

(二)『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馬太十一章二十八節。

基督既是神所給人的安息,所以祂就呼召人來就祂得安息。祂既是神所給人的安息,凡來就祂接受祂的人,不論有甚麼重擔,就都能得著安息。這個安息,就是祂自己,和祂自己是分不開的。

十一 安息日的象徵—千年國度時天國的安息
(一)『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希伯來四章一至十一節。

舊約的安息日,不僅是一個豫表,也是一個象徵。豫表,是豫表基督是人的安息;象徵,是象徵千年國度時天國的安息。希伯來四章這裏說,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我們在『進天國』一題裏已經看見,這個為神的子民所存留的另一個安息,就是千年國度時天國的安息。在千年國度時,整個的天國,就是一個安息,其中的一切,都是快樂的,都是叫人滿意的,人在其中得享那與今天的『歎息勞苦』正正相對的『榮耀的自由』。(羅八21至23。)那是今天那些不失去天國實際的信徒,就是守住屬靈水準,得勝的信徒,將來和基督所要一同享受的。

所以憑聖經看,安息日乃是神叫1舊約的以色列人,和2千年國度裏屬地部分的人,並3新天新地裏新地上的人所守的,與我們今天新約時代裏的信徒沒有關係。在今天新約時代,神不叫我們信徒注意地上的福氣,所以也不要我們守地上的安息日。日子都是有所表明的。安息日所表明的,乃是屬地的福氣,不是屬天的福氣。舊約的以色列人,和將來千年國度裏屬地部分的人,以及新天新地裏新地上的人,都是屬地的百姓,他們從神所得的福都是屬地的,所以神都是要他們以安息日為表明。這個表明屬地福氣的安息日,和我們新約時代的信徒,根本沒有關係,不能表明我們從神所得的福氣,因為我們是神屬天的子民,神所賜給我們的福氣,都是屬天的,(弗一3,)不能用一個屬地的日子來表明。

神當初應許賜給亞伯拉罕兩班的子孫。一班是屬天的,像天上的星那樣多;一班是屬地的,像地上的沙那樣多。屬天的一班,就是我們這些得著神重生的人;屬地的一班,就是已往和將來的以色列人。他們既是亞伯拉罕屬地的子孫,得享地上的福氣,所以神就要他們守那表明屬地福氣的安息日。我們既是亞伯拉罕屬天的子孫,得享天上的福氣,所以神就不要我們守那表明屬地福氣的安息日,而要我們以另一個日子,就是主日為表明。所以,我們千萬不要弄錯了,不要把神要祂屬地的百姓所守的一個日子,搬過來要我們這些神屬天的子民來守。我們這樣作,就是張冠李戴。神對待每一個時代的人都是不同的,所以神所要每一個時代的人遵守的規條,也是不同的。聖經中有許多規條,都是神要祂那些屬地的百姓守的,不是神要我們這些祂屬天的子民守的。守安息日,就是這樣的一條。聖經中,許多這樣的規條,我們不可不分時代,不分人別,隨便應用。若隨便應用,我們就要犯了大錯!這就是『安息日會』的人,在守安息日這件事上,所犯的大錯!他們是把神要祂屬地的百姓猶太人所守的日子,拿過來要神屬天的子民信徒來守。他們是作了神所不作的。從創造一直到新天新地,神都要地上屬乎祂的人守安息日。惟獨祂從地上拯救出來的,這一班成為祂屬天子民的人,祂沒有要他們守安息日。除了我們這恩典時代一班屬天的人,無論是律法時代,或是千年國度時,或是新天新地時,一切地上屬神的人,神都叫他們守安息日。在聖經裏,找不到一個地方叫我們這班屬天的人也守安息日,反而在聖經裏,我們看見安息日在我們這班人身上,乃是已經過去的東西。

貳 主日

我們現在來看主日。這是新約裏特別題到的一個日子,也是與我們新約信徒特別有關係的一個日子。新約裏雖然沒有一處說到安息日與我們新約信徒正式的關係,卻有許多地方說到主日和我們正式的關係。關於這一個日子,我們也要分幾點來看。

一 七日的第一日
1.是主復活的日子
(一)『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復活了。』馬可十六章九節,一至二節,馬太二十八章一節,路加二十四章一節,約翰二十章一節。

新約的主日,就是舊約所說七日的第一日。舊約的安息日,乃是七日的第七日。這七日過了,就是七日的第一日,也就是新約所特別說到的主日。這一個日子,為甚麼稱為『主日』?為甚麼成為新約裏一個特別的日子?為甚麼和新約的信徒特別有關係?因為這一個日子,是主耶穌復活的日子。我們的主,就是在這一個日子從死裏復活的。主從死裏復活,乃是祂為我們成功了救贖,解決了我們一切的難處,解決了罪、死、撒但、世界、和肉體;為神完成了一切,解決了祂一切的問題,解決了神公義的要求,和祂背叛的仇敵的一個證明和宣告,也是叫我們得著重生,(彼前一3,)就是得著神的生命,而成為新造的。所以這個日子,該是主的日子,該是新約裏特別的一個日子,該是與我們信徒特別有關係的一個日子。如果神完成創造的日子,該是舊約裏一個特別的日子,就主完成救贖的日子,更該是新約裏一個特別的日子。神完成創造的那個七日的第七日,不過表明神完成了創造;主完成救贖的這個七日的第一日,更是表明主在創造、墮落之後,又完成了救贖。所以那個日子,是表明神創造的日子,這個日子是表明主救贖的日子。那個日子所帶給人的安息,不過是創造的、天然的、屬地的、物質的、外面的;這個日子所帶給我們的安息,乃是救贖的、復活的、屬天的、屬靈的、裏面的。因此,這個日子,就成了新約裏一個特別的日子。新約給我們看見,不只主耶穌是在這一個日子復活的,還有幾件重大的事,都是在這個日子發生的,並且新約信徒一些重要的事,也都是在這個日子裏作的。可以說,神在新約中所完成一切重大的事,和新約信徒所作一切重要的事,無不都是在這一個日子完成或舉行的。

七日的第一日,乃是七日,就是一週的起頭,不像七日的第七日,乃是一週的末了。我們今天所過的主日,都是一週的起頭,不是一週的末了。我們常有一個錯誤的感覺,以為六天過去了,纔有主日。這是舊約的感覺,是非常不合新約的。新約的主日不是六天過了,纔有主日,乃是主日過了,纔有六天。不是先有禮拜一到禮拜六,後有禮拜天;乃是先有禮拜天,後有禮拜一到禮拜六。不是禮拜天跟著前六天,屬於前六天;乃是後六天跟著禮拜天,屬於禮拜天。人的思想總是舊的,總是以為禮拜天是跟著後六天的,所以常有人一過了禮拜天,到了禮拜一,就把昨天的禮拜天當作上禮拜天,其實乃是這禮拜天。也常有弟兄在主日聚會報告事項時,把過了主日的日子,稱作下禮拜,其實是這禮拜。這種思想,是違反神救贖原則的。神的救贖乃是一起頭就把人帶到祂所成就的一切裏面,使人得享安息,而後再叫人去靠著他所得著所享受的,去生活去工作,這用日子表明的話來說,就是神先把我們帶進第一日,而後叫我們去過後六日。按屬靈的意思來說,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是已經進入了第一日,現在是在過後六日的生活。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是先得著神的救恩,而後為神生活;不是先為神生活,而後纔得著神的救恩;都是先過第一日,而後過後六日,不是先過前六日,而後過第七日。前者是恩典的原則,後者是律法的原則。

我們在前面已經看見,連神創造裏的安息,就人來說,也都是在第一日。那是說出神的本意,原是要以恩典的原則對待人。但因人不認識祂的恩典,也不認識自己,所以神就設立在律法之下先勞苦六日,而後在第七日安息,以表明律法的原則,是要人靠自己先有行為,而後得神的安息。那已經經過律法時代的證明,乃是人所作不到的。所以神就把祂從人墮落就開始作工,一直作到主在十字架上說『成了』,所成就的安息,在主復活的日子,賜給人作一個新的起頭,叫人靠著這個去過後『六日』的日子,去過後來的生活。我們每一個人得救的那一天,都是『七日的第一日』,都是進入了主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而得以享受主為我們所作成的,靠著這個過後來『六日』的生活。今天若有一個人得救了,今天就是他的起頭,就是他的復活,就是他『七日的第一日』。從今以後,他該憑著這復活的起頭,去過他後『六日』的生活,去過他後面一生的日子。這就是恩典的原則,就是先有七日的第一日,而後有後來的六日;先復活而後生活,先安息而後工作;先得著,而後應用;先入門,而後走路;不是先走路,而後入門;先工作,而後安息。

2.是門徒聚會,主來顯現的日子,也是生命的聖靈降下的日子
m,(一)『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耶穌來站在當中,…說,你們受聖靈。』約翰二十章十九至二十三節。

在主復活那日,就是七日第一日的晚上,門徒們聚集在一起,主就來向他們顯現,並叫他們得著生命的聖靈,就是祂自己的化身。所以這個日子,也是門徒們在主死而復活之後,聚會的日子,和主來向門徒們顯現的日子,並且是生命的聖靈降臨的日子。這給我們看見,主是喜歡祂的門徒,在祂復活的這個日子,聚集在一起。因為這個日子,是祂復活的表明。表明一切舊的都過去了,現在在祂的復活裏,有了一個新的起頭。這裏面的原則,也是告訴我們,無論我們聚會,或是得著主的顯現,或是得著生命的聖靈,都必須是在祂的復活裏面。

3.是門徒又聚會,主又來顯現的日子
(一)『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裏,…耶穌來站在當中。』約翰二十章二十六節。

到了主復活後,第二個七日的第一日,就是這裏所說過了八日的日子,門徒們又聚集在一起,主又來向他們顯現。所以這個日子,乃是門徒們又聚會,主又來向他們顯現的日子。主這樣向他們顯現,是印證加上印證,印證他們這樣在祂復活的日子聚會,乃是祂所喜悅的,因為這能表明出祂救贖的意義,也是合乎祂新約原則的。

4.是能力的聖靈降臨的日子
(一)『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行傳二章一至四節。

生命的聖靈降臨,是在主復活的日子,能力的聖靈降臨,是在五旬節的日子。主復活的日子,是七日的第一日,五旬節的日子,也是七日的第一日,就是七個七日過了,第八個七日的第一日,也就是七週過了,第八週的第一日。所以無論主復活,或是聖靈的降臨,無論是生命的聖靈降臨,或是能力的聖靈降臨,都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因為這日能表明出神在新約時所作的,無論是叫主耶穌復活,或是叫聖靈降臨,無論是叫生命的聖靈降臨,或是叫能力的聖靈降臨,都是一個新的起頭。主耶穌復活,將一切帶進一個新的境地,固然是一個新的起頭;就是生命的聖靈降臨,叫人得著生命的基督,成為基督身上的肢體,和能力的聖靈降臨,叫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得以建立,也無不都是一個新的起頭。這些新的起頭,都是七日的第一日所能表明的,所以神就叫這一切的事都完成在這一日。因此,這一日就成為新約中一個特別的日子。

5.是聖徒聚會擘餅的日子
(一)『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行傳二十章七節。

前一節說,保羅那些人在特羅亞住了七天。在這七天之內,別的日子他們都不擘餅,只有七日的第一日,他們作這事。這是很有意思的。因為七日的第一日,是神在新約中完成一切的日子,所以聖靈就帶領新約的聖徒,在這日舉行一切事奉敬拜神的事。這其中的第一件,就是聚會擘餅。新約的聖徒聚會擘餅,是表明他們已經蒙了救贖,罪已經得著赦免,人已經與基督聯合,成為基督的肢體,大家合在一起,就是基督的身體。要表明這些故事,最合式的一個日子,就是七日的第一日,因為無論基督復活,叫聖徒得著生命,成為祂的肢體,或是生命的聖靈降臨,叫聖徒得與基督聯合,或是能力的聖靈降臨,叫聖徒大家成為基督的身體,都是在這日完成的。並且新約聖徒擘餅,也是在復活裏,不是在舊造裏,所以在主復活的這個日子,來舉行這件事,乃是最合它屬靈意義的。

6.是聖徒獻捐的日子
(一)『論到為聖徒捐錢,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林前十六章一至二節。

這裏的話給我們知道,當日的聖徒獻捐,也是在七日的第一日,他們聚會擘餅是在這日,獻捐也是在這日。這是非常合乎神所定規的原則的。神的原則,是要祂的百姓敬拜必須帶著奉獻。(申十六16至17。)並且新約聖徒擘餅怎樣是在復活裏面,奉獻也照樣該是在復活裏面。我們在舊造裏面奉獻,不能蒙神悅納,必須在復活裏面纔可以。所以聖徒在七日第一日主這復活的日子獻捐,這個日子也正合乎這事的屬靈意思。

7.是舊約中豫表的日子
(一)『你們…收割莊稼的時候,要將初熟的莊稼一捆,帶給祭司;…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這捆搖一搖。』利未記二十三十至十一節。

在舊約裏,神雖然要以色列人守七日第七日的安息,但在好幾個豫表裏,神也要他們守七日的第一日。所以七日的第一日這個日子,也是舊約裏豫表的日子。這些豫表第一個是初熟節。利未記這裏說,初熟節是在安息日的次日。安息日是七日的第七日,安息日的次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舊約的以色列人,每年莊稼初熟的時候,要將初熟的莊稼一捆,在這樣一個七日的第一日,由祭司獻給神。林前十五章二十三節說,基督乃是復活的初熟果子。所以這獻給神的初熟莊稼,乃是豫表那復活顯在神面前的基督。剛好這位基督就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復活的,正合於舊約這個豫表。

(二)『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又要將新素祭獻給耶和華。』利未記二十三章十五至十七節。

關於七日的第一日,舊約裏第二個豫表,乃是五旬節。利未記這裏說,五旬節乃是在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也就是第八個七日的第一日。在舊約時,以色列人要從他們獻初熟莊稼那個安息日的次日算起,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將新素祭獻給神。這個新素祭,就是用細麵,加酵,烤成的兩個餅,當作初熟之物獻給神。這兩個新素祭的帶酵餅,是豫表新約猶太和外邦兩面的教會。這教會乃是初熟的果子,(雅一18,羅八23,)也是帶著酵的麵團,(林前五6至8,)且是在五旬節,就是從基督(初熟的莊稼)復活那個七日的第一日算起,到第五十天的時候,由聖靈降臨,來調和成立的。所以在五旬節那天,因著聖靈的降臨,教會得以成立,正應驗了舊約五旬節這個豫表。

(三)『第八日…受割禮』—『牛羊頭生的,…第八天要歸給我』—『第八日,當守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第八日…為聖安息』創世記十七章十二節,出埃及二十二章三十節,利未記二十三章三十六節,三十九節。

關於七日的第一日,舊約裏第三個豫表,乃是第八日。第八日,乃是七日的第一日另一個說法。七日的第一日是起頭的意思;第八日是再從新起頭的意思,就是從前的七日都過了,現在再從新開始,再從新起一個頭,所以也就是復活的意思。復活就是再從新起頭,就是從前舊的都過去,現在再從新有一個起頭。

舊約說到在這第八日應該作的事,有1受割禮,2將牛羊頭生的歸給神,3守聖會,並4守這日為聖安息,甚麼工都不可作。這四項事,都是在第八日作的,所以都是豫表復活裏的事。第八日受割禮,豫表除去肉體舊造,而開始一個復活的新造。(西二11至12,加六15。)第八日將牛羊歸給神,豫表我們將東西獻給神,必須是在復活裏;(林前十六2;)在舊造裏,神不要。第八日守聖會,豫表我們在神面前聚會,也必須是在復活裏,不可在舊造天然裏。守第八日為聖安息,甚麼工都不可作,豫表我們在復活裏享受主為我們所成全的一切,一點不必自己努力作甚麼,一切都是我們在主的復活裏,享受神聖的安息。所以新約的信徒,在七日的第一日,就是第八日聚會、奉獻、事奉主,乃是舊約所豫表的,是合乎新約復活新造的原則的。因為新約第八日的主日,乃是復活的日子,表明再從新起頭。而舊約第七日的安息日,乃是舊造的日子,表明是天然原有的。若是我們新約的信徒,仍守七日的安息日,就是守一個舊造的日子。這是不合於我們新約信徒的身分,和我們蒙救贖、得重生、成為新造的事實的。我們新造的人,不能守一個舊造的日子,必須有一個新造的日子。這個日子,就是那表明復活、重新起頭的第八日的主日。這是聖經中一個基本的原則。(聖經中的原則,是最重要的。讀經最寶貴的地方,就是把聖經中的原則讀出來。)照這基本的原則看,『安息日會』要新約的信徒仍守舊造的安息日,乃是非常錯誤的一件事。因為我們新造的人,必須守一個新造的日子。

所以聖經給我們看見,在新約時,無論是主從死裏復活,開始新造,或是聖靈降臨,建立基督的身體;無論是信徒聚會,或是主向信徒顯現;無論是信徒擘餅,或是獻捐,這一切的事都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就是主復活的日子作的。這些都是關乎新造的事,所以都必須作在新造的日子。雖然在舊約時,這個新造復活的日子還沒有來到,但在舊約就已經有了豫表,表明神是要那些蒙祂救贖的人,在這個新造復活的日子聚會、奉獻、事奉、敬拜祂,藉以表明他們是脫去舊造,而在復活的新造裏作這些事。所以無論照新約的啟示,或是舊約的豫表看,新約的信徒,都是不該再守舊約的安息日。若是再守,就是反時代,也是反神救贖的原則。

二 主日
(一)『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啟示錄一章十節。

這是那在拔摩海島上的約翰說的。他這話給我們知道,在使徒的時候,主復活的日子,就是當日的聖徒們常聚會的七日第一日,就已經稱為主日了。所以稱為主日,因為是主復活的日子,是特別顯明主而為著主的。

有人說,約翰在這裏所說的『主日』,是指著主來的日子。若是這樣,那麼約翰在這裏所說的『被聖靈感動』,也就是在主來的日子了。這是講不通的。所以約翰在這裏所說的『主日』,必是指著主復活,聖徒們聚會的七日第一日。他這時被充軍到這荒島上,在這日雖然沒有聖徒可以一同聚會,但他還能獨自親近主。就在他這樣親近主的時候,他就被聖靈感動,看見了天上那些關乎教會,和歷代的世界,以及國度,並永世的異象。主在那些異象裏面,把從他所在的那個時候起,一直到永遠的事,都給他看見了。從那時起,一直到永世,所有的事,都在那一個主日啟示出來了。所以主這個日子,就是七日第一日,也是主的僕人得見異象的日子。

有時禮拜天,你會看見,有的商店門口,掛著一個牌子,上面寫著:『今日安息日休假。』這樣的說法,根本是錯誤的,像我李某人身上掛上一個黃某人的牌子一樣的錯誤。因為今天的禮拜天,乃是七日第一日的『主日』,根本不是七日第七日的安息日。明明是『主日』,卻標稱作『安息日』。我們也不該把主日當作安息日來守。日子是主日,守法是安息日的守法。若是這樣,我們就是把新約的和舊約的,把屬天的和屬地的,把復活新造的和天然舊造的,都混合在一起了。這就是羅馬教所作的。這樣的混合,乃是一個混亂的『巴比倫』,是主所定罪的;我們必須把主日,單純的看作主日,並且絕不把主日當作安息日來守,絕不把主日和安息日混在一起,纔可以。

三 信徒對於主日該如何
(一)『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我們在其中要高興歡喜。』詩篇一一八篇二十四節。

這話的前文二十二節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彼得在行傳四章十至十一節說,這是指著基督復活說的。所以這裏所說『耶和華所定的日子』,乃是主復活的日子。主復活這個日子,不是碰巧的,乃是神所定的。在舊約的豫表和豫言裏,神老早都說定了。(利二三10至11,何六2。)主在未死之前,也先說明了。(約二19,太十六21。)所以這是神特別定規,特別有用意的一個日子。這裏說,在這個日子,我們要高興歡喜。因為在這個日子,主復活了,主開始新造了,主也使我們成為新造了。所以在這個日子,我們該高興歡喜,見證主的復活,不該頹喪憂愁,不像一個復活新造的人。

(二)『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講論。』行傳二十章七節。

我們擘餅雖然是表明主的死,卻是在復活裏面。因為我們是在復活裏面,所以我們纔有基督的生命,而成為基督的身體,纔能來大家擘一個餅,見證我們是一個身體。(林前十17。)所以擘餅最適合它意義的一個日子,就是主復活的日子,也就是七日第一日的主日。當初的信徒,就是在這日擘餅。

行傳二十章這裏說,當日在那一個主日,保羅在特羅亞,不只和信徒聚會擘餅,也對他們講道。所以若在主日,能有主的話語執事,對信徒講道,也是該的。

(三)『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林前十六章二節。

這裏給我們看見,信徒在主日也該奉獻。信徒在主日既該擘餅敬拜主,就該向主有奉獻。因為主不要祂的百姓空手來敬拜祂;主喜歡祂的百姓敬拜祂,向祂感恩的時候,也向祂有所奉獻,(申十六16至17,)作蒙恩的反應。

所以憑聖經看,除了主要我們在主日高興歡喜,和我們在主日該聚會擘餅、奉獻以外,主再沒有要我們在主日作甚麼,更沒有要我們像舊約的以色列人守安息日那樣來守主日。所以若是能在主日這一天,完全停工,專一的來敬拜事奉神,當然是最好;若是不能作到這樣,也不是犯律法;不過該盡力劃出時間,聚會、擘餅、敬拜主,並奉獻。所以我們新約的信徒,不但不必守舊約的安息日,就是連新約的主日,也不需要有守的規律。聖經從來沒有要新約的信徒守主日。我們對於主日,不是按死的律法來守,乃是照活的恩典來過;不是守律法的問題,乃是活出恩典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