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篇 信徒-他們的現在(三九)

在前面的信息中我們看見,信徒藉著在他們的靈裏被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充滿,並讓基督的話豐豐富富的住在他們裏面,(弗五18下,西三16上,)而為著神聖的模成,在神聖的變化裏享受神聖三一的分賜。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從這種充滿和內住所產生之生活的兩方面。

a 過一種生活,與那在恩典和實際中的新人相配

信徒在他們的靈裏被那靈充滿,並讓基督的話豐豐富富的住在他們裏面,就過一種生活,與那在恩典和實際中的新人相配。(弗四24,29,21。)在以弗所四章二十四節保羅告訴我們,我們『穿上了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在那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新人是屬於基督的。這新人就是祂的身體,是祂在十字架上在自己裏面所創造的。(二15~16。)這新人不是個人的,乃是團體的。(西三10~11。)新人是由兩班人創造的,證明這新人是團體的。不但如此,歌羅西三章十至十一節啟示,新人是許多不同民族的組成。在這團體的新人裏,沒有希利尼人和猶太人、為奴的、自主的、化外人、西古提人,惟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在歌羅西三章十一節,『一切』這辭是指人。這意思是在新人裏,基督是所有的人,又在所有的人之內。因此,在團體的新人裏,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

召會作為基督的身體,需要基督作生命;但召會作為新人,需要基督作人位。這團體的新人所過的生活,應當像耶穌在地上所過的,就是實際的生活,(弗四21,)這生活彰顯神,並使神被人實化為實際。

在以弗所四章二十四節,實際前面的『那』是加強語。新人的義和聖是屬於那實際的。在二十二節,與舊人有關的那迷惑,如何是撒但的人位化;這裏與新人有關的那實際,也照樣是神的人位化。那實際是展示在耶穌的生活裏。在耶穌的生活裏,總是彰顯那實際的義和聖。新人乃是在那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那實際就是神的實化和彰顯。

以弗所四章十七至三十二節描述信徒的日常生活,有實際和恩典作基本元素。在這段經文裏保羅指明,我們的生活該像耶穌的生活一樣,充滿了恩典和實際。(約一14,17。)恩典是神賜給我們,為著我們的享受;實際是神啟示給我們,作我們的實際。當我們活實際並說實際,(弗四21,24,)我們就彰顯神作我們的實際,別人就接受神作恩典,給他們享受。(29。)

恩典乃是享受三一神之於我們的一切所是。祂對我們是生命,那是恩典。祂對我們是能力,那也是恩典。恩典是基督之於我們主觀的所是,作我們的享受。我們天天,甚至時時都需要恩典。我們需要享受基督作我們的生命、我們的能力和我們的一切。恩典就是三一神成為我們的享受。祂已經臨到我們,使我們能得著祂、經歷祂、享受祂。我們經歷祂作我們的享受,祂對我們就成為恩典。

保羅在四章十七至三十二節的勸勉中,清楚的題到實際,但恩典多少有點隱藏,特別是隱含在保羅所題與我們日常生活有關的細節中。我們若缺少恩典,就不能達到與這些細節有關的標準。我們學基督(20)的原則與實際有關,而細節與恩典有關。我們若要模成基督的形像,也就是說,我們若要學基督,就需要原則和細節。我們若有實際,就有原則;我們若有恩典,就能在一切的細節上達到標準。因為我們日常生活的細節與恩典有關,所以我們在生活的每一方面都需要恩典。

恩典是神自己在基督裏作我們的享受。我們需要讓這享受從我們身上除去三十一節所題消極的元素。其中一個消極的元素就是苦毒。沒有恩典,我們就不能除去我們的苦毒。但我們有神在基督裏作我們的享受,我們的苦毒就消失。當我們有彀用的恩典,就要充滿基督作我們的享受,我們裏面就沒有地位給任何的苦毒了。惟有我們充滿了恩典,消極的事纔會從我們身上除去。

我們若充滿了恩典,就會有恩慈、忍耐、憐憫、赦免和恩典,以頂替苦毒、忿怒、惱恨和喧嚷。這些品性不是出自我們自我的努力,乃是出自基督作我們的享受。當基督作我們的享受時,我們就對苦毒、忿怒、惱恨或喧嚷失去胃口。反之,我們渴望有恩慈、忍耐、耐心、溫柔、憐憫、愛、以及其他各種美德和品性。當我們藉著享受神在基督裏作恩典而喜樂滿足時,我們的日常生活將有何等的不同!

在以弗所四章二十九節保羅說,『敗壞的話一句都不可出口,只要按需要說建造人的好話,好將恩典供給聽見的人。』這裏我們看見,從我們的口所出的話,該將恩典供給聽見的人。恩典乃是神具體化身在基督裏面,作我們的享受和供應。我們的話應當將這恩典傳達給人。建造人的話,總是將基督當作恩典供應給聽見的人。我們的話該傳達神在基督裏作享受,將基督分賜給人,作他們生命的供應。

以弗所四章二十五節說,『你們既已脫去謊言,各人就要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我們的話該帶著恩典,並且我們該說實話。二十五節的謊言,指一切在本質上虛假的事物。我們已經脫去了舊人,也就脫去了一切虛假的事物。我們若享受基督,那麼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就要實際的脫去一切虛假的事物。最誠實忠信的人,乃是那些完滿享受基督的人。當我們被基督所滿溢,一切的謊言就要從我們身上除去。我們既已脫去謊言,各人就要與鄰舍說實話。當我們被基督充滿,我們就要說真實的事。

我們也許先入為主,有自己天然觀念所認為的實際,以致覺得難以照著新約來領會實際的意義。我們也許認為實際不過是道理或真誠。照著新約,實際乃是啟示出來的神。原則上,因為恩典和實際都是藉著耶穌基督來的,(約一17,)所以必是屬於神自己的東西。耶穌就是神臨到我們。神臨到我們,不是來作道理或真誠。祂來了,與祂的所是有關的一切也來了。神臨到我們,給我們享受,這就是恩典。神也來向我們啟示祂自己,這就是實際。換句話說,神給我們享受,就是恩典;但神向我們啟示出來,就是實際。因此,實際就是向我們啟示出來的神。

在以弗所四章二十一節保羅說,『你們真是聽過祂,並在祂裏面,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受過教導。』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是指耶穌一生的真實光景,如四福音書所記載的。外邦墮落之人不敬虔的行事為人乃是虛妄;(弗四17;)但在耶穌敬虔的生活裏乃是真實,實際。耶穌在生活中總是在神裏面,同著神並為著神行事。神是在祂的生活中,並且祂與神是一。這就是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我們信徒,既以基督作為我們的生命而得了重生,並在祂裏面受過教導,就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學了基督。

我們已經看見,實際就是啟示出來的神。我們也可以說,實際就是光的照耀,光的彰顯。神既是光,(約壹一5,)實際就是神的彰顯。福音書所記載耶穌生活的每一方面,都是神的彰顯。神這彰顯就是光的照耀,因此就是實際。

耶穌這種照著實際的生活,今天乃是我們信徒生活的榜樣。從這榜樣中,我們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來學基督。這意思是說,我們學基督是照著福音書所顯示的實際,就是照著主耶穌的生活,這生活完全是照著神的實際。這生活就是光的照耀。光的照耀就是實際,而實際就是神的彰顯。因此,在耶穌的生活中有實際。主耶穌所立的榜樣,其素質就是實際。耶穌生活的素質就是實際。主耶穌在地上生活時,總是在實際中,在神聖之光的照耀中行事為人。因此,主耶穌乃是在神的彰顯中生活、行事為人。

以弗所四章十七至二十四節描述我們為著學基督而有更新之日常生活的原則。這原則就是實際,是主耶穌在地上時的生活。主的生活總是脫去祂自己的生命,穿上父的生命。這就是耶穌的生活,這生活就是實際,而實際乃是學基督之生活的原則。照著這原則,我們脫去了舊人,並且穿上了新人。如今藉著在我們重生的靈裏被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充滿,並讓基督的話豐豐富富的住在我們裏面,我們就過一種生活,與那在恩典和實際中的新人相配。

b 過一種生活,與基督在愛和光中的妻子相配

在我們的靈裏被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充滿,並讓基督的話豐豐富富的住在我們裏面,第二個結果是我們過一種生活,與基督在愛和光中的妻子(弗五22~25)相配。恩典與實際(真理)怎樣是以弗所四章十七至三十二節基本的元素,愛(五2,25)與光(8~9,13~14)照樣是五章一至三十三節基本的元素。恩典是愛的發表,愛是恩典的源頭。真理是光的啟示,光是真理的根源。神是愛,也是光。(約壹四8,一5。)當神在主耶穌身上彰顯並啟示出來時,祂的愛就成了恩典,祂的光就成了真理。我們在主耶穌裏面接受神作恩典,並實化神為真理,之後就來到神這裏享受祂的愛和光。愛和光,比恩典和真理更深。因此,保羅首先以恩典和真理作為與新人相配之生活的基本元素,然後以愛和光作為與基督的妻子相配之生活的元素。這含示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我們該長得更深,從外面的元素長到裏面的元素。

愛是神內在的本質,光是神外顯的元素。神內在的愛是可感覺的,神照耀的光是可看見的。我們在愛裏的行事為人,該由神愛的本質和光的元素二者所構成。這該是我們行事為人內在的源頭。

在以弗所五章二節保羅說,『要在愛裏行事為人,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作供物和祭物獻與神,成為馨香之氣。』在四章三十二節,保羅擺出神作我們日常生活的模型;在五章二節,他陳明基督作我們生活的榜樣。在四章三十二節神在基督裏是我們的模型,因為那一段是以彰顯在耶穌生活中神的恩典和實際(真理)為基本的元素。照著四章三十二節,我們要饒恕別人,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我們一樣。這意即神是饒恕的榜樣。但在五章,基督自己是我們的榜樣,因為這一段是以基督對我們所顯出的愛,(2,25)以及基督所照在我們身上的光,(14,)為基本的元素。在這裏,那愛我們並為我們捨了自己的基督,乃是在愛裏行事為人的榜樣。

在五章八節保羅接著說,『你們從前是黑暗,但如今在主裏面乃是光,行事為人就要像光的兒女。』我們從前不僅是黑暗的,並且就是黑暗本身。如今我們不僅是光的兒女,並且就是光本身。(太五14。)光就是神,照樣,黑暗就是撒但。我們從前是黑暗,因為那時我們與撒但是一;現今我們是光,因為我們在主裏與神是一。

在五章二節保羅告訴我們,要在愛裏行事為人;在五章八節他告訴我們,行事為人要像光的兒女。神是光,所以我們這些神的兒女,也是光的兒女。我們如今在主裏面是光,行事為人就該像光的兒女。我們不該僅僅照著實際,憑著恩典,也該在愛裏,在光之下。在愛和光裏行事為人,比照著實際、憑著恩典生活還要深入,還要柔細。

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也許常常領會神是我們的真理,是我們的實際。但有時我們來到神面前,我們就感覺自己是在光中。此時我們不僅經歷實際,我們也就是光本身。因此,光的經歷比實際的經歷更深。

保羅囑咐我們行事為人要像光的兒女以後,在五章九節插入一句關於光的果子的話:『光的果子是在於一切的善、義和真實。』善是光之果子的性質;義是產生光之果子的途徑或手續;真實就是實際,乃是光之果子真實的彰顯。這彰顯就是神自己。光的果子,性質上必須是善的,手續上必須是義的,彰顯上必須是真實的,使神得著彰顯,成為我們日常行事為人的實際。

保羅說到光的果子,只題三件事:善、義和真實,這是很有意義的。他只題三件事,因為在善、義和真實中之光的果子,與三一神有關。

善是指生命果子的性質。主耶穌曾指明,只有一位是善的,就是神自己。(太十九17。)因此,這裏的善是指父神。父神就是善,是光之果子的性質。

義是產生光之果子的手續。在神格裏,子基督是我們的義。祂來到地上,照著神的手續作出一些事;神的手續總是義的。義是神的途徑,神的手續。基督照著神義的手續,來成就神的定旨。因此,光的果子第二方面是指子神。

真實是光之果子的彰顯。這果子必定是真實的;也就是說,必定是神的彰顯,是隱藏之光的照耀。毫無疑問,這真實是指實際的靈,就是神格的第三者。因此,父就是善,子就是義,靈就是真實、實際,三者全數與光的果子有關。

以弗所五章九節給我們看見,我們行事為人該像光的兒女。倘若我們行事為人像光的兒女,我們就要結出本節所描述的果子。我們行事為人像光的兒女,所結的果子必定是在善、義和真實中。我們行事為人是否像光的兒女,證明就在於結這樣的果子。

首先我們在基督裏接受神作恩典,並在基督裏實化神作實際。然後我們來享受神是愛和光。愛和光是內在的元素,恩典和實際是外在的元素。愛是神內在的本質,能感覺得到;光是神外顯的元素,能看得見。愛和光都必須是我們信徒日常行事為人內在的源頭。

我們需要牢牢記住,照著神心意的召會生活,必須在愛和光中,這二者都是神自己的元素。在神的本質裏有愛和光。以弗所書的目標是要帶我們進入神內在的本質,好認識祂是愛和光。在這裏,藉著在靈裏被那靈充滿,並藉著讓基督的話豐豐富富的住在我們裏面,當我們享受光的照耀和愛的甜美,我們就活在親密的交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