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美事

讀經:
馬可福音十四章一至九節。

這段故事,照著主耶穌在這裏所說的話:『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可十四9。)可見得無論在甚麼地方傳了福音之後,就也必須述說這段故事。如果傳了福音,卻沒有述說這段故事,在主看來,是一個大缺欠。所以,我們在這裏要講到這段故事。

這段故事最要緊的意思是甚麼呢?可用彼前三章十五節的話來表明牠,就是『心裏尊主基督為聖!』這句話的意思是:你們要在你們裏面尊基督為聖,像尊祂為主一樣。這故事只引起人作一件事—尊主基督為聖。主所以說,『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就是教訓我們,傳了福音以後,必須結此果子。這故事就是表明這果子的意思。

『有一個女人,(馬利亞—約十二3,)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真哪噠香膏,已經是很好的了;至貴的真哪噠香膏,那是好得無可再好了。這至貴的真哪噠香膏,是盛在玉瓶裏。玉瓶,也是很寶貴的。馬利亞所奉獻給主的,不但香膏是至貴的,而且盛香膏的瓶也是很寶貴的。所以,凡是獻給主的,都得是最寶貴的。

『打破玉瓶,』玉瓶只能用一次,不能用第二次。這一個玉瓶在馬利亞只有一個用處,就是膏主耶穌。一給了主,從今以後,再也沒有別的用處了。

『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她這樣一作,屋裏就滿了香氣!(約十二3。)不但在當時屋裏滿了香氣,就是當我們讀這段聖經的時候,好像也滿了香氣!她起先不過使人看見,現在並且使人聞到了。這樣的愛主,這樣的奉獻給主,真是香氣四溢,會一直存留到永遠的。

約翰十二章三節說,她『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頭髮原是女人的榮耀,(林前十一15,)她把榮耀放在主的腳下了!

她這樣作,不但引起了人的批評,也引起了人向她生氣。但是,她不顧一切,也不理一切。她沒有想到這是在一個長大痲瘋的家裏;她沒有想到現在的家境和前途的難處;她沒有顧到眾人會批評、會生氣。她就是這樣作了。她奉獻給主,就是這樣不顧一切。這是完全的奉獻。奉獻不只是把東西獻給主;奉獻並且是專一的對主,不分心的對主。

抹膏的意思是分別為聖。會幕以及會幕一切的器具,都是抹了膏的。『基督』就是『彌賽亞』,意思就是受膏者。對於這受膏的基督,我們要在心裏面尊祂為聖。用膏塗抹祂,承認祂是我的主,將一切都放在祂的身上。我們不怕對基督太盡忠了,不怕對基督太熱愛了。有一個青年的基督徒,向一位老人作別時,那老人對他說,『我對你只有一個盼望,就是盼望你作主耶穌的一個熱愛的情人!』愛主、事奉主、順服主、對主忠心,是不能有限度的,是不怕太多的。主喜歡我們不顧一切的愛祂,不講理由的愛祂,出乎常情的愛祂。祂以為傳福音的結果,就是應當有人肯因祂死的緣故,而受激勵,而愛祂,奉獻給祂,完全順服祂,直到別人以為是太過的地步。主在信的人就顯為寶貴。(彼前二7。)彼得懂得這個。所以在他的書信裏,就多說到寶貴;他說到血、信心、石頭、應許等,都加上『寶貴』的字樣。我們把多少獻給主,就是表明我們看主值多少。

馬利亞如此行,門徒們以為如何呢?他們『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可十四4。)他們以為這是枉費。但是,這香膏是澆在誰的身上呢?是受膏的人不配麼?這香膏是澆在主的身上,如果說是枉費,就是說主無此價值了。主真的不配得塗這香膏麼?用在主的身上,是枉費的麼?沒有專心愛主的人,都要以為這樣的奉獻乃是枉費的。按人的看法,順服主、愛主、為主捨棄一切,有時候是會太過的,是會枉費的。但是這樣的批評,不過表明他自己愛主的程度而已。

『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5上。)他們以為有更好的用法,就是賙濟窮人。人對於基督若是沒有愛,他就要把為主作工來代替他所應當奉獻給主的愛。人若以為把最寶貴的獻給主是枉費,他就要將這寶貴的用在人的身上。許多時候,我們就像當日的門一樣,對於基督沒有專一的心,沒有貞潔,沒有熱愛,卻打算用外面的工作來補滿這個缺欠。

『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5下。)起先他們不過是批評;後來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了。但是,馬利亞不能因著他們生氣,就把香膏留些起來。玉瓶已經打破了,香膏已經流出了;從來沒有犧牲獻上了,又從壇上取下來的。馬利亞因為愛主,就有膽量如此行,她並不理會人對她的批評和生氣。

馬利亞如此行,在人看是枉費,是太過了。照著普通一般人的意思,用香膏好了,何必用真哪噠香膏呢?用真哪噠香膏好了,何必盛之以玉瓶呢?用玉瓶好了,又何必花到三十多兩銀子呢?他們就不免批評,甚至於向她生氣了。但是,在主看來,這件事是不應當批評的。主說,『由她罷!為甚麼難為她呢!』主的意思是:她太愛主,不要緊,你們不必批評,更不必生氣;你們這樣批評,這樣生氣,就是難為她了。你們若會愛我像馬利亞一樣,那是最好的;若不能,就請你們不要攔阻別人這樣的愛我。主看這件事是對的,是好的,所以說,『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哦!馬利亞這樣作,是一件美事,是無可批評的。每一個馬利亞,每一個愛主的人,都只要有主這句話就彀了。我們應當以主的稱許為滿足。我們如果盼望得到人的稱許,我們就得隨著人的意思去生活,而不能體貼救主的心意去奉獻了。

照著當時的情形,三十多兩銀子是三百多天的工價,(參太二十2,)如果加上五十二個不作工的安息日,那就差不多是一年的工價了。我們知道主到伯大尼住在馬利亞家裏的時候,馬大伺候事多,並沒有僕人幫忙。可見她的家並非富有之家。但是,馬利亞是不求自己的舒適,盡其所有的用在主的身上了。愛主、事奉主是不怕太過的。將一切用在主的身上是不會枉費的。

『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可十四6。)主耶穌反對門徒的想法。他們以為這樣的膏祂,這樣的奉獻給祂,是一種枉費。主卻說,這是一件美事,不是枉費。愛祂到忘記了在主裏先進者的批評,乃是一件美事,不是枉費。愛祂到肯花費一切在祂身上,乃是一件美事,不是枉費。我們待主永遠不會太好的;愛主永遠不會太多的;順服主永遠不會太過的。無論人如何看法,無論一同事奉主的人如何批評,主是說,這樣作,是一件美事。傳福音所要得的果子,並不只叫罪人得救而已,乃是要叫每一個蒙恩者成為基督的情人。所以經上記著說,『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林前十六22。)

主並不反對他們賙濟窮人,主卻反對他們說作在主身上的是枉費。主對他們說,『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可十四。)主的意思是:你們要賙濟窮人,還有很多的機會,但是服事我的機會已經不多了。

『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8上。)在這裏,不是說為主用了多少,乃是問還剩下多少?富足的人,多拿一點給主,在他並不為難;惟獨貧窮的人,要盡其所有的奉獻給主,就真有點難了。『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沒有剩下甚麼為著自己。主的稱讚,是從這『盡』字來的,沒有盡就沒有愛。愛神,是應當盡心、盡性、盡力、盡意的愛。可是多少時候,我們待主竟還不如待一個普通的朋友!

馬利亞為何如此行呢?我們看主怎麼說,『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豫先澆在我身上。』(8下。)過幾天,主要受死了。她懂得主是為她死,為救她脫離罪的刑罰而死。她愛主,因此她不能不膏主。愛主的動力,惟獨在乎主的死。不懂得主的死的,也就不會真愛主。

膏主,要及時!等到主復活以後,就是想膏主也來不及了!像那幾個婦女,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晨,要去膏主耶穌的身體,卻已經膏不著了。主已經復活了,時候已經太遲了。今天就是我們應當奉獻給主的時候,再遲,恐怕來不及了!等到主耶穌復活之後,要來膏祂是太遲了;等到我們復活之後,要來奉獻給祂,要來專心愛祂,也是太遲了。當復活的時候,我們如果有千萬個世界,我們也會很樂意完全撇棄了來愛主;但是,主要我們現在對祂就有完全的奉獻。現在是我們愛主的時候。但願我們都能趁著今天,將自己完全獻給主,愛主、事奉主、順服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