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祭司的事奉與召會的建造

讀經:撒迦利亞書六章十二至十三節,彼得前書二章四至五節,啟示錄五章九至十節,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一節,出埃及記二十七章二十至二十一節,三十章六至八節。

撒迦利亞六章十二至十三節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有一人,名為苗;他要從自己的地方長起來,並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他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並擔負尊榮,坐在寶座上掌權;又必在寶座上作祭司,在兩職之間籌定和平。』這是豫言主耶穌建造神的殿。苗,乃是指主耶穌。照著主在肉身說,祂是從大衛出來的,是從大衛長出來的苗。(參耶二三5。)這裏也題到祂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並擔負尊榮,這個尊榮就在於祂建造神的殿。祂要掌王權,也要作祭司,在兩職之間籌定和平。這是一節很奇特的聖經,因為全本聖經只有這一處,將君王和祭司兩種職分合併在主耶穌身上,而這一個合併乃是為著建造神的殿。

彼前二章四至五節說,『你們來到祂這…活石跟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屬靈的殿,成為聖別的祭司體系,藉著耶穌基督獻上神所悅納的屬靈祭物。』九節說,『惟有你們是蒙揀選的族類,是君尊的祭司體系。』君尊的祭司就是將王權和祭司聯在一起。這給我們看見,這兩種職分不只是合併在主耶穌身上,也合併在聖徒身上。這兩種職分合併在聖徒身上,也是為著建造屬靈的殿,並且這屬靈的殿,就是聖別的祭司體系。啟示錄五章九至十節說,『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支派、各方言、各民族、各邦國中,買了人來歸與神,又叫他們成為國度,作祭司,歸與我們的神;他們要在地上執掌王權。』這裏又一次題到聖徒是祭司,是君王。君王和祭司這兩種職分,也匯聚在聖徒身上。

祭司、君王與申言者的關係和地位

全本聖經說到神子民的事奉,共分三種職分,就是祭司、君王和申言者。祭司和神交通,君王為神掌權,而申言者替神說話。在聖經裏,祭司和君王這兩種職分總是聯在一起,並且二者是不可斷、不可缺的。然而,申言者這種職分是可以斷,是可有可無的。當君王和祭司都正常時,就不需要申言者。只有君王失敗了,祭司也出事了,申言者纔出來;所以,申言者這職分不能算是一個經常有的職分。

在以色列國的歷史中,有兩個最顯著的申言者,是以利亞和以利沙;他們是在以色列人最荒涼時興起的。當時亞哈作以色列王,所行的都是神所看為惡的;而猶大王約沙法和亞哈家結親,所行的也和他們差不多。那時,君王的情形實在太差了,祭司也沒有正常盡職,所以申言者就站在一個非常明顯的地位上。

到了新約,聖經很重的說到主是君王,是祭司,卻不著重說到祂是申言者。新約裏有一卷馬太福音,專講主耶穌是君王;還有一卷希伯來書,專講主耶穌作祭司,卻沒有一卷書專講主耶穌是申言者。只有行傳三章二十二節,曾引申命記十八章的話,說到神要在以色列人中間,興起一個申言者像摩西,(15,18,)以此指明主耶穌有申言者的職分。另外,舊約豫言主建造聖殿時,只說到祂身上有君王和祭司這兩種職分,並沒有題及申言者的職分。(亞六12~13。)這指明祭司和君王乃是兩個最重要的職分。當祭司和君王正常的時候,申言者的地位就不明顯。

關於信徒,聖經告訴我們一件希奇的事,就是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是神的祭司,能與神交通;也都是神的君王,要與主一同作王。(啟五9~10。)這意思是,我們都是君尊的祭司。然而,聖經並沒有說,我們得救的人都是申言者,卻說我們需要切慕作申言者,追求作申言者。(林前十四1。)因此,神的兒女並不一定能作申言者;但神的兒女都是君王,是祭司,並且也必須作祭司,作君王。乃是在祭司和君王這兩個職分衰弱了、不行了、荒涼了,申言者纔出來。

實在說,今天我們的事奉有一個特別厲害的缺。這個缺是甚麼呢?就是在神的兒女中間,不容易看見君王,更不容易看見祭司,只看見少數人作申言者盡話語的職事。尤其是在基督教裏,神的兒女完全倚靠傳道人。這種光景說出神的兒女有了毛病,因為君王和祭司職分被忽略了。這種情形若不改正,神的建造絕沒有辦法完成。

按正常的光景,召會中應當全數是君王,是祭司。眾聖徒應當都能與神交通,在神面前點燈、燒香,叫聖所裏的光是明亮的,氣味是芬芳的;同時身上也滿了神的王權,能為神掌權。然而,今天神的兒女都輕忽了這兩面的職分,結果只有少數人作申言者。這是捨了正常的路,而走荒涼的路。我們要清楚看見,如果在一地的召會中,只有少數人作話語執事,顯得特別強,而聖徒普遍作祭司和君王的情形卻很弱,那就很不正常,就無法建造。今天人注重講道,倚靠聽道,乃是召會墮落而有的光景。在舊約裏,乃是當神的百姓荒涼,君王失職,祭司消蹤時,申言者纔出來。今天基督教辦神學,培養少數人作牧師、傳道人,這說出神的子民是在一種荒涼的光景裏。

在召會中該滿了祭司的事奉

過去,我雖然為召會的建造背負沉重的擔子,但是並沒有看見作祭司和建造的關係。直到最近,主將撒迦利亞六章十二至十三節擺在我眼前,我纔看見建造乃是在於祭司和君王的配合。這個光越過越清楚,越過越透亮。所以,我有把握說,要叫召會得著建造,非恢復祭司的事奉,非注意靈裏的交通不可。換句話說,如果沒有祭司,神的居所就無法得著建造,因為神的居所在本質上,乃是一個祭司的體系。(彼前二5。)

在舊約的時候,甚至帳幕也和祭司體系相連;祭司不能沒有帳幕,帳幕也不能沒有祭司。祭司和帳幕實在就是一體的兩面,一面是神子民對神的事奉,一面是神在祂百姓中間的居所。到了新約更是如此,神的居所就是一個祭司體系。所以惟有作祭司,我們纔能被建造。

保羅在以弗所二章說到,召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申言者的根基上;(20;)使徒和申言者的根基,是指他們為著建造召會所得的啟示。四章說,『祂所賜的,有些是使徒,有些是申言者。』(11。)這裏的使徒和申言者是指神所賜給召會特別有恩賜的人,並不是指所有的信徒。此外,保羅在林前十四章說到要切慕申言;(1;)這件事在哥林多書裏題起,是因為當時哥林多召會荒涼,聖徒中間滿了肉體、紛爭和紊亂,只注重恩賜,根本談不到神的權柄或神的交通。在這種情形下,使徒向他們題起申言的問題,因為當時申言比別的恩賜,更能叫哥林多召會得著建造。從這一面說,是對的。然而,從另一面說,話語執事在召會中強過祭司,強過君王,並不是正常的光景,乃是反常的情形。這說出召會缺少建造,沒有成為祭司的體系。召會在正常的光景下,應該滿了祭司的氣氛、祭司的事奉,是一個帶著權柄的祭司體系。有時也許在某些方面,也需要申言者的加強,但是在經常的事奉上,乃是需要人人普遍的作君尊的祭司。

祭司的工作就是交通

舊約裏記載得很清楚,祭司的工作不僅是在外院子獻祭,祭司經常的工作乃是在神面前點燈並燒香。(出二七20~21,三十6~8。)並且聖經明顯給我們看見,燈光繫於燒香。祭司早晨收拾燈的時候,要燒這香;黃昏點燈的時候,也要燒這香。點燈是亮光問題,所以是讀經;燒香是在神面前獻上馨香,所以是禱告;二者合起來,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交通。在召會中,若是弟兄姊妹在神面前沒有亮光,也沒有馨香,必定是因為眾人缺少交通。如果我們都作祭司,都活在交通中,我們在神面前必定滿有亮光,滿有香氣。這就是神的祭司經常該有的光景。

我們必須承認,我們的工作和各種聚會,帶給人的亮光不多,帶給神的香氣也少,原因就在於作祭司的人太少。縱然有申言者能把神的話告訴人,但是還需要祭司點燈、燒香。若是我們的事奉常有點燈、燒香的光景,人所得的供應就要遠比聽到一些勸勉更大。比方,你若只是用話語幫助一位弟兄,教導他,勸勉他,你不過是作申言者,還不一定能把他帶到主的光中,帶到主的馨香裏。但你若是個服在神權柄底下,常常親近神的人,換句話說,就是作君尊的祭司,不僅常為那位弟兄禱告,遇見他時,也能帶他一同禱告,毫無疑問,你必定能把他帶到與神的交通中,叫他全人明亮,並且滿有馨香。

已往我們在這一點上太缺了。使徒們說,『我們要堅定持續的禱告,並盡話語的職事。』(徒六4。)他們乃是把禱告放在盡話語職事之先。在使徒行傳裏,我們看見使徒們的確是君尊的祭司,他們身上有王權,並且活在交通中,作祭司來盡話語的職事。並且他們的話語職事,大部分是對著不信的人;等到人信了主,這些信主的人就一同作祭司。所以,今天神所要的,乃是你我都盡祭司的職分。你我都得回到神面前,運用靈來點燈、燒香。我們所最急切需要的,不是講更多的道,給人更多的教導,乃是需要更多的禱告。我們眾人都要起來作祭司,常常進到聖所裏,盡祭司的職分。

一面,在我們中間的確有主的王權,也有申言者;但另一面,無可否認的,我們中間非常缺少祭司。許多時候,我們對一位弟兄講了幾個鐘頭勸勉的話,一直對他說,這樣不對,那樣不對,並且聖經是怎麼說;但是講了半天,他仍然毫無感覺。相反的,我們若帶他禱告,讓生命的活水在他裏面流通,希奇得很,雖然我們沒有說甚麼,他裏頭卻蒙了光照,看見自己的敗壞、不堪和污穢,他就在神面前流淚悔改。這不是因為我們給他甚麼教導,乃是因為我們在他裏面點了一盞明燈。

總之,作祭司不是別的,乃是運用靈到神面前禱告,與神交通。這樣,你就進入神的光中,蒙神光照,並且摸著基督的馨香,蒙神悅納。這是個人的一面。此外,你還要常常帶別人禱告,和別人一同進到神的光中。這比僅僅用話語教導人有益得多,深刻得多;惟有如此纔能叫召會得建造。

啟示錄末了的新耶路撒冷,正說明這一點。在這座城裏的寶座,就是表明主作君王;而從寶座流出來那一道生命水的河,是指主作祭司,藉生命活水的流通,將神的百姓帶到神的交通裏。你我一面該服神的權柄,另一面也該讓生命水流在我們靈裏一直流通。這道水流一流通,一流過,就帶來亮光,帶來馨香,也帶來生命的供應。這是召會今天最大的需要。

原刊於一九六一年六月『話語職事』第一百二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