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神的經綸與神在祂經綸中的律法

讀經:以弗所書一章十節,三章九節,提摩太前書一章四節下,創世記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二章九節,以弗所書一章二十三節,約翰福音十五章五節上,以弗所書五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創世記二章十八節下,腓立比書一章二十至二十一節,羅馬書五章十二節,十九節上,二十節上,出埃及記三十二章十五節,詩篇七十八篇五節,出埃及記二十章三至十七節,加拉太書三章二十一節,羅馬書八章三節上,三章二十節下,五章二十節上,加拉太書三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

綱目

壹 神的經綸—弗一10,三9,提前一4下:
一 要人作祂的生機體:
1 有祂的形像—創一27。
2 以祂為生命—創二9。
3 彰顯祂。
4 代表祂—創一26。
二 成為基督的身體—弗一23:
1 與基督聯結調和—約十五5上:
a 同生命同性情。
b 成為一—弗五31~32。
2 作基督的配偶—參創二18下:
a 生活基督—腓一21。
b 彰顯基督—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腓一20。
三 人的墮落:
1 從神墮落到罪中—羅五12。
2 在性情上構成了罪人—羅五19上。
貳 神在祂經綸中的律法—羅五20上:
一 神的律法是神的寫真與見證—出三二15,詩七八5。
二 神以祂的律法作祂對罪人要求的條件:
1 頭三條誡命,要人只可有祂,不可有祂以外任何的偶像—出二十3~7。
2 第四條誡命,要人只可以祂和祂為人所完成的一切,為滿足和安息—出二十8~11。
3 第五條誡命,要人孝敬父母,追本溯源到人的源頭—創造人的神—出二十12。
4 第六到第十條誡命,要人照祂的屬性,活出那彰顯祂的美德—出二十13~17。
三 罪人無法答應神律法的要求:
1 神的律法不能賜人生命—加三21。
2 神的律法因罪人的肉體而軟弱,有所不能的—羅八3上。
四 神的律法只能暴露人的罪性和惡行—羅三20下,五20上。
五 神的律法成了神選民的監護人和導師,帶他們歸於基督—恩典—加三23~24。

這一次華語新春特會的總題目,是神在祂經綸中的律法與恩典。我們不是光來看神的律法與恩典,不是這樣簡單,我們乃是來看神在祂經綸中的律法與恩典。我們要分四堂聚會來說到這個總題目。這個總題目的內容乃是:第一,神的經綸是要為祂神聖的三一作出一個生機體。第二,神經綸中的律法為神用來暴露罪人的罪性與惡行。第三,神經綸中的恩典乃是神的化身,來給人接受,作人的享受和供應。第四,經歷神經綸中之恩典的成就,乃是基督生機的身體,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

神的經綸、神在祂經綸中的律法、以及神在祂經綸中的恩典這三件事,是全聖經的題目。全本聖經六十六卷,從創世記第一章到啟示錄末了一章,到底講甚麼?有的人說,聖經是講倫常道德的書,告訴作丈夫的要愛妻子,作妻子的要服從自己的丈夫。有的人說,聖經是一本文學佳作,包含許多警世箴言。有的人說,聖經也是一本講科學的書,甚至在二千七百多年以前,以賽亞寫書的時候,就知道地球是圓的;他說,神坐在地的大圈之上。有的人說,聖經是一本講豫言的書,講到七十個七,涵括整個人類歷史和世界結局。聖經雖然講這些,但這些並不是聖經的中心題目。那麼聖經的中心題目是甚麼?聖經的中心題目就是神的經綸。

壹 神的經綸

現在我們就來看神的經綸;這是一個太大的題目。以弗所一章十節,三章九節,提前一章四節,這三處聖經的重點都是在於神的經綸。神的經綸,是出乎神的心願,神的心願就是神的喜愛。永遠的神,無限量的神,必然有祂的心願。神的心願就是神所喜悅的。神為著祂的心願,為著祂所喜悅的,就在永遠裏,有了一個計畫,有了一個打算,要來完成一個目的,好叫祂得到祂的心愛,祂的心願,和祂的喜悅。這個計畫,這個打算,就是神的經綸。照以弗所書來看,神的這個經綸,乃是要得到一個生機體。

一 要人作祂的生機體

神是無限量的,又是無形的,卻願意得著人有形的身體,好叫祂進到人裏面,作人的生命,使人有了生機。神是隱藏的,不能看得見的,卻願意與有形的人聯結調和,叫祂自己能有一個看得見的、有形的彰顯。這個彰顯不是彰顯人自己,乃是彰顯那在人裏面作人生命的神。

這裏有一個講臺,這是個物體,但這物體有形狀,有樣式,卻沒有生機,因為牠裏面沒有生命。我是一個活人站在這裏,我不光是一個有形狀、有樣式的物體;我裏面還有一個無形的東西,就叫作生命。因著我裏面有生命,我裏面就有了生機,所以我整個人就成了一個生機體。神的心意就是要得著人作祂的生機體,有祂的形像,(創一27,)並且以祂為生命,(二9,)好彰顯祂、代表祂,使祂榮耀祂自己,就是將祂自己顯在榮耀中;並且這個彰顯不是無形的、抽象的,乃是有形的、有體的。這個形體不是神自己的形像和形狀,乃是神與人聯合、調和而成為神人的形像和形狀,從人形的裏面彰顯出神。這樣的一個形體,不光是神與人聯合,而且是聯結,就是神與人成為一,使神一切的榮耀都顯於人形。

二 成為基督的身體

神的心意乃是要這生機體成為基督的身體,(弗一23,)使這生機體與基督聯結調和,(約十五5上,)與基督同生命、同性情,二者成為一,(弗五31~32,)作基督的配偶,(參創二18下,)以生活基督,(腓一21,)並彰顯基督這位經過過程的三一神。(20。)

神要完成這樣的經綸,頭一步就來創造。祂這舊創造乃是以人為中心。神在六天之內,將形形色色的萬物創造完成。當一切都造齊了,神最後就來造人。神造人是照著神內在的形像,也是按著神外在的樣式,使人裏面像神,外面也像神,但不就是神。好像你的一張照片,從那一面來看都是你,卻不是你。你得承認說,照片雖然是你,不過只是你的照片而已。照片有你的形像,有你的形狀,有你的樣式,卻沒有你在其中,裏面沒有你作生命。所以照片不是生機的,不是生機體。

神乃是照著祂裏面的形像,按著祂外面的樣式造人,叫人像祂,也代表祂。可是人裏面沒有祂,人裏面只有神所創造的生命,卻沒有神非受造的生命。受造的人是人不是神,有人性沒有神性,有神的形狀,有神的形像,有神的樣式,卻沒有神的生命,沒有神的性情,當然更不是神。人要作神的生機體,成為基督的身體,人就必須接受神作生命。所以神就把人擺在生命樹跟前,意思是要人喫生命樹的果子,好得著神作生命。

三 人的墮落

在生命樹旁邊還有一棵善惡知識樹。神將這兩棵樹擺在人前,讓人揀選喫那一棵樹。人若揀選對了,喫對了,人就幸福了,就有生命了。人若選擇錯了,喫錯了,人就死了。我們今天仍然在這個選擇之間。每一次我們選擇對了,喫了生命樹,就得了生命。每一次我們選擇錯了,喫了善惡知識樹,就死了。今天我們基督徒,天天都有這個經歷。神所創造的亞當,在生命樹和善惡知識樹二者之間,選擇錯了。他喫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亞當沒有喫生命樹所表徵的神作他的生命,叫他有生機,活出神來。他失去了這個機會,他喫錯了。他喫了表徵撒但的善惡知識樹。撒但乃是死亡的元素,一切死亡的元素都在撒但裏面。亞當喫了善惡知識樹,就從神墮落到罪中,(羅五12,)死亡的本質進到他裏面,使他在性情上構成死了的罪人。(19上。)亞當不僅犯了過犯,得罪了神,在外面有了罪行,更在他裏面有了罪性,在性情上構成了罪人。人在外面作錯了事,要改正還容易,但是喫錯了東西,喫到裏面去,那是與生命有關的事,是生死的事。人本該是為著神用來產生生機體的,但現在人完全成了一個罪人,落在神的定罪之下,永遠沉淪。

人落到這樣的情形,神怎麼辦?神還是要完成祂的經綸,因為祂是有始有終的神,祂是阿拉法,祂是俄梅嘎。祂開了頭就永遠不廢去,所以祂就在祂的經綸中,外添了神的律法。

貳 神在祂經綸中的律法

人因為喫了表徵撒但的善惡知識樹,撒但的性情就進到人裏面。這個性情就鼓勵人,鼓動人,要人努力作好行善,來討神的喜歡。這成了墮落罪人的一個毛病。你們乍聽我的話,可能覺得喫驚,認為宗教家都是勸人為善,都是鼓勵人作好,怎麼我在這裏說,人願意為善,願意作好,乃是撒但在人裏面的鼓動?作父母的都願意鼓勵兒女作好,連你們自己裏面也有一個為善的心願。到底願意作好,鼓勵人行善,好不好?單從人來說,是好的。今天的社會,到處都鼓勵人作好,鼓勵人行善。就著人群社會一面說,這是好的。但就著完成神經綸的目標來說,這是不好的,是和神作對的。

神的經綸要完成一個目標,就是使神聖的三一能得著人作一個生機體。神的經綸不是要行出人的好,作出人的善;這是出於神的仇敵。人的好,人的善,是神的仇敵。神是要得著一個生機體,活出神來,以彰顯神,顯明神,與神聯合為一。這樣一個有生命的生機體,纔是神所要的。從神經綸的眼光來看,人要作好,人要行善,乃是與神為敵。

在沒有律法之先,神先來給人一個甜美的應許,應許墮落的罪人,有一個女人的後裔要來。祂要把那殘害人的仇敵,就是那條蛇毀壞。祂要成為人的義,成為人的拯救。但是在祂來以前,人不肯相信,人不肯接受。所以祂必須把祂的律法賜給人。律法不在神經綸的起點,乃在神經綸的過程中,是因人的過犯添上的。(加三19。)律法是因著人的墮落,不認識自己,逼著神插進來,加進來的。『添上的,』原文的意思是加進來的,是原來所沒有的。律法是原來所沒有的,是加進來的,為要把人的真形、真性顯露出來,給人看見人自己的真情實景。

一 神的律法是神的寫真與見證

神的律法是神的寫真與見證。保羅在羅馬七章說,律法是聖的,誡命也是聖的、義的並善的、也是屬靈的。(12,14。)律法是良善的、是聖潔的、是屬靈的;但是律法雖然是聖潔的、屬靈的,卻只是神的描述,是神的『照片』。律法把神是怎樣一位神,描述給我們看,祂有怎樣的形像,有怎樣的屬性,是怎樣的一位神。所以這個作神寫真的律法,在舊約裏稱作神的見證。(出三二15,詩七八5。)神的寫真、描述,就是神的見證。你的照片,就是你的見證。你把你的照片送給我看,就是向我見證你是怎樣一個人。我一看見照片,就知道你是甚麼樣的一個人了。律法就是神的寫真與見證,人看見了神的律法,就知道神是怎樣一位神。

二 神以祂的律法作祂對罪人要求的條件
1 頭三條誡命,要人只可有祂,不可有祂以外任何的偶像

神以祂的律法作祂對罪人要求的條件。律法的內容主要的是十條誡命。頭三條誡命,要人只可有祂,不可有祂以外任何的偶像。(出二十3~7。)這頭三條誡命一再的說,你不可以在耶和華神以外,再有偶像,再有別的神。你也不可以造偶像,也不可以拜偶像。換句話說,你只可有神,在耶和華神以外,你不可再有任何的東西成為你的崇敬,霸佔你的心。有的人愛一雙皮鞋,那雙皮鞋就是他腳上的偶像。有的人愛他頭髮的樣子,那就是他頭上的偶像。有的人愛慕博士學位,那就是他心裏的偶像。有的人愛房地財產,有的人愛銀行存款,有的人愛名聲地位,這些都是偶像。你從這個角度看,今天人活在地上,誰沒有偶像?人人都有偶像,要神的人不太多。甚麼都不要,只單純要神的人,非常的少。我自己常常怕,我若喜歡一樣東西,會不會我愛這個東西過於愛神?今天有許多人為了許多原因落淚,但我很難看見有弟兄姊妹為主落淚。和我接近的弟兄姊妹,差不多都在我跟前落過淚,但誰為主落淚?我怕你一次都沒有。你到主面前去掉眼淚,不是為著主,乃是為著大學沒有畢業,博士學位沒有拿到,要追求升遷卻被別人得去,所以就哭了。你要知道,那個流淚是違反誡命的頭三條的。你犯了神法了,你要了別神了,你創造了偶像了。

2 第四條誡命,要人只可以祂和祂為人所完成的一切,為滿足和安息

第四條誡命,要人只可以祂和祂為人所完成的一切,為滿足和安息。(出二十8~11。)第四條誡命是守安息日。我讀經幾十年了,我不太懂為甚麼神在祂的十條誡命裏有這麼一條,定規了一個日子,一定要人守為安息日。這是甚麼意思?而且主耶穌來了,又不要人守安息日了。主耶穌沒來以先,神要人守安息日。等到主耶穌來了,人雖然還是要守安息日,主卻不要人再守安息日。這到底是甚麼意思?

一直到了最近六年,我纔開始明白甚麼是守安息日。守安息日的意思,就是只能以神和祂為你所作的一切為滿足,為享受,為安息。守安息日,表明你在地上沒有神以外的東西;你只以神自己和祂為你所成就的一切作你的享受,作你的滿足,作你的安息。你的神是你的一切,祂也為你作成了一切,你享受祂,以祂為滿足,以祂為安息就好了。我說一個比喻,我記得我的老母親,她是個基督徒,很愛我們孩子,常常在假期的時候,在主日的時候,作好飯給我們喫。她有一個特性,喜歡作好飯給我們喫,但絕對要她來作,不要你作。你回來坐在那裏看她作,稱讚她作的真好,她就非常快樂。你若說,媽媽,你太忙了,讓我幫你的忙。她就不高興,她不要你幫忙。她認為這是羞辱她。所以我們孩子們個個都知道,等母親作好飯給我們喫的時候,甚麼都不要作。等到餃子作好了,你稱讚她作的餃子真好喫,她就非常滿足。大家喫的時候,她不喫,她只要看著我們,服事我們,叫我們享受。我小時候不懂,現在回頭想想,神對我們就是這樣。祂在那裏為我們作,我們來幫祂的忙,是越幫越忙。祂不要我們幫祂忙。祂要為我們作成一切。今天一切都齊備了,只要我們來赴筵席,來享受祂。甚麼叫守安息日?守安息日乃是以神和祂為我們所作的為滿足,為享受,作我們的安息。否則,我們就是犯了安息日。等到主耶穌來了,那個安息日就是主,主纔是我們的真安息日,所以就不需要再守儀文的安息日了。

3 第五條誡命,要人孝敬父母,追本溯源到人的源頭—創造人的神

第五條誡命,要人孝敬父母,追本溯源到人的源頭—創造人的神。(出二十12。)我實在知道,好多基督徒,都符合中國人的經歷。我們北方人有一句話說,不孝不可交。意思是說,人若不孝敬父母,就不要和他交朋友。這話很對,可是大家都不知道,究竟孝敬父母最終是指甚麼說的。孝敬父母就是叫你記念人的來源。你是從父母來的,沒有父母,怎麼會有你?你的父母又是從那裏來的?這樣追本溯源,就追溯到神。我信每一個孝敬父母的人,都是敬神的人。所以這第五條誡命好像是論到父母,論到人,可是在神的誡命裏,卻列在頭五條,屬於第一塊法版,乃是關乎神的。

4 第六到第十條誡命,要人照祂的屬性,活出那彰顯祂的美德

第六到第十條誡命,要人照祂的屬性,活出那彰顯祂的美德。(出二十13~17。)第二塊法版是後五條誡命。這後五條誡命,都是關乎人的。頭一條是不可殺人,不可兇殺;第二條是不可犯姦淫,不可淫亂;第三條是不可偷盜,不可搶奪;第四條是不可作假見證害人,不可說謊;第五條是不可貪婪,不可貪圖別人的東西。這五條所說的,你若是犯了,你就把神的屬性推翻,而不能顯出神的美德。神的屬性是甚麼?神的屬性是愛、是光、是聖、是義。神是愛,滿有仁慈;神是光,非常明朗,毫無黑暗;神是聖,是超脫的,是與眾不同的,是不平凡的,不和凡俗一起的;神也是義,是對的,祂不歪,也不斜;祂是不歪曲彎扭的,祂是公平正直的,祂面面都是對的。

神是愛、光、聖、義,但是我們人的光景如何?有人說,他從來沒有殺人。他沒有犯這一條誡命。等到主耶穌來了,祂把兇殺講得深一點,祂說,恨人的就是殺人。你能說你沒有恨人麼?你想想看,凡你所看見的人,誰不恨人?恨人就是殺人。說到姦淫,主耶穌把姦淫講得更深一點。祂說,凡看婦女,有意貪戀她的,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五27。)說到偷竊,我要公開承認,我十八歲得救以前,曾偷人的東西。我請問你,你偷竊了沒有?你把公司的鉛筆拿回家用,那就是偷竊。凡是偷竊搶奪,都違反神屬性所顯出的美德。第四,你撒過謊沒有?我們撒太多謊了,不要說你這一生,若是昨天一天你沒有撒謊,你差不多就是天使了。末了一條說到貪婪。誰不貪婪?你看見別人坐歐洲進口豪華汽車,你坐日本陽春車,心裏就在想,甚麼時候也能坐一坐歐洲車。這就是貪婪。

三 罪人無法答應神律法的要求

所以律法暴露出人的光景,給我們看見,罪人無法答應神律法的要求。人雖然不能行善作好,卻願意作好,想要作好。事實上,人的光景乃是不要神,卻要神之外的東西;不以神為滿足,不以神所作的為享受,為安息,卻願意自己努力,自己擔重擔。今天人落到恨人、殺人、淫亂的光景裏。今天人犯淫亂像所多瑪時候一樣。無神的人高倡進化論;淫亂到極點的,就是同性戀。進化論是無神論的至極,同性戀是人淫亂的極點。我告訴你,信進化論的人,結果多是不孝的;搞同性戀的人,都是淫亂到極點的。

人的光景既是這樣,神就以祂的律法,就是祂的實際,作為祂對罪人的條件,對要行善的人說,這是我要的條件,你要行善麼?你去行罷!你把這十條都行出來,我就稱你為義。照羅馬七章來看,保羅似乎頭九條誡命都作到了,但末了一條不可起貪心,他就作不到。神的這個律法,使罪人沒有辦法來答應神律法的要求,因為神的律法是暴露人的,是不能賜人生命的。(加三21。)律法這個『照片』雖好,但牠裏面沒有生命。並且這神的律法,因罪人的肉體而軟弱,有所不能的。(羅八3上。)律法本身不軟弱,但是要肉體來行,人的肉體是軟弱的,因此律法就成了軟弱,有所不能的。

四 神的律法只能暴露人的罪性和惡行

律法既是不能賜人生命的,又因罪人的肉體而軟弱,有所不能的,那神為甚麼把律法加進來?這是因為神的律法是為要暴露人裏面的罪性和外面的惡行。(羅三20下,五20上。)我很簡單的,以很淺顯的比喻把十條誡命講了一下,照我這個講法,你是無法逃罪的。這十條誡命,你條條都犯了。律法就是一面鏡子,我們在律法這面鏡子前,都被暴露了。

五 神的律法成了神選民的監護人和導師,帶他們歸於基督—恩典

但是神的律法在神手裏有一個積極的用處,就是律法成了神選民的監護人和導師,帶他們歸於基督—恩典。(加三23~24。)神的選民被圈住而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就像羊被圈在羊圈裏。(約十1,16。)神在祂的經綸裏,是用律法作羊圈,守住祂的選民,直等到基督來到。律法只能要求、定罪,不能賜人生命。律法沒有生命,只有誡命。生命是在基督裏,祂是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是惟一能賜生命的。當我們還在律法之下,我們就像兒童,需要律法作監護人和導師來看管我們。這樣的看管,不是惡意的,乃是監護我們。因此這個監護人又成了我們的導師;而導師要把我們帶到基督那裏。今天基督這賜生命的靈就是我們所享受的恩典。基督來了,恩典就來了。祂成了肉身,豐豐滿滿的有恩典,從祂這豐滿裏我們都領受了,並且恩上加恩。如今我們不再是在律法監護者監管之下的兒童,乃是藉著相信基督耶穌,都成為神的兒子,來享受祂作我們的恩典。